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管理,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与部署,我局积极整合救助资源,切实强化救助保障,有效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民政工作情况
1、实施医疗救助。将精神病患者纳入民政医疗救助范围。对于享受低保的精神病患者,按照医疗自负金额的50%-70%进行救助。20__年度,全县共有8名精神病患者享受到医疗救助,救助金额2.01万元。
2、开展生活保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精神病患者全部纳入低保,全额补助参合。按农村平均每人每月90元,城镇居民平均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保障了患者基本生活。
3、做好流浪救助。对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的精神病人列入救助范围。通过各种途径把流浪乞讨精神病人送往指定医院就诊。康复后,通知其家属、亲友、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政府接回。20__年至今,救助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4人长期住院治疗(其中3人在雅安精神病医院、1人在乐山精神病医院),支出医疗费用12.85万元。
二是残联工作开展情况
1、20__年1月开展精神性类别残疾人实施关爱行动,自筹资金对我县持证的113名精神病类别残疾人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每人发放慰问金500元,共计56500.00元。
2、为提高对精神性类别的残疾人对象服务水平,让精神残疾人及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帮助,我县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全州率先实现对全县持证的精神性类别残疾人药物补贴全覆盖,截止20__年12月,对持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精神性类别残疾人125人,每人发放600元的药物补贴,共计发放75000.00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了精神性类残疾人的家庭的购药负担。
3、为做好对特困精神性类残疾人住院康复救助,经对舍联乡舍联村骆洪康、前溪乡前溪村杨康西等2名贫困残疾人申请的住院康复进行情况调查后,残联在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中下拨补助金帮助解决他们住院治疗康复,每人4090元共计下拨8180元。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由于精度病患者医疗费用大,大多患者家庭承担不了救治费用,只能将患者留在家中,又不能给予全天24小时的照顾,因而存在一定社会存在隐患。
2、流浪乞讨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为精神病患者,我局又无执法权,更不能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强制性措施,救助工作不能有效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与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衔接工作,争取加大精神病障碍患者救助力度。
2、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主动上街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劝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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