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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考核管理制度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银川市建设工程综合检测站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1. 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川市建设工程检测站的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并适用于银川市建设工程检测站所属各检测室、分站。

2. 管理目标

2.1 主要设备完好率≥96%; 2.2 全年无重大设备事故发生; 2.3 管理做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3. 管理体制

3.1 设备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即在设备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设备管理员和部门的二级管理。

3.2 站设备管理员对全站设备进行统一、综合管理,部门主任(负责人)负责部门设备管理工作,设备包机人实行日常保养维护,使用人在包机人同意下使用并作好记录。

3.3 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

3.3 .1 组织编制、修改、审核设备维护、检定、检修、技术规程、管理标准等。

3.3.2 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新购设备验收、设备的技术改造、使用、更新、迁移、报废,抓好设备的用、管、修等工作。

3.3.3 组织建立和健全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学习推广设备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做好设备状况、技术经济分析和设备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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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开展设备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工作,以及审查设备改造的合理化建议。

3.3.5 组织对全站设备状况定期检查、评比,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提高设备完好水平。

3.3.6 组织主要设备的大修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并参加基建、技改等项目的设计会审及竣工验收工作。

3.3.7 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上报工作,并组织检修。 3.3.8 负责非标设备、工装的制造。

3.3.9 负责收集和传递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修信息。 3.4 设备管理规程的编写和执行

3.4.1 设备技术管理规程是单位对设备资产进行管理的技术文件,是组织生产的技术依据。

3.4.2 设备技术管理规程以部门为单元,按设备分类编写。 3.4.3 设备技术管理规程的内容 3.4.3.1 设备操作规程; 3.4.3.2 设备完好标准; 3.4.3.3 设备的维护保养; 3.4.3.4 设备的试车与验收; 3.4.4 设备管理制度和规定

3.4.4.1 国家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3.4.4.2 本站设备管理制度; 3.4.4.3 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规定; 3.5.5设备技术管理规程修订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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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标准

4.1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4.1.1 部门会同设备管理员在每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下一年度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4.1.2 设备的维护保养实行专机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4.1.3 设备管理员在每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下一年度设备巡回检查计划,并使巡回检查制度化。

4.1.4 按规定制定完善的设备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4.1.5 岗位操作人员对使用的设备应做到“四懂”(懂原理、构造、用途、性能)“三会”(会操作、维护保养、小故障排除),并通过岗位练兵和培训,考核合格发证后,才能持证单独操作设备。

4.1.6 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4.1.6.1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 4.1.6.2 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 4.1.6.3 认真作好设备的润滑工作;

4.1.6.5 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卡。

4.1.7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部门领导及设备管理员。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应记在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4.1.8.定时、定点巡回检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4.1.9 发现设备缺陷要及时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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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4.1.9 所有备用(停用)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腐蚀。对长期不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试车,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1.10 部门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方式。

4.1.11 未经站设备负责人同意批准,不得将配套设备拆件使用或移作它用,不得擅自改动设备,不得将设备私自外借。

4.2 设备润滑、密封、加油管理

4.2.1 部门负责人对设备润滑、液压油添加负有领导责任。 4.2.2 部门根据情况指出具体的润滑管理措施,设有专人负责油品、润滑器具的管理。

4.2.3 要经常检查油位、润滑部位,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 4.2.4 常用阀的丝杆与螺丝之间,要定期润滑,不常用的阀门丝杆与螺丝之间,应用润滑油、脂封死。

4.2.5 根据设备要求,正确合理地选用润滑油(脂)。 4.2.6 设备的润滑系统各部件应齐全好用,管道畅通不漏。 4.2.7 作好设备密封工作,对密封点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有漏、跑、冒现象及时处理,防止扩大。

4.3 设备检修管理

4.3.1 设备分为主要设备、关键设备和普通设备,检修种类分为大修、中修、小修、检修性质分为计划检修、事故检修、临时检修。

4.3.2 设备检修要严把质量关,设备检修完毕后试车、质量验收应有记录,并记入设备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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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设备技术基础管理

4.4.1 全站及部门均要建立健全设备技术台帐、档案,各种台账既要有文字版又要有电子版,设备台数统计准确无误,规格型号、编号、帐物一致,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4.4.2 按期进行设备检定、自校、核查。

4.4.3 总工办会同设备管理员、部门负责人做好季度设备运行状况评价统计工作,做好设备完好率统计。

设备完好率计算方法

a.设备总台数:包括在用、备用、停用设备。

b.完好设备台数:包括在用、备用、停用和计划检修前属于完好设备 c.全部设备完好率=(全部设备完好天数/日历天数×全部设备总台数)×100%.

d.主要设备完好率=(主要设备完好天数/日历天数×主要设备总台数)×100%.

