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仅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沈阳市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
相关行业企业、各级环保部门、其他从事环境应急相关工作的单位,可以向市环保局应急办提交书面形式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2 规范性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环境保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2.2 标准、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602);
《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2003);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 523-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190-2013);
《水体污染事故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运行管理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310-2010)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2.3 其他参考资料
Emergency Response Guidebook 2012
(http://wwwapps.tc.gc.ca/saf-sec-sur/3/erg-gmu/erg/ergmenu.aspx)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 突发环境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3.2 环境风险 是指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发环境事件
造成的危害程度。
3.3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 指本指南附录B 规定的某种(类)化学物质及其数量。
3.4环境风险单元 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环境风险物质的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企业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5 环境风险受体 指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可能受到危害的企业外部人群、具有一定社会价值或生态环境功能的单位或区域等。
3.6 清净下水 指装置区排出的未被污染的废水,如间接冷却水的排水、溢流水等。
3.7 事故排水 指事故状态下排出的含有泄漏物,以及施救过程中产生其他物质的生产废水、清净下水、雨水或消防水等。
4 环境风险评估的一般要求
4.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及时划定或重新划定本企业环境风险等级,编制或修订本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1)未划定环境风险等级或划定环境风险等级已满三年的; 2)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种类或数量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或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环境风险受体发生变化,导致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变化的;
3)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造成环境污染的;
4)有关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 4.2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
4.3 新、改、扩建相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可作为所属企业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重要内容。
5 环境风险评估的程序
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按照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分析、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管理差距分析、制定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划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五个步骤实施。
6 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
6.1 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
在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开展环境风险识别。环境风险识别对象包括:1)企业基本信息;2)周边环境风险受体;3)涉及环境风险物质和数量;4)安全生产管理;5)环境风险单元及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6)现有应急资源等。
对上述2)至6)按照附录A 中A.1 至A.3 的要求,并综合考虑环境风险企业、环境风险传播途径及环境风险受体进行环境风险识别。制作企业地理位置图、厂区平面布置图、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企业雨水、清净下水收集和排放管网图,污水收集和排放管网图以及所有排水最终去向图,并作为评估报告附件。
6.1.1企业基本信息 列表说明下列内容:
1)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单位所在地、中心
经度、中心纬度、所属行业类别、建厂年月、最新改扩建年月、主要联系方式、企业规模、厂区面积、从业人数等(如为子公司,还需列明上级公司名称和所属集团公司名称)。
2)地形、地貌(如在泄洪区、河边、坡地)、气候类型、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极端天气情况和自然灾害情况(如地震、台风、泥石流、洪水等);
3)环境功能区划情况以及最近一年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6.1.2现有应急资源情况
现有应急资源,是指第一时间可以使用的企业内部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以及企业外部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包括与其他组织或单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或互救协议情况等。应急物资主要包括处理、消解和吸收污染物(泄漏物)的各种絮凝剂、吸附剂、中和剂等;应急装备主要包括个人防护装备、应急监测能力、应急通信系统、电源(包括应急电源)、照明等。
按应急物资、装备和救援队伍,分别列表说明下列内容:名称、类型(指物资、装备或队伍)、数量(或人数)、有效期(指物资)、外部供应单位名称、外部供应单位联系人、外部供应单位联系电话等。
6.2 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分析 6.2.1 收集国内外同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资料 列表说明下列内容:
年份日期,地点,装置规模,引发原因,物料泄漏量,影响范围,
采取的应急措施,事件损失,事件对环境及人造成的影响等。
6.2.2提出所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情景
结合6.2.1的事件情景,列表说明并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可能引发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最坏情景。
A 火灾、爆炸、泄漏等生产安全事故及可能引起的次生、衍生厂外环境污染及人员伤亡事故;
B 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失灵或非正常操作; C 停电等;
D 各种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 E 其他可能的情景。 6.2.3每种情景源强分析
