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涪陵区长江防护大堤移民安置规划的请示》(涪陵府文[20xx]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涪陵区城市总体规划正在修编,长江防护大堤片区的功能和用地规模、条件发生了变化,片区内不宜再安排居住用地,市政府原则同意你区将原规划在防护大堤片区安置的1.1万移民调整到其他迁建小区安置。其中,调整到董家湾小区安置0.6万人,顺江小区安置0.5万人。其余0.8万移民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或就地安置。
二、你区必须切实做好被调整单位和移民的思想工作,妥善安排迁建单位和居民的建房用地,配套完善移民小区的基础设施,切实做好移民稳定安置工作,确保城市移民整体稳定。
三、按照移民资金与移民任务“双包干”的原则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规定,防护大堤片区的移民调整到董家湾、顺江移民小区安置所需基础设施费,由你区在城市基础设施包干补偿投资内自求平衡。今后,上级批准新增的旧城功能恢复投资要用于董家湾、顺江移民小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20xx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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