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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权转让安排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1.本协议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强制执行手续:

  (1)如法院接受以乙方为强制执行申请人,则甲方配合乙方到场出具相关手续,以乙方为强制执行申请人;

  (2)如法院不接受以乙方为强制执行申请人,则甲方同意向乙方指定人员出具特别授权手续,以甲方名义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指定人员作为甲方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处理强制执行事宜(权限包括代为申请、提交材料、领取执行款)。

  2.甲方应配合向乙方出具授权手续,配合提供与该债权相关的材料、证据,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债权催收、履行中有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报销。

  3.如本协议签订后,如债务人向甲方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无论是通过强制执行、自行履行等任何途径),则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给乙方。

  如债务人就该判决部分履行,则首先应视为就双方转让的债权的履行。

  4.本协议签订后,如该判决结果被改判、重审,导致该债权变化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乙方支付的全部转让款。

  5.该债权转让后,乙方有权自行处分该债权,甲方不作干涉。

  6.该债权转让后,无论乙方最终是否获得债务人偿还债务,或者部分偿还,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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