针对上述6.2.2提出的情景进行源强分析,包括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种类、物理化学性质、最小和最大释放量、扩散范围、浓度分布、持续时间、危害程度。有关源强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6.2.4每种情景环境风险物质释放途径、涉及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应急资源情况分析
对可能造成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分析环境风险物质从释放源头(环境风险单元),经厂界内到厂界外,最终影响到环境风险受体的可能性、释放条件、排放途径,涉及环境风险与应急措施的关键环节,需要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
对于可能造成大气污染的,依据风向、风速等分析环境风险物质
少量泄漏和大量泄漏情况下,白天和夜间可能影响的范围,包括事故发生点周边的紧急隔离距离、事故发生地下风向人员防护距离。
6.2.5每种情景可能产生的直接、次生和衍生后果分析
根据6.2.3和6.2.4的分析,从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大气、人口、财产乃至社会等方面考虑并给出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风险受体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包括如需要疏散的人口数量,是否影响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是否造成跨界影响,是否影响生态敏感区生态功能,预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等。
7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根据6.1和6.2的分析,对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完备性、可靠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找出差距、问题,提出需要整改的短期、中期和长期项目内容:
7.1 环境风险管理制度
1)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是否建立,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岗位的责任人或责任机构是否明确,定期巡检和维护责任制度是否落实;
2)环评及批复文件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要求是否落实;
3)是否经常对职工开展环境风险和环境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 4)是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并有效执行。 7.2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
是否采取防止事故排水、污染物等扩散、排出厂界的措施,包括截流措施、事故排水收集措施等,分析每项措施的管理规定、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和措施的有效性;
7.3 环境应急资源
1)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包括应急监测); 2)是否已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 3)是否与其他组织或单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或互救协议(包括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和救援队伍等情况)。
7.4 历史经验教训总结
分析、总结历史上同类型企业或涉及相同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经验教训,对照检查本单位是否有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的措施。
7.5 需要整改的短期、中期和长期项目内容
针对上述排查的每一项差距和隐患,根据其危害性、紧迫性和治理时间的长短,提出需要完成整改的期限,分别按短期(3个月以内)、中期(3-6个月)和长期(6个月以上)列表说明需要整改的项目内容,包括:整改涉及的环境风险单元、环境风险物质、目前存在的问题(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应急资源)、可能影响的环境风险受体。
8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针对需要整改的短期、中期和长期项目,分别制定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应明确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等内容,逐项制定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管理的目标、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每完成一次实施计划,都应将计划完成情况登记建档备查。 对于因外部因素致使企业不能排除或完善的情况,如环境风险受体的距离和防护等问题,应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9 划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
完成短期、中期或长期的实施计划后,应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附录A划定或重新划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并记录等级划定过程,包括:
1)计算所涉及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2)逐项计算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值(M),确定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3)判断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是否符合环评及批复文件的卫生或大气防护距离要求,确定环境风险受体类型(E);
4)确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按要求表征级别。
附录A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方法
通过定量分析企业生产、加工、使用、存储的所有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Q),评估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以及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E),按照矩阵法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等级进行划分。环境风险等级划分为一般环境风险、较大环境风险和重大环境风险三级,分别用蓝色、黄色和红色标识。评估程序见图1。
企业基本情况调查与分析企业基本情况调查与分析Q<1计算涉及附录B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1风险控制水平风险控制水平((MM)调查与分析)调查与分析环境风险物质数量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与临界量比值(QQ))环境风险受体敏感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性(EE))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评估矩阵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评估矩阵一般环境风险一般环境风险较大环境风险较大环境风险重大环境风险重大环境风险
图1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流程示意图
A.1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针对加油站、加气站,列表说明下列内容:物质名称,化学文摘号(CAS号),目前数量和可能存在的最大数量,在正常使用和事故
状态下的物理、化学性质、毒理学特性、对人体和环境的急性和慢性危害、伴生/次生物质,以及基本应急处置方法等,对照附录B 标明是否为环境风险物质。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环境风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如存在总量呈动态变化,则按公历年度内某一天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的临界量的比值Q:
