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与任务
(一)培养目标
1、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培养目标是:使培养对象在教育观念、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具有较高素质、较高水平、较高知名度。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成为具有自己教学风格、科研专长,能在本园乃至区教育教学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2、校级骨干教师的培养目标是: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园范围内具有指导、带头作用,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储备人选。
(二)培养任务
根据幼儿园教育教学发展要求,力争三年内培养市级骨干教师1人,区级骨干3—4人,校级骨干8余人,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建立选拔制度
1、各级骨干教师一般每三年选拔调整一次。
2、幼儿园建立各级骨干教师后备队伍成长档案,逐层选拔培养。
3、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选拔造就人才的机制。
三、培养措施
1、各级骨干教师一般3年为一培养周期,跟踪培养。
2、根据"注重能力、讲求实效、更新观念、发展自我、形成特色"的原则安排培养计划。
3、幼儿园为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创造各种学习、进修、研究和实践的条件,为其成长提供舞台。
4、建立各级骨干教师管理档案制度,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储备人选,考核不合格者,幼儿园取消其资格。
四、本学期开展活动
1、开展领导干部、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结对助教"活动,努力发挥优秀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互相听课、看活动在教育教学研究、班级管理、教育幼儿等方面深入的进行研究,切磋,学习他人之长,不断反思,使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2、举行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观摩活动。
五、表彰奖励
1、各级骨干教师具有指导培养下一级骨干教师(或教师)的义务,3年培养3-5人,培养对象被评选为、市、区、校级骨干教师的,对骨干教师进行奖励。
2、各级骨干教师在任职期间内,应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验,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每年度评选一次优秀骨干教师,纳入期末考核中。
3、骨干教师必须积极参加教育科研课题的实验与研究,获国家、市、区科研成果的,按幼儿园有关政策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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