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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优选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择优选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招标编号:SC2010C25

根据遂政审[2009]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试行)之规定,现决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遂昌县东城毛田区块市政配套工程(支路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毛田区块市政配套工程(支路工程)分道路工程和给排水工程两部分,道路具体包含5条:J1—J3路575米、K1—K3路551米、M1—M3路540米、H2—M2路755米、H3—M3路882米(详见设计施工图纸)。项目概算约1300万元。

二、招标代理范围及要求:

1、编制工程预算标底和工程量清单、工程施工和监理的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2、编制工程预算标底和工程量清单工作必须在业主提供资料后7天内(即2010年6月25日至2010年7月1日)完成,如延期完成则按每天5000元处罚。其它事项工作按业主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3、代理单位必须确保工程预算书的编制质量,要求编制成果与财政最终审定造价比较,误差率控制在±5%以内,误差率每超过1%,则将在业主单位支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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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预算编制费)中扣除10%费用,以此类推,直至扣完全部费用。

三、参加条件

1、在本县招管办登记备案过的所有招标代理机构,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和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代理机构的参加人员为已在县招管办登记备案的遂昌办事处负责人(遂昌办事处负责人须准时参加并在报价单上亲笔签字)。

四、招标代理费的确定:

1、招标单位按现行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下浮20%后确定业主控制价(最高限价),投标单位在业主控制价的基础上填报下浮率,让利最大者为中标人。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即工程预算编制费)由业主单位支付;其他招标代理费服务费(即总费用扣除预算编制费后)由中标单位支付。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浙价服(2009)84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下浮20%后结合中标下浮率计算。

五、参加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0年6月24日下午5:00时(迟到者谢绝参加)。

2、地点: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小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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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确定中标单位办法:

1、让利最大者为中标代理单位。

2.投标人对费用进行当场报价,对下浮率报价为负数的作废标处理。

3.有效报价最低者的为本次招标代理的中标人,若投标人均被废标或有效标不足三家的,将重新招标;若中标人出现并列的,则以抽签决定排列前后。

七、投标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认真负责按时地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代理(包括工程施工和监理)全部内容,对所编制的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等服务内容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关责任。并认真做好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开标、评标过程的各项记录并存档。

2、本次中标的招标代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并送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备案,违约者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3、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所有服务内容,不得将中标项目代理业务转让(转包)给他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毛金辉 联系电话:8185319

招投标交易中心联系人:严素文 联系电话:812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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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

http://www.suichang.gov.cn/zwdt/zfcg/

附:投标函

浙江遂昌东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0一0年六月二十四日

投标函

浙江遂昌东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遂昌县东城毛田区块市政配套工程(支路工程)项目的择优选择招标代理的招标公告,我单位经仔细研究,作如下报价: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下浮20%后计取,在标准收费下浮20%计取的基础上以总价下浮

%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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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方接受招标公告中所有条款和条件,承诺编制工程预算书和工程量清单在业主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有违约,按相应条款接受处罚。

投标单位名称:

遂昌办事处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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