4.4.4 根据每月设备检修运行情况,及时认真填写设备运行、检修记录。

4.4.5 新增设备安装及设备技改后,设备试开车运行状况及资料图纸等由设备管理员收集建档、入档。

4.5 设备事故管理 4.5.1 设备事故范围与分类

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修复费用达到下列规定数额的为设备事故。 4.5.1.1 特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严重影响生产,造成设备报废或修复费用达2万元以上(含2万元)为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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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2 重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比较严重,修复费用达0.8万元以上(含0.8万元),2万元以下的为重大设备事故。

4.5.1.3 一般设备事故:设备发生损坏,修复费用达0.1万元以上(含0.1万元),0.8万元以下的为一般设备事故。

4.5.1.4 微小设备事故:设备发生损坏,修复费用低于0.1万元为微小设备事故。

4.5.3 设备事故应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4.5.3.1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4.5.3.2 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5.3.3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5.3.4 领导责任未落实,不放过。 4.5.4 建立健全设备事故档案、台帐。 4.6 设备现场管理

4.6.1 设备完好率达到96%以上。 4.6.2 设备标签粘贴标准,计量有效。

4.6.3 设备的现场管理应做到定置管理,即:工器具、物品摆放定置有序。

4.6.4 现场设备台台完好,不见松、脏、缺、锈、腐,达到完好设备标准。

4.6.5 加强有毒有害、贵重物质及放射性检测仪器的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4.6.6 制定完善的设备管理细则和严格的设备考核标准,并在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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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以施实。

4.6.7 不断开展设备的技术发展革新,学习采用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5. 考核标准 5.1 设备基础管理

5.1.1全站设备基础管理文件齐全(文字和电子版),内容填写齐全、及时、真实,无全站各类设备台账,内容包括:自校设备一览表、检定一览表、期间核查一览表、自动计算设备核查一览表、报废设备一览表等,站里每缺一种扣站设备管理员30元,部门少一种扣部门主任20元,部门设备管理员20元,内容不全,每项次扣5元。

5.1.2 无主要设备档案,每台次扣站设备管理员50元,档案内容不全,每项次扣设备管理员10元。

5.1.3 无全站年度设备巡检计划和实施记录,扣站设备管理员100元,部门无全年巡检计划和实施记录,扣部门主任50元,部门设备管理员50元。

5.1.4设备管理员按巡检计划进行检查,巡检不认真、不及时,每台次扣5元。

5.2维护保养

5.2.1无保养维护计划或不及时制定的,每台次扣部门主任20元,使用人20元。

5.2.2按设备保养计划及时保养,不及时进行,每台次扣包机人30元、部门主任10元。

5.2.3设备润滑必须按规定要求执行,不按要求执行每项次扣包机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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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现场管理:

5.3.1 各种设备记录(运行记录、检修记录、自校记录、期间核查记录、温湿度记录、出入库登记等)填写不及时、不真实、内容不齐全等,每项次扣相关人员5元。

5.3.2 设备卫生差、跑、冒、滴、漏、捆绑、吊、挂、无标签、标签过期,一处扣包机人10元。

5.3.3设备不完好又不及时修理的,每台次扣包机人50元。 5.3.4 设备、工具、材料堆放凌乱,每次扣当事人10元。

5.3.5 设备没有及时检定、无期间核查的,每台次扣设备管理员30元,无自校记录或不及时的,每台次扣设备管理员30元、部门主任20元。

5.3.6报废、闲置设备的管理必须有台帐,妥善保管,并上报设备管理员,做不到一项次扣部门20元,总站无报废台账,扣设备管理员30元。

5.4设备事故

5.4.1发生轻微设备事故每次扣部门50元、操作人20元。

5.4.2发生一般设备事故每次扣部门100元、操作人50元、站设备管理员30元。

5.4.3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每次按损失的(2%~10%)扣款责任部门,扣部门主任200元,站设备管理员100元,分管领导50元、设备总工50元,事故责任人按站奖惩办法规定处理。

5.4.4 发生特大设备事故按直接损失的(2%~10%)扣款责任部门,总工、分管领导、设备负责人、设备管理员、部门主任扣当月考核工资,部门主任降级,站设备管理员免职待岗,事故责任人按站奖惩办法规定处理。

5.4.5 发生轻微、一般设备事故,站设备管理员汇同事故部门在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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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组织分析并上报事故报告,不及时召开分析会,扣站设备管理员50元,瞒报或拖延不报扣部门负责人100元。

5.4.6 发生重大、特大设备事故,部门负责人应在1小时之内向分管领导、设备负责人上报事故,设备总工汇同总工、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在一周内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议,设备总工向站长上报事故报告,不及时召开分析会,扣设备总工100元,事故不及时上报的,扣部门负责人200元。

5.5 奖惩

5.5.1 日常监督由站设备管理员、站质量监督员员进行,按考核标准做好记录,作为季度考核依据之一。

5.5.2 由总工办组织综合检查组,按季度进行考核,对管理优秀,各方面良好,评比第1名的部门,每季度奖励部门500元。

5.5.3 全年没发生任何设备事故,奖励部门500元、部门主任300元、设备管理员300元、总工200元、分管领导200元、设备总工200元。

5.5.4 主要设备完好率≥97%,每升降1%奖扣部门当季度300元,设备管理员奖扣150元。

6.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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