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购买天洁集团湖北置业有限公司天洁国际城一期华沙城的一套房屋(第 幢 单元 号房),现委托 为我的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我的名义全权代理如下事项:
一、与天洁集团湖北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二、办理及领取房地产权证等相关手续,有权递件、取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三、管理上述房屋,代为办理该房屋有关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开户、或过户销户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四、办理出租上述房屋有关手续,签署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收取租金。代理人有权选择承租方并确定租赁价格,代收、支出有关的一切正当费用。
五、办理上述房屋的有关转让手续,签署房产买卖合同并收取售房款,代收、支出有关的一切其他正当费用,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六、向房管、国土部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过户登记的一切事宜。
七、向房管、国土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的变更和领取手续。
八、代缴纳上述房屋有关的税款和支付一切必要的费用。
委托代理人为办理上述委托事项签署的一切相关法律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委托授权之日起,至办理完上述委托事项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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