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措施
为了实现建设项目的质量、工期和安全等各项管理目标,建立在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和地方有关部门等各方的紧密联系基础上。作为施工单位,我们将定期和不定期地邀请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参加工程汇报会、专题讨论会和恳谈会等活动,共同商讨解决施工过程中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和预防措施。同时,我们将根据业务范畴分别设专人进行对口联系,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一、与业主单位协调配合措施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我们将尽快与业主取得联系,办理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并按照投标承诺做好各项生产资源的调配工作。
2)合同协议签订后,我们将尽快与指挥部取得联系,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并将与业主单位的主要接口人员报业主备案,便于施工过程中与业主的联系和沟通。
3)我们将组织项目部所有人员及各作业队主要管理人员认真研究合同文件,严格履约,保证合同内容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4)我们将及时向业主通报工作情况,并与其协商工作事项,商定议事规则和程序。我们还将确立例会制度,同时派专人协助业主办理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及落实现场施工条件,并与其商定因施工场地不足而必须外租场地,解决临时生产及生活用地,确定大型建筑安装设备和临时周转库房场地及大宗材料对场合加工、运输方案等。
5)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将服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统一协调和指挥,做到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确保顺利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
6)当发生不可抗力对工程造成重大影响时,我们将积极与业主和监理协商,寻求合理的履约替代方法,并尽快继续履行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以达到减少双方损失的目的。
二、与监理单位协调配合措施
1)我们将认真研究并严格执行监理程序,使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得到全面执行。
2)合同生效后28天内,我们将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并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项目管理和过程控制。
3)各施工工序均在作业队自检和项目部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的要求,予以整改。
4)必须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施工工序及其工艺,我们将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时间、地点,并准备好记录表格,完成验收后及时履行签认手续。
措施
1)与业主及有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其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和质量状况,协调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积极与周边居民和企业沟通,妥善处理施工对周边环境和生产经营的影响,保证施工不影响周边居民和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3)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同时,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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