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概况
第一条 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合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以工程承包的方式实施建筑防水工程
。 工程内容和范围: 。
第二章 定义
第三条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本合同中有关名词的定义按本章有关条款规
定为准。
1、 工程名称:
2、 工程面积:
3、 工程承包方式:
第三章 工程期限
第四条 本工程计划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整个工期共计 天。
第五条 施工期内,因甲方变更,或停水、停电,或遇到阴雨天以及其它不可抗因素,工期相应延长。
第四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在开工前按施工规范验收防水工程基层面的质量,并经乙方认可,同时甲方应清除施工现场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物并解决施工材料、机具的存放和保管,并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住宿和便利。
2、 甲方应在开工前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防水工程有关的资料,便于乙方编制施工方案。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施工规范或双方认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不符要求而造成返工等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
2、 工程主要材料 乙方运抵现场后,需经甲方验证,同时乙方应提供质量保书和产品合格证。
第五章 工程款的核算和标准
工程单价: 。
工程造价: 。
第八条 工程款的结算
1、 材料进厂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 %, 元的预付工程款。
2、 防水工程施工期内,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支付工程
款 %. 元的工程款。
3、 防水工程完成后甲方根据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 %留 %保修金。
4、 防水工程竣工后,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决算,余款在竣工验收后十天内结付清。
第六章 工程验收和质保维修
第九条 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度、工程决算,竣工验收等资料,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内安排工程验收,逾期未验收,即作验收合格处理。
第十条 工程全部竣工或分项竣工等待验收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引起返工或修补,工料费由甲方承担,到时同工程款同时结算。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施工规范。
第十二条 防水工程竣工验收后保用 年。
第十三条 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引起渗漏,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由于甲方施工原因造成防水层破坏,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和其它
第十四条 施工期内需增加工程内容,双方及时办理增加手续,待竣工后统一结算。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派 同志,乙方派 同志为甲、乙双方施工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合同从签订日期执行。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双方应签署相关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另订安全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十九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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