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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租赁与结算管理办法剖析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机械设备租赁与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械设备租赁过程管理,规范机械设备租赁与结算工作,保障机械设备租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外协施工队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将机械设备划拨给机械租赁公司和商品砼集中搅拌站。这两个单位称为机械管理单位,其他分公司和项目部称机械使用单位。

第四条 本办法中的大型机械设备指需持有专门操作证的人员操作的起重机械设备、水平及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土石方及筑路机械设备以及混凝土机械设备;中小型机械设备指不需专门操作证的人员操作的起重机械设备以及除机械管理单位以外的各专业分公司经常使用的机械设备;专用机械设备(范围见附件一)指为完成特定施工任务使用的专门机械设备.

第二章 内部租赁

第五条 一般规定

(一)机械使用单位应使用机械管理单位提供的机械设备.在公司自有机械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机械管理单位可向公司机械管理部申请外租机械。

(二)机械管理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机械设备,如因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原因造成施工机械设备损坏或灭失,由机械管理单位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

(三)机械调迁时,机械使用单位应向公司机械管理部提交机械使用申请,机械管理部批准后向机械管理单位发机械调迁通知单,机械管理单位凭调迁通知单向各机械使用单位调迁机械。机械管理单位进行机械费结算时,须提供机械调迁通知单,无机械调迁通知单机械使用单位不予办理结算。

(四)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使用由项目部统一调度。 (五)按台班结算的机械设备,从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时间开始计算,至工作结束收车离开施工现场作为有效计时时间.因机械管理单位操作人员或机械设备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停置时间超过0。5小时(含),停置时间不得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六)台班计算方法

2小时以内(含2小时)计0.3个台班; 2~4小时(含4小时)计0。5个台班;

4~6小时(含6小时)计0。8个台班; 6~8小时(含8小时)计1个台班; 超过8小时按以上方法累计计算。

(七)机械设备租赁台班单价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台班费用定额(2006年版)》(以下简称“《中电联06版台班定额》”为基础,结合公司规定进行确定。

(八)公司机械管理部根据《公司机械月租费收取说明》(附件一)计算每台机械设备的月租费(即折旧费和大修费),每月列出月租费收费明细交公司财务直接从项目部收取,并负责机械设备的购置和大修。

(九)机械设备在项目部使用期间,如因国家政策、自然环境、气候原因等影响造成大型机械停机一个月以上、中小型机械停机三个月以上时,项目部可向公司申请机械设备报停,生产副经理批准后执行,报停期间暂停上缴公司费用.

第六条 内部租赁结算 (一)机械租赁公司

1、机械租赁公司提供的大型机械设备以台班单价为依据进行结算,台班单价由折旧费、大修费、经常修理费、人工费、燃动费组成,其中折旧费和大修费由项目部扣除,并按标准上缴公司月租费,机械租

赁公司与项目部结算其余三项费用(用电机械不结算燃动费)和管理费,管理费为公司收取月租费的5%.

2、机械租赁公司提供的中小型机械和专用机械,与项目部只结算管理费,项目部将月租费直接上缴公司。

3、按方量结算的土方工程,所用机械设备的折旧费、大修费由项目部按结算单价的23%扣除,并按标准上缴公司月租费。

4、在工程项目正常施工期间,非机械管理单位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当月运行台班低于13个时,项目部当月应按13个台班对机械租赁公司给予结算(含管理费),以维持其人工费支出。机械设备在报停期间不受此款约束。

5、施工升降机按每台每月60个台班进行结算,机械租赁公司结算人工费和经常修理费,折旧费和大修费由项目部代扣,并按标准上缴公司月租费。锅炉侧施工升降机费用由锅炉、管道、电气、仪表等专业分公司承担,主厂房侧施工升降机费用由建筑、汽机、管道、电气、仪表等专业分公司承担。项目部扣减各使用单位费用时,按锅炉侧和主厂房侧2台施工升降机分别进行,每月按各使用单位月初现场人数比例分摊,其中管道、电气、仪表分公司按锅炉侧和主厂房侧各占一半人数考虑分摊费用。

