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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批发商品购进的核算内容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商业企业批发商品购进的核算内容

(一)账户设置

1.“商品采购”账户,属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商品购入、在途、验收入库和货款结算以及计算商品采购成本。企业从国内采购或国外进口的各种商品,不论是否进入本企业仓库,凡是通过本企业结算货款的,都在本账户进行核算。它的借方登记购入商品付款数;贷方登记转入“库存商品”账户的商品采购成本,期末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在途商品的实际采购成本。如果企业不需要计算商品采购成本,也可将该账户改为“在途商品”账户,用以核算商品在途和待点验情况。该账户应按供货单位、商品类别等设置明细账。企业经营进、出口商品的,可根据需要分别按进口商品采购和出口商品采购进行明细核算。

2.“库存商品”账户,属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全部自有的库存商品,包括存放在仓库、门市部和寄存在外库的商品,委托其他单位代管、代销的商品,陈列展览的商品等。借方登记由“商品采购”账户转来购入商品的采购成本及盘盈之数;贷方登记商品销售及盘亏之数,期末余额表示库存商品的实存数额。该账户可按商品类别、品名、规格、等级、存放地点等设置明细账。

(二)商品采购成本的确定

1.国内购进用于国内销售和用于出口的商品,以进货时所

支付的价税款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增值税款后的数额作为采购成本,购进商品所发生的进货费用作为当期损益列入经营费用。

2.企业进口的商品,其采购成本包括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应分摊的外汇价差、关税和佣金。如以离岸价格成交的,其离岸后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费、保险费等,亦应计入采购成本。

3.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理进口的商品,其采购成本为实际支付给代理单位的全部价税款,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数额。

4.企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其采购成本为支付的收购价款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款后的数额。

(三)本地购进的核算

本地商品购进,由于企业与供货单位在同一城市,商品验收与货款结算一般在同一天办理。

[例] 某商业企业向本市新海内衣厂购进42支男棉毛衫1 000包(一包10件),每包单价86元,计86 000元;进项税率17%,计14 620元。价税合计100 620元,商品全部到达,并验收入库。货款以转账支票支付。财会部门根据仓库交来的“收货单”和供货单位的“专用发票”以及转账支票存根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新海厂86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 620 贷:银行存款 100 620 同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42支男棉毛衫86 000

贷:商品采购——新海厂86 000

如果商品验收入库和支付货款不是同时进行的,有两种情况: 1.支付货款,商品未到,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新海厂86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 620 贷:银行存款 100 620

商品到达后,验收入库,再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42支男棉毛衫86 000 贷:商品采购——新海厂86 000

2.商品验收入库,货款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则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新海厂86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 620 贷:应付票据——商业汇票 100 620 同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42支男棉毛衫86 000 贷:商品采购——新海厂86 000 商业汇票到期付款,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票据 100 620 贷:银行存款 100 620 (四)异地购进的核算

异地商品购进,由于企业与供货单位不在同一城市,商品由

供货单位委托运输部门发运,而托收凭证由银行通过邮寄传递,因此,商品与托收结算凭证到达企业的时间可能会出现三种情况:一是托收凭证先到,商品后到;二是商品先到,托收凭证后到;三是托收凭证和商品同时到达。这三种情况的会计核算方法有所不同,同时,按“发货制”要求,购进商品的运费由供货单位垫付,并随同货款一并向企业托收。

1.托收凭证先到,商品后到。这是指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已到而商品尚在运输途中的情况。财会部门应根据银行转来的托收凭证和“专用发票”,9经业务部门与合同核对无误后承付货款。

[例] 某商业企业向天津百货批发公司购入香皂20 000块,单价2.20元,进项税率17%,价税共计51 480元,供货单位代垫运费1 000元,货款结算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1)接到银行转来天津百货批发公司的托收凭证、“发货单”结算联和代垫运费清单,经审核无误,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天津百货44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 580 经营费用——进货运费 900 贷:银行存款 52 480

根据财政部规定,对商品流通企业外购商品等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本例进货运费1 000元,应扣进项税款10%计100元,因此列支经营费用900元,应交税金为7 580元(44 000×17%+1 000×10%)。

(2)商品运到,经仓库点验入库,根据仓库送来的“收货单”和供货单位的“专用发票”,审核无误后,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香皂44 000 贷:商品采购——天津百货44 000

2.商品先到,托收凭证后到。这是指商品已到而托收凭证未到,尚不能承付货款的情况。在会计核算上,按制度规定,这种情况暂不作账务处理;月末按暂估进价,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香皂44 000 贷:应付账款——天津百货44 000 (1)下月初对月末尚未付款的商品用红字冲回。 借:库存商品——香皂 44000 (红字) 贷:应付账款——天津百货 44000 (红字)

(2)接到银行转来托收凭证、“专用发票”和代垫运费清单,经审核无误,承付货款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天津百货44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 580 经营费用——进货运费 900 贷:银行存款 52 480

同时,根据仓库“收货单”和供货单位的“专用发票”,审核

无误后,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香皂44 000 贷:商品采购——天津百货44 000

3.托收凭证与商品同日到达。所谓托收凭证与商品同日到达,是指承付货款和商品点验入库手续可以在同一天内办完,不存在商品在途和不能承付货款的情况,可以按本地商品购进核算方法处理。财会部门在接到银行转来的托收凭证、“专用发票”、代垫运费清单和仓库送来的“收货单”,经审核无误承付货款,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天津百货44 000 经营费用——进货运费 9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 580 贷:银行存款 52 480 同时:

借:库存商品——香皂44 000 贷:商品采购——天津百货44 000 (五)农业产品收购的核算

农业产品收购是指商业企业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收购农业产品的一种商品交易。农业产品品种繁多,包括油、粮、棉、麻、烟、糖、果、药材、禽、蛋、畜等。

