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和威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授权,威海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以下称乙方)将对-----------------------------------------------------(以下称甲方)的 台( 蒸汽、热水、有机热载体) T/H( MW)工业(电站)锅炉进行外部检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检验时间: 年 月 日
二、 检验方式:逐台检验
三、 检验依据:
1、《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3、《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5、《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验规程》
6、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7、本所检验方案
四、 检验内容:
1、审查资料
2、部件外部宏观检验
3、相关人员持证情况和有关记录
4、炉墙保温检查
5、电器仪表、辅机检验
6、安全附件检验
7、其它必要的检验
五、 双方职责:
甲方:
1 、受检单位应备齐锅炉技术资料,主要有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质量证明书及图纸,锅炉上年度(或本年度)内部检验报告,对检验报告所提问题的整改记录、锅炉运行状态自检记录,锅炉修理改造记录、安全阀校验报告,值班人员操作证等。
2 、提前通知用汽车间(单位),以便进行必要的试验。
3、 应做好锅炉房及锅炉外部的清洁工作。通知锅炉操作人员,调整锅炉在正常运行状态。
4 、配备低电压安全照明电源,拆除妨碍检查的部位,需登高(离地面或固定平面2M以上)检验时要搭安全牢靠的脚手架。组织安排好安装检验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乙方检验期间消防安全、现场用电安全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可靠,协助乙方搞好各项专业检查。
5、应派专人做好乙方检验人员安全监护工作和配合工作,并配备通讯、安全救护措施,对检验工作中锅炉及相关设备的状况和检验工作环境做连续监护,直至工作结束。
乙方:
1.负责按检验要求进行外部检验,具体内容见《锅炉检验方案和工艺》。
2.检验完毕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3.严格按照本所《检验安全规定》和甲方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六、 工程进度:
1.甲方在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到达检验现场后,确认具备检验条件并填写《检验操作票》后方可进行检验。检验完毕应填写《检验工作票》。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检验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现场出具《现场检验情况》报告书(该报告书只做现场凭证,非正式检验报告),由甲方验证后签字认可,双方讨论处理方案,必要时报威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后实施。
七、 检验注意事项:双方各自承担本协议及《检验操作票》、《检验工作票》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八、 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检验费,计费依据为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文件( )鲁价费发第 号。
2.乙方自检验工作全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必须出具检验报告,甲方付清检验费后领取检验报告。甲方在未将《锅炉外部检验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解决完毕前,锅炉不得投入使用。
九、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结算完毕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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