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依据清洁生产审核相关法律法规和省上要求,按照省上公布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和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精心安排,扎实推进,继续按照“三个一”滚动实施的工作思路,新开展一批、审核评估一批、验收一批,稳步推进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工作目标
1、完成4个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2、完成6个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3、新开展6个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是完成甘州区中粮屯河蕃茄制品公司、高台县祁连葡萄酒业公司、山丹县清泉水泥厂、民乐县锦世化工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督促以上4个企业全面落实清洁生产方案,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xx〕60号)文件规定的验收条件、标准和程序要求,完成审核验收工作。
二是完成甘州区大弓农化公司、甘州区共享化工公司、临泽县圣洁纸品厂、高台县华盛化工公司、民乐县银河食品集团公司、张掖市玉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按照省上20xx年公布的第一批和第二批我市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全面完成6个企业审核工作,编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请省上组织审核评估(肃南县兴荣矿业公司近年将搬迁至肃南县皂矾沟工业集中区,新洲矿业公司今年正在进行资产重组,两企业暂不具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条件)。
三是按照省厅《关于做好当前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几个具体事宜的函》(甘环函发[20__]2号)要求,对筛选出的甘州区昆仑生化公司、临泽县宏鑫矿业公司、临泽县中基蕃茄制品分公司、高台县中化蕃茄制品公司、高台县天马生物制品公司、山丹县腾达西铁冶金公司6个重点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在媒体上公示,签订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合同,成立企业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和审核小组,完成审核工作。
三、保障措施
1、机制保障。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任务分别列入县区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和市环保局相关科室目标责任书,二重保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2、宣传保障。加大对国家清洁生产审核政策规定、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全市环保工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的清洁生产审核意识,提高县区和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顺利开展。
3、执法保障。严格执行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不按要求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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