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 担保人(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资金占用费的计收
资金占用费按月息 计算,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借款的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指令,将前述借款支付至 账户,支付完成视为甲方甲方的借款支付义务完成。
第六条 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的偿还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偿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
二、乙方提前偿还借款,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七条 借款抵押物
乙方与丙方系夫妻关系,现乙、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其名下房产(位于 ,权字 号)作为借款抵押物。所发生的抵押费用由乙、丙方自行解决。
第八条 其他费用
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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