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发展岳阳区域经济,打造新农村建设示范品牌,带动群众共同致富,甲乙双方经过多次磋商探讨,反复研究,最终确定采用国民联营的企业合作方式,利用乙方闲置的国有林地资源,包括荒山、林地、滩涂、沟渠等进行开发,吸引各类社会资本从城市到乡村、从企业向农业拓展,搞好新农村建设与庄园经济开发,实现共赢。为此,双方欲共同组建“______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有限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就公司成立的有关事宜达成意向协议如下:
一、新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
1、公司名称:_______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暂定人民币5000万元,以工商登记为准,若有增减,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比例相应增减出资。
3、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五院中心林场。
二、经营范围及期限
1、经营范围:各类花卉种植、加工、生产及销售等。(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2、经营期限:暂定30年。
三、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
新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在新公司设立过程中,甲方负责引进相关人员、单位入股出资。预计甲方及其他相关单位与个人共占股60%,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乙方占股40%,出资方式为实物加现金方式出资,实物包括以国有林地使用权及其他闲置资产等出资。具体出资方式和金额既要满足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又兼顾符合乙方实际情况。
四、出资时间
正式出资时间以甲乙双方签署正式股东合作协议书约定为准。
五、开发种植面积及投资总额
1、新公司总计开发种植各类花卉面积为5万亩,分期开发。第一期开发种植3000亩,视公司发展与市场行情逐年开发。
2、新公司预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公司开展经营后逐年共同投入。
六、双方责任与分工
(一)甲方
1、严格履行新公司股权要求的出资义务;
2、负责引进新公司成立后前期经营发展需要的相关项目、人才。具体包括提供自有技术及进行技术开发、物料采购、生产培训及监控、仓储、销售,并负责组建项目团队。负责提供客户资源和招募生产、加工、销售人员。
3、指派人员担任新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会计。
(二)乙方
1、负责国有林地及资产的并购、置换、变性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确保其出资的国有资产相关权属无瑕疵;
2、负责协调市、县、乡镇、村组各级地方关系,搞好新公司周边人文、地方环境等;
3、负责新公司组建过程的周边稳定工作及公司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4、指派人员担任新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出纳。
七、其他约定
1、新公司成立后,如需采购相关花卉、苗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产品优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3、新公司申报注册时,双方再签署正式的《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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