6、大型机械设备安拆

6。1大型机械设备安拆原则上执行《中电联06版台班定额》中“附表二”《特、大型机械设备每安装、拆卸一次费用表》(以下简称“安拆定额”)。

6.2大型机械设备安拆由机械租赁公司组织实施,费用按安拆定额的85%与项目部结算,不另外结算管理费和上缴公司费用,机械租赁公司也不再向项目部结算机械费。

6.3安拆定额为每安装、拆卸一次总费用,在实际施工中按安装60%、拆卸40%进行结算.

6.4安拆中发生的安全措施费和附着梁的制作安装费用由机械租赁公司编制预算,项目部审批后结算。

6.5主要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工况,须经项目部同意后实施。履带式起重机变更工况一次按安拆费(以前项(2)为基数)的30%与项目部结算;DBQ系列塔机变更工况一次按安拆费(以前项(2)为基数)的20%与项目部结算.

(二)商品砼集中搅拌站

1、商品砼集中搅拌站为项目部提供施工所需混凝土,按方量与项目部进行结算,结算单价执行《项目施工经营核算与成本控制办法》.

2、商品砼集中搅拌站与项目部结算时,项目部按以下标准扣除混凝土机械设备的折旧和大修费,并按标准上缴公司月租费.

2.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所有规格型号,运输距离5km以内):9。50元/m3,运输距离每增加1km费用增加1.14元/m3;

2。2混凝土搅拌楼(所有规格型号):3.72元/m3;

2。3混凝土输送泵(拖式泵或车载泵,所有规格型号):5。69元/m3;

2。4混凝土泵车(所有规格型号):11.12元/m3。 (三)其他专业分公司

1、其他专业分公司在公司的施工现场使用大型机械设备需通过项目部调度,项目部按照各分公司实际发生的机械费从其工程款中扣减。

2、专业分公司使用的中小型机械和专用机械,需上缴公司月租费。项目部按照《公司机械租赁费收取说明》代扣月租费后上缴公司。

3、机械租赁公司向项目部结算的管理费不向各专业分公司转移. (四)大型机械设备轨道铺拆

1、轨道式起重机械的轨道铺拆费用原则上执行《中电联06版台班定额》中“附表一\"《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铺拆费用表》(以下简称“轨道铺拆定额”)。

2、轨道铺拆定额中,施工单位只结算人工费,铺拆所需材料和机械设备由所在项目部提供,材料费和机械费由所在项目部承担.

3、施工单位按轨道铺拆定额中人工费的175%结算,管理费按人工

费(取175%后)的25%取费。

4、轨道铺拆定额为轨道每铺设、拆除一次的总费用,在实际施工中按铺设70%,拆除30%进行结算,单轨费用按双轨的70%计算。

5、轨道施工单位在轨道投入使用后负责免费维护一个月。此后,项目部根据轨道铺设长度向轨道维护单位结算轨道维护费用,维护人工费单价为:双轨0。6元/米·天,单轨0。4元/米·天。

第七条 机械设备转场

(一)项目部需承担机械设备进场运输费。如无后续施工项目时,项目部须将机械设备退回库房并承担运输费。

(二)汽车起重机、混凝土泵车、罐车、自卸车等带牌照可自行动转场的机械设备,转场费规定如下:

转场距离在200公里(含)以内,每次计本机0。8个台班;转场距离在200公里以上500公里(含)以内,每次计本机1。5个台班;转场距离500公里以上按上述规定累计。此类机械设备同城转场不计转场费。转场折算的台班全额结算给机械管理单位,不上缴公司折旧、大修费。

第八条 其它规定

(一)各机械管理单位的机械费结算需经项目机械管理部审核签字,项目机械管理部要记录机械费用基础数据,为经营活动分析提供依据。

(二)在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将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和实际使用中的主要机械设备种类、台班数和机械费差异做出比较,编写机械费使用分析报告报公司机械管理部。

(三)在机械设备租赁过程中,机械管理单位应在单机档案中详细记录主要机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如安拆工期、机械设备故障、主要维修(更换)部件、转场时间等.

