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登记报告是了解人群肿瘤发病、患病、诊断、生存与死亡,分析人群肿瘤地域及时间分布,为肿瘤防治提供重要决策依据的常规性监测工作。为更好的做好我镇肿瘤报告工作,特制订工作计划。
一、加强督导与培训
每年卫生院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镇新发肿瘤报告的培训工作,加强肿瘤报告人员的工作能力。认真督导村卫生室及卫生院的报告质量,每半年一次,并纳入对村卫生室的年度考核。
二、基本工作及要求
1、收集本辖区内肿瘤新发确诊及死亡病例、填报相关报告卡。
2、做好肿瘤登记册的保存和数据的备份管理。
3、定期与公安、计生、民政、新农合等管理部门的出生、死亡及人口资料核对,发现漏报和错报及时组织进行入户调查,并按照程序进行补报和订正。
4、协助疾控中心完成肿瘤发病漏报调查,及时完成肿瘤病人随访工作。
填报要求:
1、在门诊、病房或通过健康体检、疾病普查等方式发现的,经临床CT/URI、B超/彩超等检查确诊的当年新发病例,均应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
2、对肿瘤复发和转移病例,若原发漏报应予补报,并需注明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
3、若同一患者先后出现两次原发癌,须分别填报。
4、每个肿瘤病例来本单位就诊时,不论已由外单位确诊或在诊治期间由本单位做出确诊,均需填报。
5、报告卡、登记册的填写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信息真实、无缺项和漏项。
三、目标
1、对新发肿瘤及时报告及时率大于98%,无漏报及错报。
2、认真填写肿瘤卡片,卡片完整率大于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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