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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四)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为适应创新创业的需要,吸纳优秀的科创人才来众创庄园创业,在土地使用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一下土地租赁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金山卫镇村农用土地 亩(平方),给乙方创业所用。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 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年租金 亩(平方)为现租赁土地 亩(平方),计每年租金为 万元。租金按先付后用,从每年的 月 开始一次付清一年的租金给甲方。

  3.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4.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对农用土地使用的有关政策,不得在农用土地上建造固定房屋、办公楼、铺设道路、停车场等。

  5. 土地使用只限于农业种植和农业相关的产业建设。

  6. 乙方在土地使用中,不能转租或移作他用,如发现有违法国家有关政策的,与环保相悖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土地。

  7. 对农业的管理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合同备案)。

  8.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无故延迟交付租金,逾期2个月的视作违约,合同自动结束,并赔偿甲方违约金(一个月的租金)。

  9.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无故提前收回土地的,视作甲方违约,甲方需赔偿乙方违约金(一个 月的租金)。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不作违约论处,但双方可协商解决。

  10. 合同到期后,乙方需继续租赁的,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看优先考虑并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11. 上述条款双方都需要自觉遵守,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遇到新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海强丰实业有限公司备案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1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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