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无锡市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推广滨湖区反对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成功做法,交流各部门在维护妇女人身权益方面的特色工作,本次会议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市委政法委书记陈金虎亲自到会还将作重要讲话,必将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反对家庭暴力工作机制,促进家庭和谐,创建平安无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妇联向各位领导和同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是妇联工作的重要领域,倡导家庭美德、创建平安家庭、化解家庭矛盾、反对家庭暴力是妇联工作的重要内容。刘延东副代表国务院在全国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明确提出要依法保障妇女权益,要高度重视侵害妇女权益问题,运用法律武器,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彰显公平正义。
针对妇女儿童来访求助中反映出来的家庭暴力屡禁不止并呈逐年上升的问题,多年来,市妇联始终坚持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为开展婚姻家庭工作的切入点,作为维护妇女人身权益的重要抓手,作为创建平安和谐无锡的基础工作,紧紧围绕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倾向性问题,协同各部门开展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市逐步构建起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政策法规支撑保障,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妇联组织协调推进,社区家庭积极参与的反对家庭暴力的工作格局,具体表现在:
一、逐年推进,“反家暴”的联动格局初步形成
多年来,无锡市妇联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注重在政策制定、修改中充分体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相关内容,实现从源头上防治家庭暴力。20--年市委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意见》,把反对家庭暴力提升到关系社会稳定的高度,从“处理家务纠纷”的层面提升到政府职责社会责任的层面,明确了相关部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应当承担的任务。20--年,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妇联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共同推进家庭暴力人身保护民事裁定制度,有效维护了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20--年市妇联与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合启动家暴告诫制度的探索,最近正式出台了《无锡
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经过几年的努力,已形成了源头预防、事中干预、事后调解、司法鉴定、心理疏导等一系列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方法和工作机制。
二、各方联动,多部门的合作机制框架日趋完善
公安建立规范的接处警机制。全市各级公安部门在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共建立700多个“家庭暴力投诉站”,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对社区范围的家庭暴力求助投诉及时进行处理。《意见》出台后,市公安局积极承担反家暴主力军角色,主动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培训到位,确保每个民警熟悉法条。二是流程普及到位。确保基层民警规范化处置家暴。三是信息管控到位。将家暴信息纳入公安社区警务工作平台,确保动态了解全市家暴情况。
法院检察院建立司法保护机制。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分别承担家庭暴力证据认定角色,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探索合理采信未成年子女证言,并将视情节轻重,判决施暴者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基层法院联合成立家事审判巡回法庭和婚姻家庭合议庭,专职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赡养等婚姻家庭案件。
司法建立人民调解机制。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把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作为专业调解纳入人民调解大格局。20--年成立无锡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市县两级全部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依托社会矛盾调解中心设置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列入大调解格局之中。
妇联在各地建立社会救助和法律援助机制。目前全市有3家反家暴妇女庇护中心,3家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为家庭暴力中的受害成员提供及时的帮助。市妇联把做好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工作作为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关口前移、预防为先”为服务理念,以“妇女维权服务中心”及社区婚姻家庭调解室为服务阵地,以“和谐家庭社区行”和“平安家庭”创建为活动载体,多方位提供婚姻家庭的调解指导服务。各级妇联通过全市、县(区)、镇、村四级信访网络、12338妇女维权热线,多方位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提高了妇女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注重宣传,全社会“反家暴”的氛围日渐浓郁
重视和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强化新闻媒体对妇女儿童侵权现象和行为的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妇女维权站等阵地,编印反家暴读本免费送进社区和家庭。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广场咨询宣传活动。抓住大案要案,引发社会关注谴责,引起家庭警示警戒,引导妇女自我保护。
党的强调“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是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市各级妇联对一切危害妇女儿童安全、摧残妇女儿童健康、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表示“零容忍”。市妇联采取积极的措施推动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有效措施的出台。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反家庭暴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因为立法的不足、社会的宽容、受害者的软弱等原因,家庭暴力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仍普遍存在,一些妇女和儿童仍生活在家庭暴力的阴影里,需要我们继续加大力度宣传,告诫,制止。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责任感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历史时期,这也是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的特殊时期。我市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情况总体良好,但仍然处在案件高发期、情况复杂期和社会矛盾多发期,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较多,综合治理的任务依然艰巨。家庭是社会的基石,没有健康文明的家庭关系,就没有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家庭暴力具有社会隐蔽性,行为反复性,后果严重性等特点,家庭暴力的侵犯对象是家庭中的弱者。我们要站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站在尊重和保护公民人权、全心全意为老百姓做实事、办好事的角度,把握新形势下维权维稳工作的态势,切实增强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二)注重关口前移,加强婚姻家庭纠纷的源头预防和早期干预工作
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可以源头有效预防家庭暴力。要深化和谐婚姻家庭关系的培育引导。要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丰富创建内容,拓展创建平台,务实创建举措,注重创建过程,提升创建成效,引导家庭关系更加和睦,家庭成员更加友爱。要积极倡导平等友爱的家庭美德,培育宣传幸福家庭典范,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吸引更多家庭主动参与,构建和睦家庭关系,争创平安幸福家庭,共促社会和谐稳定。要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基层普遍建立的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队伍的作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了解掌握婚姻家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析研究纠纷产生的潜在因素及对策,及早介入,及时处理,有效预防和制止纠纷升级。要切实发挥基层妇女维权站、妇女儿童之家等阵地作用,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及时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便捷热情的咨询、疏导和调解等服务。要规范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要充分发挥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在管理、教育、调解、疏导、督促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各地普遍建立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要着力强化调解规范,进一步严格调解员上岗、调解书制定、调解协议履行,促使纠纷得到有效化解、问题得到根本解决。要进一步提升调解质量,注重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提炼、创新调解方法和途径,找准纠纷焦点,攻克化解难点,巧用结合点,努力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现场,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线,源头消除家庭暴力发生的隐患。
(三)认真实施告诫办法,巩固扩大反家暴工作成果
反家暴工作要立足于预防和法治相结合,需要有法律的强制力作后盾。公安机关是反家暴工作的主力军,基层派出所是家暴处理第一道防线,要重视遭受家庭暴力侵害者的投诉,及时进行调解和处理,严格按照告诫《办法》精神开展。对前一阶段开展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研究建立反家暴信息共享机制、重大家暴案件研判机制、健全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具体工作中辅之以跟踪教育、回访服务和调解处理,更好地提高告诫制度的实际社会效果。各级妇联要认真履职,以高度的责任意识,用耐心、细心、热心、诚心做好“娘家人”工作,为维护妇女权益、建设平安家庭、构建和谐无锡做出积极的贡献!
“家和万事兴,家旺国太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权利。让我们携起手来,为营造没有暴力的家庭氛围,为创造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为谱写中国梦的平安幸福的无锡篇章奉献我们最大的智慧和努力!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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