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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指挥劳动合同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甲乙双方就 塔吊指挥聘用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约定,共同遵守本约定所列条款。

  一、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 中担任塔吊指挥岗位工作,塔吊按24小时运作。乙方须协同施工队完成现场施工时的材料吊送,合理安排起吊次序,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二、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2400元/月,由甲方提供中晚餐、施工现场住宿。

  三、劳动纪律和约定:

  1、乙方须提供真实身份证,岗位上岗证书。

  2、乙方须自行购买保险,以保证自身安全。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社会治安条例、地方法规,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生活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3、乙方不得在身体疲劳、身体状况不佳的情况下作业。

  4、乙方工作要求:塔吊工作则必须在场进行指挥,每个起落点必须有塔吊指挥到位。

  5、乙方人员自行安排轮班休息,如更换指挥应先请示甲方批准,未经批准者不得上岗指挥。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甲方正确指挥,严格服从甲方合理安排的工作时间,确保工程正常运转。保证不早退、不迟到,有事外出须经甲方有关管理人员同意。如没有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停工或外出,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月平均每天工资的二倍工资罚款,依此类推。因病不上班者,必须做好请假手续。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上班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工作鞋,如不戴安全帽、赤脚或穿拖鞋,每次罚款50元。

  8、服从施工员及管理人员的正确指导、监督。如不听从有关人员的正确指导,不听劝告,不按塔吊相关操作规程操作,每次处罚100元-500元。

  五、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如发生争议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本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 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如发现不符合安全起吊要求时,可以拒绝起吊要求,乙方应随时观察起吊范围的安全情况,对过往工人及其他人员发出警示警告,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报。

  2、乙方在指挥塔吊起吊时应对锁扣、钢索予以检查,确保安全。

  3、若乙方违反“塔吊十不吊”或不服从甲方安全施工管理每次处罚200-1000元。

  4、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

  5、凡机具、模板、钢筋等材料吊运时应注意运行安全与堆放安全,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把吊运的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

  6、 乙方不得携带家属和小孩到工地或留宿无关人员,否则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因病、猝死而伤亡事故,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

  8、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包括伤害第三者)由乙方承担责任。

  9、工地内外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而发生安全事故(含人员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关于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不得乱涂乱改,以上规定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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