(四)项目部和机械管理单位应在经营活动分析中,对本单位机械费做出盈亏分析。

(五)机械管理单位和项目部每月28日前将机械设备管理报表(包括费用报表)报机械管理部,以便公司掌握机械设备分布情况,分析机械设备装备的合理性。

第三章 外部租赁

第九条 公司自有机械设备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时,机械管理单位可申请外租机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租赁外部机械设备.

第十条 外租机械前需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租赁。审批程序见《外租机械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外租机械以月租的形式租赁,在租赁期间,视同公司机械统一管理,机械管理单位与项目部按公司同类机械设备进行全费结

算,项目部相应对其他专业分公司进行结算。机械管理单位收取出租单位月租费5%的管理费.

第十二条 未执行审批程序,项目部不得结算.私自租赁外部机械设备,公司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恶劣的,公司将追究机械管理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十三条 在公司内部机械设备资源可满足的情况下,分包工程不允许大包机械设备,变相使用外部机械设备。

第十四条 每月28日前,机械管理单位要汇总所有外租机械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及结算情况上报公司机械管理部.

第十五条 外协施工队伍使用公司自有机械设备,台班单价执行社会市场价格,市场价格由公司机械管理部结合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制定,必须高于公司内部台班单价,在项目开工前公布,施工过程中调整。

第四章 公司机械设备对外出租

第十六条 未经公司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将公司机械设备对外出租。

第十七条 机械设备出租,由机械管理单位申请,机械管理部审核后,报公司分管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八条 公司机械设备对外出租的租金所得,公司只收取机械台

班费中的折旧和大修两项费用.

第十九条 专用机械设备对外出租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条第五章 附则

本办法由机械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

机械设备租赁费收取说明

一、租赁费收取标准

1、机械租赁费的收取,原则上是以机械设备的基本折旧费和大修理费为标准按月收取。计算公式如下:

施工生产机械月租赁费=月基本折旧费+月大修理费

=(机械原值×年折旧率÷12)×

(1+50%)

运输机械月租赁费=月基本折旧费+月大修理费

=(机械原值×年折旧率÷12)×

(1+100%)

2、租赁费收取标准是一个基础标准,具体收取金额在此基础上根据机械类别和状况进行调整。

3、机械年折旧率如下表:

固定资产折旧率表

序号 折残值年折旧旧率序率类别 年(%号 (%) 限 ) 制氧机组 20 4。8 4 液压气循环压缩机 5 19 高压空压机 15 6。3 轴流风机 折年折旧残值旧率率年(%) (%) 限 8 11.9 4 8 11.9 4 4 4 类别 一 房屋及建筑物 1、房屋 其中:简易房 2、建筑物 8 11.9 8 11。9 3、传导设施 二 施工机械 1、起重机械 其中:单轨电动起重机 2、挖掘机械 3、土方、运工具 4、凿岩工具 其中:内燃凿岩机 风动凿岩机 电动凿岩机 5、基础及凿井机械 6、钢筋及砼机械 其中:砼运输泵 7、皮带螺旋运输泵 8、泵类 三 运输设备 1、汽车及拖车 2、小型车辆 四 生产设备 1、木工加工机械 2、金属切销机 3、锻压设备 4、焊接及切销设备 其中:等离卫切割机 磁力氧气切割机 15 6.3 10 9。5 5 19 10 10 10 4 4 9.5 9。5 9。5 23.8 23.8 5 5 5 5 5 5 5 5 7、维修设备及仪8 11。9 器 8、其他加工设备 8 11。9 五 试验设备及仪器 1、材料试验设备 7 13。6 其中:白金钳锅 50 2 2、测定仪器 5 19 3、计量仪器 7 13.6 4、探伤仪器 7 13。6 5、测绘仪器 7 13。6 4 4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4 3 3 3 3 3 4 23。8 5 10 9。5 5 六 其他固定资产 1、行政管理用车 2、办公用具 其中:电子计算机 电视机 复印机 文字处理机 3、度量及消防用具 4、印刷机械 七 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1、房屋 2、文体宣传用具 3、炊事用具 4、医疗器械 5、其他 其中:电冰箱 6 15。8 10 4 5 5 5 9.5 23.8 19 19 19 8 11。9 5 4 24 5 8 11.9 4 8 11。9 4 6 15。8 5 6 15。8 5 8 10 10 7 11。9 9.5 9。5 13.6 4 4 4 4 10 9。5 10 9。5 30 3。2 10 9。5 8 11.9 8 11。9 7 13。6 5 19 4 23.8 4 23.8 5、锻压及热牏设备 6、动力设备 其中:电动空压机 柴油空压机 10 9.5 4 冷冻机 5 19 3 11 8。6 4 8 11。9 4 8 11.9 4 4、2004年及以后购置起重机械(含施工升降机)、原值1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机械折旧年限为7年。

