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不开算偷税漏税吗,偷税漏税会如何处罚?”。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管理办法规定了收取价款并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等时要开。但有时客户并不需要,比如你去超市买瓶水,并不需要。那么,不开算偷税漏税吗,偷税漏税会如何处罚?
网友咨询:请问服装店修改衣服,不给开,只给一张收据,算不算偷税漏税,他家平时修改衣服,小金额一般肯定也是不开票的,这样算不算偷税漏税?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裘玉江律师解答:
不开票和偷税漏税有关,不开具,隐匿实际收入,设置帐外帐,这是目前偷税的最常见现象,尤见于餐饮、娱乐等私营性质的小规模服务性行业。
一些商业企业(如超市等)不是依据计算收入的,所以是不是偷税不一定,但肯定违反《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裘玉江律师解析:
逃税罪的立案标准: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 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 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 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 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逃税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 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较大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 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 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 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
裘律师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法学系,现为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并担任刑事部律师,中国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专长领域:刑事辩护(申请取保、争取无罪、罪轻、缓刑等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工伤、经济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