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特别需要对消防系统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现制定以下消防维修、保养措施:
第一条 消防系统工程维护保养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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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
2、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4、 防排烟系统
第三条 维护保养的要求
1、对大厦消防工程的各系统,乙方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制专用表格(表格附后),将有双方签章认可。
2、根据检测,对系统中存在即发生、发现的问题进行维护、保养,使其恢复正常运行;如设备出现老化、损坏等需要更换的情况,将有甲方负责购臵并承担费用,乙方负责安装、维修、保养并承担耗材的费用。
3、乙方每月对消防水泵、送风机及排烟机进行一次试运行,确保其能正常启动。
4、如大厦内部装修、改造或人为因素造成的线路损坏或故障,其费用另行结算。
5、对甲方专职消防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免费培训,培训时间由甲方提前15日通知乙方,地点及培训人员由甲方设定组织。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值班工作,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2、 甲方工作人员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并配合乙方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同时派专人监督乙方维修质量并应及时提出意见,以保证乙方下一步工作的及时顺利进行。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全部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联系电话必须24小时不间断有人接听,在接到甲方电话12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2、乙方根据合同签订的维保项目定期检查,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
3、乙方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消防和施工安全用电的规定以及甲方的有关要求,违反上述规定,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维修工作完毕后应保证所有消防设施均为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甲方消防安全。
第五条 违约
1、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即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维修过程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维修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乙方应视情节至少赔偿甲方总合同额X%的经济损失。
3、 甲方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总合同额X%的经济损失,造成的任何责任由甲方负责,并负责乙方各项损失的赔偿。
第六条 合同造价
本合同最终造价:¥X元(含耗材),大写:。 费 用 预 算 表
第七条 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废止
2、 维修保养费用每12个月付一次,共付一次。 结算即X年X月X日前,即X元(大写:)。
第八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补充、变更的,双方应经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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