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村自来水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X村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PPR管道安装、土方,包工包料,工程总承包
第三条 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 XX日历天。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时,经甲方工程监理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以上。
第五条 工程造价
工程价款:工程总造价为:X元整(¥X元)(含税),总工程量约为X米(主管道、支管道、入户管道按实际仗量米数计算),单位造价为X元/米,此价款为主管道、支管道、入户管道平均造价,工程开工以后,如因土质结构造成施工难度增大,可按实际情况调整该项的价格。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所购进的材料必须由甲方工程监理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2、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鉴定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3、主管道为PPR管,管径寸,管壁厚6毫米以上;支管道管径为寸,管壁厚
第七条 工程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工程监理的监督检查。
2、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担的工作通知甲方工程监理。
3、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甲方工程监理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出现一切施工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
5、乙方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必须及时通知甲方检查,未经甲方检查的视为不合格工程。
6、自来水管道深度不得少于XX米(埋管位置)。
第八条 质量验收
1、甲方审核后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的10天内组织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提交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调确定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及复验。
4、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日期为准。工程验收合格15日内将工程完整资料交给甲方备案
5、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看管,甲方不得提前使用,若甲方提前使用,既视同验收合格。由于乙方的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6、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回访的有关规定。
7、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维修。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维修时,甲方可用工程回访费另找施工队进行维修,费用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8、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
第九条 施工设计变更
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或设计方案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条 双方责任事项
1、甲方:
(1)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及有关技术资料;
(2)派驻施工现场的工程监理,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
(4)工程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2、乙方:
(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税费;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主要建材质量及采购过程接受甲方监督,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4)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回访义务,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5)完工后做好场地清理工作;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回访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维修;
(8)安全施工,防火、防盗以及事故的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款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场地清理及工程的养护,当工程具备验收的条件下,乙方即可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附完工资料一式八份:
2、工程施工进度及工程验收时的照片、验收结论;
3、工程竣工、竣工决算及竣工工程量清单;
4、本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含原始施工记录资料)、建筑材料的试验检测资料。
5、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工程预付款:本工程平时不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达50%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X元(¥X元),系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
3、付款期限:经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上级拨付的工程款到下庄亭村集体户头的实际金额可付至总工程造价的80%;其余工程款经审计后,留足5%的质量保修金一次性付清。
4、本工程税金由乙方到当地税务部门自行缴纳。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由于维修、返工逾期交付及延误工期的,按合同总价的3%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乙方工程总价款中扣下 5 %的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属乙方的工程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无条件及时进行返修,费用自理,保修期满,工程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工程保修金(不计息)。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协调解决。
2、合同附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要求等。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款,回访期满后自然终止,如有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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