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 )车站、码头、民航提货:
l )提货时应根据运单及有关资料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注意外观检查(包装、封印完好情况,有无站污、受潮、水渍、油渍等异状)。
2 )若有短缺、损坏情况,应当场要求运输部门检查。凡属铁路方面的责任,应做出商务记录;属于其他方面责任需要铁路部门证明的,应做好普通记录,并请有关部门签字;
3 )记录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后方得提货。
( 2 )专用线接货:
1 )车皮到达后,引导对位,检查车皮封闭状况是否良好即车卡、车状、铅封、苫布有无异状);
2 )根据铁路运单和有关资料,核对到货品名、规格、标签和件数,检查包装是否有散包、损失及其他情况,如发现异常,应请铁路部门派员复查,做出普通或商务记录;3 )记录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后,参检人员应签字,以利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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