1.农业产品收购一般程序。

收购农业产品时,在做好验质、定级、计价、点数、过秤和入库验收等一系列工作后,由收购人员根据收购的大宗农业产品和零

星农业产品,分别填制一式多联“农业产品收购凭证”和“农业产品收购计数单”,每日或定期按品名汇总编制“农业产品收购汇总表”办理付款,并报送财会部门。

2.收购农业产品的核算。

(1)直接收购农业产品的核算。直接收购农业产品是指商业企业设置收购网点,以自筹资金直接向生产者收购农业产品的业务活动。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买价依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 “某收购站收购免税农业产品,计价78 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A农产品[78 000×(1-10%)] 70 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78 000×1O%) 7 800 贷:银行存款 78 000 商品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A农产品 70 200 贷:商品采购——A农产品 70 200

如果收购的农业产品是属于应税产品,如茶叶、烟叶、木耳、水产品、原木、原竹、生猪、菜牛、菜羊等,则由收购农业产品企业交纳增值税。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企业按收购价作购进入账。在计算农业产品采购成本的同时,还要计算应交纳的农业产品增值税。

[例] 某收购站收购应税B农产品10吨,收购价每千克8

元,共计8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价税合计93 6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会计分录如下:

以银行存款支付B农产品价款时: 借:商品采购——B农产品8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600 贷:银行存款 93 600 B农产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B农产品80 000 贷:商品采购——B农产品80 000

(2)预购农业产品的核算。收购农业产品企业除直接收购农业产品外,还可以对某些农业产品进行预购,由收购企业通过预付定金的办法,与农业生产者签订合同,规定预购的品种、数量、质量和交售时间,待收获后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反映预购定金的账户是“预付账款”账户。属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按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货款。借方登记支付预付款数;贷方登记收购商品时应付的价款,借方余额表示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

[例] 某收购企业与某生产单位签订C农产品预购合同,预付定金6 000元,秋后交售时扣回。其会计分录如下:

支付预购定金时:

借:预付账款——××生产单位 6 000 贷:银行存款 6 000

收到交售免税C农产品计价11 000元,按合同规定扣回预购定金6 000元,补付价款5 000元:

借:商品采购——C农产品 9 9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100 贷:预付账款 6 000 银行存款 5 000

如果交售价款小于预购定金数,假设只有5 500元,则其多付的货款应予退回,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c农产品 4 9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50 银行存款 500 贷:预付账款 6 000 (六)国外购进商品的核算

商业企业为扩大花色品种,满足市场需要,通过编制计划,签订进口合同,从国外购进适销对路的商品。在接到对方发运通知后,做好接运准备及办理投保手续,收到银行转来国外寄来(或直接寄来)全套单据后,应与进口合同进行核对,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例] 某商业企业自营进口商品一批,到岸价为90 000美元,关税率为20%,海关完税凭证注明增值税率为17%。当日汇率为8.70元。

1.按照国外发票原币金额支付折合人民币计算为783 000

元,另以人民币计算应交关税为156 600元,增值税为159 732元[783 000×(1+20%)×17%],支付价款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进口商品采购 939 6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9 732 贷:银行存款 1 099 332

如果该批进口商品属于应缴纳消费税的商品,则应将消费税计入该项商品的成本。用人民币支付。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进口商品采购 ××× 贷:银行存款 ×××

如果进口商品是按离岸价成交,则用外汇支付的运费、保险费应折合人民币,按实际支出计入进口商品采购成本。

2.以银行存款支付检验费500元,银行手续费200元。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经营费用——检验费 500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200 贷:银行存款 700

3.结转进口商品采购成本,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进口商品 939 600 贷:商品采购——进口商品采购 939 600 (七)购进商品溢余和短缺的核算

商品购进后,企业应严格验收数量和质量。在验收时如发现实收数多于或少于应收数量,即为购进商品溢余和短缺。

购进商品发生溢余和短缺的原因很多,有的是由于商品本身性能和自然条件的变化而造成的商品升溢或损耗;有的是由于供货单位的工作差错,多发或少发;也有的是运输单位的失职而造成的丢失、破坏等事故。

购进商品发生溢余和短缺情况,应由验收部门会同运输单位作出详细记录和鉴定证明,并填制“商品溢余(短缺)报告单”报有关部门作为清查和处理的依据。

购进商品发生溢余和短缺,在未查明原因以前,先按商品实收数入库,并根据“商品溢余(短缺)报告单”将溢余或短缺商品先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处理,对于“待处理财产损溢”,一般不考虑增加增值税进项税额;但若购进商品发生毁损与短缺,属于正常性的情况,可以减少增值税进项税额,属于非正常性的情况,则不得抵扣。

“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属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已经发生而未查明原因等待处理的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溢余和短缺。其下设“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账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的借方登记商品短缺发生数和商品溢余转销数;贷方登记商品溢余发生数和商品短缺转销数;借方余额表示尚未处理的商品短缺数额;贷方余额表示尚未处理的商品溢余数额。

1.购进商品发生溢余的核算。

[例] 某商业企业从外地购进白砂糖2 000千克,每千克3

元,计价款6 000元,增值税税率17%,计1 020元,另供货方垫付装卸费90元,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贷款。

(1)收到银行转来托收凭证,经审核无误,承付货款及装卸费。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单位 6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080 经营费用——进货运杂费 90 贷:银行存款 7 110

(2)商品运到,经点验实收数量为2 050千克,溢余50千克,计价150元,原因待查。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砂糖 6 150 贷:商品采购——×单位 6 000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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