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下列场地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
1、甲方将位于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243号,附图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场地的相关配套设备:
3、租赁场地的质量状况:。
4、租赁场地作为 经营。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
三、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元/月(大写:元/月)。
2、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合同生效之日起 元(大写: 元),以后每隔三个月的第三个月20日前支付下一期的租金。
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四、税费、押金约定
1、乙方因使用租赁场地经营而产生的各项国家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签订本合同起1天内,必须向甲方交纳 元作为场地押金。合同期满若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押金无息予以退还。反之,如果乙方有违反合同行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
五、水、电使用方式及费用管理方式
2、甲方解除合同时派人采取如下措施:
(1)停电、停水、封门;
(2)乙方在收到甲方停电、停水书面通知后7天内乙方应将拖欠的租金、水、电等费用交清,并将自己的物品带走,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这些物品的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所需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除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外,其他按《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有关国家法律处理。
九、合同终止及续订
1、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2、若甲方继续出租租赁物,且乙方的经营行为符合相关部门的有关经营管理规定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若甲方不再出租场地或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三天内将场地清理干净恢复原原状归还甲方,否则,甲方将自行清理场地所遗留物品,所需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在承租合同期限内,本合同所出租地块如因有项目开发、政府行为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发生,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将场地恢复返还给甲方,甲方不给予任何赔偿。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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