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办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生命安全,促进我县民办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工作会议,下面,我代表县政府就做好这次清理整顿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民办幼儿教育是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20xx年,国务院十部委联合提出的我国现阶段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在这一目标的指导下,我县民办幼儿教育有所发展,并基本能满足幼儿教育的需要,但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民办教师的辞退和失业人员的增多,近年,全县不经审批,非法乱办幼儿园的现象极为严重。对此,县教育局曾作过清理整顿,但效果不明显,5月28日麻城市龟山乡民办幼儿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高度重视,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分别就学校安全工作召开了专题电视会议,还分别下发了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文件,县委县政府站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和对广大幼儿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高度,认真贯彻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将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纳入全县中小学安全工作整治方案的同时,责成县教育局对全县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师资水平以及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从调查摸底情况看,全县现有民办幼儿园49所,其中经县教育局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的有16所,非法举办的有33所。幼儿教师共有138人,幼儿3170人。全县不但非法乱办民办幼儿园的现象严重,而且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1、办园条件差。大多数民办幼儿园办学投入不足、办园条件简陋,与国家规定的办园标准相差甚远。有的举办者利用自家房屋办园,没有幼儿室外活动场地,教室面积狭小,采光和通风达不到要求。大型玩具,餐饮设备,流动水厕所,幼儿午休床被等基本设备设施不到位。有的租赁他人房屋办园,所租房屋年久失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2、保教保育质量低劣。大多数民办幼儿园的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和相应的专业学历水平,教材征订随意,没有幼儿一日常规活动安排,教师保教保育活动随意,有的根本就不懂幼儿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什么,何谈发展幼儿的身心健康,严重误人子弟。
3、安全意识淡薄。大多民办幼儿园没有规范的安全管理措施,没有成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安全责任得不到落实。虽然各民办幼儿园都实行了集体早、中餐,但卫生状况极差,“三防”设施不到位,炊事人员大多未经过体检,存在餐饮安全隐患。绝大部分民办幼儿园使用三马、麻木、农用车接送幼儿,有园车的车辆破旧,存在一些无牌、无照、无证的“三无”车辆,超载严重,存在着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4、多以营利为目的。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成份复杂,主要是被辞退的民师、幼师毕业者、失业人员和乡村干部家属举办,他们真心办园的意识不强,大多怀着一种“赚一点算一点,将就办园”的侥幸心理,根本就没有把幼儿园当作事业来办,更不用谈办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幼儿园了。
民办幼儿园存在的以上问题,严重扰乱了我县教育秩序,阻碍了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他们办园条件简陋,安全措施不到位,隐患重重,没有取得合法的办学许可证,违规招生,违法收费,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度度重视,对非法办园行为应给予坚决打击,依法取缔。麻城5.28重大交通事故的教训再次警醒我们:生命不保何谈教育,对非法办学行为已到非打击取缔不可的时候了。当前,正值开学前夕,也正是打击取缔非法幼儿园的黄金季节,若措施不力,拖延至开学以后,将加大工作难度。因此,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替人民负责、替教育事业负责的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迅速行动起来,把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认真做好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工作。
打击和取缔非法办学事关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基础教育长远发展的大计。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对非法办园行为形成全方位的高压态势。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幼儿教育的布局和规划,负责一切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整治,负责非法幼儿园的取缔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幼儿园的业务管理,要坚持标准,对现有民办幼儿园进行监管和评估,对符合办园条件的要依法审批,依法管理;对尚未完全达到审批标准的,要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和行政处罚告知书,并指导督促其整改;对整改不力和基本不具备办园条件的,下达停办通知。
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的卫生防疫工作。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食品卫生的检测和监管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制定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对非法幼儿园的乱收费收入予以没收。公安经侦部门负责没收一切非法办学者的非法所得。交警部门负责对民办幼儿园校车的监管。民政部门对合法民办幼儿园进行依法登记,对非法幼儿园作为非法机构予以取缔。工商部门对非幼儿园的非法招生行为予以查处。城建部门负责对民办幼儿园的校舍进行安全检测。广播电视部门不得刊播非法幼儿园的招生广告,不得为非法幼儿园制作宣传节目,同时要宣传国家的政策与法规和非法幼儿园的危害。司法机关要为打击取缔非法办园工作保驾护航。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完成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工作任务。
