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分局工作职责
安监科科长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主持本科和区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推动和组织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负责协调处理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件;
4、负责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区安委会的有关重要决定及重大部署;
5、负责组织拟定全区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办法;
6、负责组织拟定全区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7、协调科内各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协调与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核准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审批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监科副科长工作职责
1、协助科长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定期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3、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有关行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劳动保护安全监督监察工作;
6、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7、协助科长处理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件;
8、负责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分管业务股工作,对业务股工作职能负责;
10、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监科主任科员工作职责
1、协助科长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安排安监科行政、会务、财务、信息化、网络建设、党建、应急处理等工作;
3、协助科长拟定全区安全生产有关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负责组织起草科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有关综合材料;
5、协助科长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重大事件;
6、协助负责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参与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
8、分管综合股工作,对综合股工作职能负责;
9、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监科工程师工作职责
1、协助科长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安监行政审批初核、安监案件初核、技术应用、课题研究等具体工作;
3、负责安监工作制度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工作策划等工作;
4、协助科长拟定全区安全生产有关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5、协助科长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重大事件;
6、负责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参与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
8、负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
9、负责指导安监科综合股、业务股监察管理工作;
10、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监科综合股工作职责
1、协助科室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对口衔接市安委办、市安监局办公室、宣教中心和区安委办的职能,以及其在区内的有关延伸工作;
3、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区安委会办公室各项工作;
4、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电、督办、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
5、分析和预测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协助领导拟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工作计划;
6、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各项安全
生产整治;
7、协助开展注册安全主任、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工作;
8、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监科业务股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2、按照有关权限,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取证和处理;
3、监督指导有关企事业单位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4、监控并报告辖区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事故;
5、组织、指导和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统计并如期报送伤亡事故等各类报表;
7、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辖区内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准入初审工作;8、负责辖区内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初审工作;
9、负责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监督管理和整改督办工作;
10、参与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
11、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12、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有关管理工作;
13、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