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地 址: 邮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 邮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须按甲方提供的样袋标准生产!(样品需经双方签字生效)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甲方提供纸张给乙方加工并提供外箱包装成品,原材料的损耗为‰,超过损耗乙方须原价赔偿甲方。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2.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在月日开始提供,保证不影响乙方的生产进度。
第四条 交期
乙方须在 月 日起每天向甲方交 成品。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根据打样的质量要求由甲方验收,由乙方包装成品上车。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六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由甲方提供纸箱,乙方承担包装。
第七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上下车。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物全部交给甲方并通过验收后,现金结算。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四、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的,乙方须负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六、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七、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协商不成时,须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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