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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讲话稿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同志们:

  今年迎来的是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这个主题的确定,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安全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1—5月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

  今年以来,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全县安全生产总体状况趋于平稳,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1至5月,全县共发生安全事故16起,死亡8人,受伤18人,直接经济损失34.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20,受伤人数上升20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50.1。全县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一)道路交通事故依然呈多发状态。1至5月,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起(不含按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死亡6人,受伤18人,直接经济损失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2.5,死亡人数下降40,受伤人数上升20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90。

  (二)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控制。1至5月,共发生火灾事故7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2.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2.5,伤亡人数与上年同期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1.5。

  (三)工矿企业事故呈上升趋势。1至5月,共发生工矿企业事故2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上年同期无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安全生产死亡指标控制平稳。1至5月,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8人,占全年死亡控制数31人的25.8,占死亡控制指标进度数12人的66.7。

  从1至5月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看,我县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均控制在州下达的指标内,单项控制指标也在进度计划数以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平稳。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个别乡镇、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少数从业人员缺乏安全常识,自我保护意识较差,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目前仍有少数乡镇、部门和企业,责任制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与基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不具体,不切合实际,针对性不强。三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从1至5月安全生产死亡情况来看,8名死亡人员中,有6名死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而且全部死于摩托车事故,占整个死亡人数的75。究其原因,主要有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还不到位,各类违法违章现象屡禁不止,道路等级低、“黑点”较多等方面。四是工矿企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管还不到位,生产技术、设备相对落后,非法开采、越界开采等现象时有发生。五是食品卫生、药品安全、消防安全、地质灾害、民爆专用器材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同时,民用爆炸物品非法买卖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稳定构成较大的威胁。

  二、下步工作意见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和县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把安全生产放到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抓好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一)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这一主题,按照《马关县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和劳动者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我县已确定6月11日为今年“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咨询日,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组织工作人员在马关城区松江花园、休闲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另外,由县安监、国土、交警等部门组成的巡回宣传组,要按照《方案》的要求,从6月11日开始,利用各乡镇赶集日以及各种重大活动,深入到厂矿、企业、学校以及广大农村进行安全生产巡回宣传;各乡镇、各企业在组织好本乡镇、本企业宣传活动的同时,要全力配合巡回宣传组的工作,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把安全生产知识送到每一个农户家中,层层办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同时,在下步工作中,安监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各类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到省、州进行安全技术资格培训取证,继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培训,提高劳动者特别是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

  技能和厂矿主要负责人的管理水平,要求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在末持证率达100。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年3月16日召开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21个部门及7户重点企业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大部分乡镇、部门都对责任制进行了落实,但仍有部分单位的责任制落实仅仅停留在责任书的签订上,没有对责任制的内容进行很好的落实,没有主动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因此,各级各部门、以及各企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在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县领导小组将开展20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半年考核检查活动,巡回宣传组在进行巡回宣传的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各乡镇以及企业单位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进一步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在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要找准存在的问题,重点对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学校、危险化学品等进行严格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时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全面落实整改,对安全隐患较大,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措施,坚决取缔,对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或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四)认真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小煤窑死灰复燃,积极推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矿山,加大对越界开采、非法开采等的打击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一律不准开采。三是继续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以预防事故,保畅通,保安全为目标,切实加强对客运车辆、农用车的安全监管力度,打击非法营运,加大对道路基础设施的投入,进一步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针对今年来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的实际,县交警部门要制定出具体的防范措施,坚决查处摩托车驾驶员无证驾驶、超载、不带安全头盔等违法违章行为。四是继续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五)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强调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安监等部门在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时,要注意落实企业法人的职责,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负责制、督促整改隐患、保证安全经费投入、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等方面。要深入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外来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手续不齐的,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和补齐有关手续。要继续抓好企业法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培训,依法实行强制性的全员安全培训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要求,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的时限及时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六)扎实做好其它安全生产工作。在继续深化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安监、建设等部门要加大对在建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强化现场管理,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全县的学校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师生安全。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及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野生菌上市的监管,加大对野生菌的宣传力度,防止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要经常对学校食堂、餐饮行业、食品加工和销售点等进行大规模检查,确保群众食品卫生安全。各乡镇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三级领导组织,落实农村消防管理和消防监督工作责任制制度,加强对火灾隐患点的排查,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知识。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民爆专用器材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坚决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买卖现象发生。同时,还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其它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

  同志们,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要以开展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清形势,常抓不懈,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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