二、租赁费收取办法

1、固定资产租赁费收取办法:龙门式起重机、DBQ系列起重机,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安拆时螺栓、轨道配件等的消耗因素,租赁费按基本折旧费和大修理费的110%收取,其它机械按租赁费收取标准收取。

2、老旧机械租赁费收取办法:起重机械按固定资产租赁费收取标准收取;其它机械的租赁费按基本折旧费计取.

三、公司专用机械一次性收取租赁费标准 专用机械名称及租赁费收取标准如下表: 机械名称 烟囱液压提模装置 烟囱电动提模装置 液压提升装置 液压提升装置 烟囱施工电梯 原值规格型号 (元) YT—16 2092220 DESM-3 200t×4 200t×4 SC200 1600000 1800000 1800000 760000 摊收次数 4 4 4 12 3 租赁费(元) 500000 400000 450000 150000(吊汽包) 250000 试压泵 卷扬机 起重滑车 起重滑车 液压推移器 液压推移器 液压推移器 千斤顶泵站 千斤顶泵站 千斤顶泵站 千斤顶泵站 液压扭矩扳手 大流量冲洗装置 大流量冲洗装置 高精度滤油机 抗燃油滤油机 抗燃油滤油机 双级高效真空滤油机 真空泵(2台) 油罐(4台) 3D2-SZ-43800 50/45 DJ—15 70308 HQD8—140 20389。63 HQGK1—15800 200t YTJ-30-60 59470 YTJ—30—67250 60 YTJ—30-60 61010 RCS502 20933。10 RCS1002 26646.90 RCM200 7515 RCM200 11000 TMNS—10 268261.90 YDC600Ⅲ 395000 YDC600Ⅲ GLJ30A KLJ3 KLJ3 ZJA12BY 2X—15 286000 89000 31000 38000 450000 4680×2 7573×4 8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8 8 8 5475 7031 2040 1580 5947 6725 6101 2093 2665 751.5 1100 33533 49375 35750 8 11125 8 3875 8 4750 60万机组一次分摊: 7万元 30万机组一次分摊: 4万元 20万以下机组一次分摊:3万元 1、项目部调入前由公司组织对专用机械进行技术鉴定,对存在的问题由公司负责处理,保证其以完好的状态投入使用。

2、专用机械退库前,除正常磨损和合理损耗外,机械使用单位应保证其完好。由于管理不善、维护不当、违章使用而造成专用机械总成及部件损坏的,由机械使用单位负担恢复修理的费用。

3、租赁期间发生的经常修理费、维护保养费由机械使用单位承担.

4、以后新购置同类机械也按此办法收取租赁费,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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