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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女离婚协议书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协议人:欧阳___,男,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_市_____路_____号。

  协议人:游___,女,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_市_____路_____号。

  协议人欧阳___、游___双方于___年__月__日在株洲市芦淞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并无和好可能,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___与___自愿离婚。

  二、子女由___方抚养,___外一方每个月支付___元的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4、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由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5、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___元人民币。

  6、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___元。

  7、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___元。

  三、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分割办法;

  2、存款,分割办法;

  3、家具电器,分割办法;

  4、股票、基金,分割办法;

  5、汽车,分割办法;

  6、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分割承担办法。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

  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_________ 协议人:___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___ 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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