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朝阳市公安局石新力局长:您好!
我是朝阳市东帝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桂余,给您写这封感谢信的目的,主要是向您反映公安机关采取的符合朝阳经济发展实际的服务举措,为企业提供零距离、跟进式服务,做到有难必帮、有求必应,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宽松的社会环境,切实给我们企业带来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利益。尤其是保护企业领导人的人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使我们切身感受到了这一服务举措对我们企业家真正起到了保护伞、护身符、平安盾的作用,我深为公安机关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的做法感到钦佩,并由此表示最真挚的谢意。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xx年,我公司在建设期间,将修建厂房基础和厂区400延长米围墙的工程承包给施工单位,协议由对方带料施工,总造价150万元,工期定为8月份完工,在施工期间,我先后预付工程款90万元,其余60万元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正在工程完工准备验收时,厂区东侧围墙突然坍塌50延长米,近200延长米相连未倒的围墙因受墙体坍塌的拉力,也不同程度地出现裂缝或倾斜,均得推倒重建。因围墙坍塌,我多次找对方交涉工程质量问题,施工方始终主张先付清剩余的60万元工程款,而后再解决墙体坍塌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我特意找工程质量鉴定部门对坍塌围墙进行了施工质量鉴定,经鉴定认定是施工质量不合格所致。在经过工程质量鉴定部门对围墙坍塌原因出具鉴定结果的情况下,施工方固执己见,非要结清工程款。在我不答应付款的情况下,施工方和妻子多次来公司找我吵闹,并赖在我办公室不走,不让我出门办事,使我的人身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使企业经营秩序受到严重干扰。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向新华分局拨打了求救电话,副局长樊俊阳、纪委书记高玉国获知情况后极为重视,当即指派社区民警李贤忠赶到我公司了解情况,解决我们的问题。民警李贤忠在认真了解情况的前提下,耐心细致地做了施工方夫妇的思想工作,并讲明因施工质量问题给企业造成损失应负的责任,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不要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更不能做侵害企业领导人人身安全的违法之事。最终使施工方夫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不再到我的企业闹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们之间的纠纷。在施工方夫妇同意后,我当即拿出5万元交给施工方,由施工方去法院诉讼,从而使我们的矛盾得到缓解,使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以和谐稳定的环境做保障。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当前企业生存问题,积极在便企、惠企、安企等方面创新服务举措,采取进企业门、听企业声、知企业心、排企业忧、增企业效等系列措施,前移服务平台,拓展服务渠道,净化发展环境,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我发自内心的为市公安局做出的服务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拍手叫好。我相信在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工作的力度将会不断加大,为朝阳经济振兴营造更加安全、更加稳定、更加宽松的社会环境。作为企业领导人,我将致力于企业发展,为建设和谐美好的朝阳贡献我的力量,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回报人民、回报为我们企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公安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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