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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房屋租赁经营服装店合同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位于贸市场路号的一间面积为 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用作“”经营使用。

  二、租期从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即: 年)。

  三、年租金元整,乙方于每年 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六、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1个月与甲方协商。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九、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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