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法打击非法办园行为,整体提升办园水平,全面促进幼教事业健康发展。全县清理整顿工作的总体目标为“三个一批”,一是对符合设置要求,办园条件好,无安全隐患,安全措施到位,且具有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保留一批,达到这一要求的10所幼儿园予以保留;二是对无安全隐患,且安全措施到位,办园条件基本符合要求的6所已批幼儿园和6所待批幼儿园限期整改,达到要求后审批一批;三是对不经登记审批,擅自办园,且存在安全隐患,安全措施不到位,办园条件差的民办幼儿园取缔一批,这样的幼儿园共有27所,分布在7个乡镇,各乡镇必须依法坚持予以取缔。要完成以上总体目标任各,各乡镇务必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专班。县政府成立全县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由公安、工商、交通、教育、卫生等部门组成的打击取缔专班,对不经登记审批,擅自办园的非法办园依法取缔。县教育局要组织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专班,对各乡镇整改的民办幼儿园进行整改指导评估。
2、坚持标准,科学布局。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要坚持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科学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布局科学的幼儿园布局规划,做到有序发展。目前绝大多数乡镇没有举办公办幼儿园,大多数幼儿家长长期在外打工,迫切希望自己的孩子到优质幼儿园接受教育。因找不到合适的幼儿园就读,只好由家人就近送到非法幼儿园。因此,各乡镇在取缔非法幼儿园的同时,务必要做好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在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既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标准的民办幼儿园,又要积极引导公办小学举办公办幼儿园,以满足广大幼儿的入园需求。二是坚持“整合资源、合理兼并”的原则。对现有的民办幼儿园实行兼并,扩大办园规模,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质量。现有已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凡未达到审批标准的,限期整改一年,一年后,仍未达到办园标准的,一律取消其办园资格。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幼儿就近入园、家长接送制度,不提倡跨地区招生、车辆接送。确需车辆接送,应报县交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要聘请驾龄长、技术精的司机驾驶车况好的车辆接送,并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严禁超载接送幼儿,确保交通安全。四是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管理”的原则。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民办幼儿园的审批权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今后,有人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时,应先由举办者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对办园安全、办园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县教育局在乡镇政府同意举办的前提下,组织专班进行考核评估,评估合格的由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办园许可证。
3、依法行政,分步实施。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工作头绪繁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精心部署、紧密配合,8月10日前,由县教育局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限期整改的12所民办幼儿园和必须取缔的27所民办幼儿园,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并由各乡镇中心学校送达到举办者本人。8月17日至8月24日,对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对处罚意见有异议,并在7日内到县教育局提出了陈述和申辨的民办幼儿园,教育局再组织重新评估,对安全措施到位,且办园条件符合标准的,依法审批为正式幼儿园。对不来县教育局陈述和申辨,又不按《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处罚规定,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局再下达《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由乡镇中心学校送达到举办者本人。8月25日至9月2日对拒不执行《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的停止办园处罚决定的民办幼儿园,由乡镇人民政府联合执法组上门执法,依法查封,坚决取缔。全县整个清理整顿工作于9月5日前完成。
同志们,这次集中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一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选派精干力量,安排专人专班负责此项工作。二是要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县上下要对非法办园行为形成高压态势。三是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依法依规办事,坚持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发生,为清理整顿工作创设良好的执法环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肩负起教育工作的当管之责,站在对人民负责,对幼儿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的高度,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认真做好本乡镇的清理整顿工作,努力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构造和谐教育、和谐社会再作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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