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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商品买卖合同参考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第二条: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甲方采购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炕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税率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乙方提供的货物的运输人员费用、邮资费用以及随货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之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乙方费用。

  第三条:质量保证

  1.乙方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定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3.质保期满,在乙方不存在违约情形时,甲方应返回质保金或扣除双方确认的质保金后将剩余质保金返还给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货物的结算与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的货物结算依据为:采购合同书复印峻、甲方采购定单(传真件、扫描件有效)、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甲方按质量合格货物数量支付乙方货款。如因乙方缺少结算依据而导致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总合同价人民币(¥元)按实际安装数量计算。

  3.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做为合同定金,即元。

  b货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验收合格后即付合同的%,即元。

  c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成,经过项目方验收合格后,日之内即付清合同款剩余的%,即元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或部分交货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和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付的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的其它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损失。

  4.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当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磁电串入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取得公证机关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证明送交给对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一方不能证明不能履行合同是不可抗力的,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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