(1)当企业只涉及一种环境风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2)当企业存在多种环境风险物质时,则按式(1)计算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Qq1q2Q1Q2qn (1) Qn式中:q1, q2, ..., qn——油罐总容积,m3;
Q1, Q2, ..., Qn——油罐的临界量,m3。
当Q<1时,企业直接评为一般环境风险等级,以Q表示。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分别以Q1、Q2 和Q3 表示。
A.2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采用评分法对加油站、加气站位置、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油罐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及给排水等指标进行评估汇总,确定企业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及分值分别见表1与表2。
表1 企业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 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 总平面布置 油罐 加油工艺 环评及批复的其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分值 10 10 10 10 10 表2 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值(M) M<12.5 12.5≤M<22.5 22.5≤M<30 M≥30 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M1类水平 M2类水平 M3类水平 M4类水平 A.2.1 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
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3的规定,有一项不满足,则分数就为10分。
表3 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级别 项目 重要公共建筑物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一类保护物 民用建筑 二类保护物 保护类别 三类保护物 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一级站 50 30 25 20 16 25 埋地油罐 二级站 50 25 20 16 12 22 三级站 50 18 16 12 10 18 通气管管口 加油机 50 18 16 12 10 18 50 18 16 12 10 18 其他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18 16 15 15 15 类液体储罐及容积不大于350m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25 22 18 18 18 室外变配电站 22 22 22 22 22 铁路 10 8 8 8 6 快速路、主干路 城市道路 8 6 6 6 5 次干路、支路 国家一、二级 1.5倍杆高 1倍杆高 不跨站 不应跨越加油站 架空通信线 一般 不跨站 不跨站 不跨站 不应跨越加油站 架空电力线路 1.5倍杆高 1倍杆高 不跨站 不应跨越加油站 注: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建规》的规定 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他民用建筑保护类型划分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式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6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A.2.2 总平面布置
A.2.2.1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3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围墙
2、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3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
3、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4、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以上4项有一项不满足则为0分,均满足得2.5分。 A.2.2.2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 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
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汽车槽车(含子站车)卸车停车位处,宜按平坡设计
以上2项有一项不满足则为0分,均满足得2.5分。 A.2.2.3 加油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0.2m 2、加油岛宽度不应小于1.2m
3、加油岛上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应小于0.6m 以上3项有一项不满足则为0分,均满足得2.5分。
A.2.2.4 加油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的规定:
表4 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m) 汽、柴油罐 埋地油罐 0.5 - 通气管 管口 - - 密闭 卸油点 加其它站油建、构房 机 筑物 燃煤独立锅炉房 18.5 18.5 燃油(气)热水炉间 8 8 变配道电路 间 5 5 - 3 站区围墙 3 3 设施名称 10 15 8 6 - - - - 5 8 15 8 6 - - - 5 - 6 6 - - - 6 5 - - - - 5 5 - - - - - - - - 注:1加油机与非实体围墙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m 2站房、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其它建、构筑物系批根据需要独立设置的汽车洗车房、润滑油储存及加注间、小商品便利店等 汽、埋地油罐 柴油通气管管口 罐 密闭卸油点 加油机 站房 其它建、构筑物 燃煤独立锅炉房 燃油(气)热水炉间 变配电间 道路 站区围墙 - 3 - - 4 4 5 7 表格中内容有一项不满足则为0分,均满足得2.5分。 A.2.3 油罐
(1)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2)当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可能时,应采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
(3)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当油罐设在行车道下面时,人孔操作井宜设在行车道以外
(4)油罐的顶部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油罐的周围,应回填干净的沙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0.3m
(5)对设在水源保护区内及建在地下建筑物上方的埋地油罐,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置检测设施
(6)油罐的各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出油接合管宜设在人孔盖上
(7)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到罐内距罐底0.2m处
(8)当采取自吸式加油机时,油罐内出油管的底端应设底阀。底阀入油口距罐底宜为0.15~0.2m.
(9)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量油帽下部的接合管宜向下伸到距罐底0.2m处
(10)一、二级加油站的油罐宜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以上10项有一项不满足,则分值为0,全满足则为10。
A.2.4 工艺系统
(1)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卸油方式 (2)汽油罐车卸油宜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3)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油罐车上的油气回收管道接口,应装设手动阀门
(5)密闭卸油管道的各操作接口处,应设快速接头及闷盖。宜在站
内油气回收管道接口前设手动阀门
(6)加油站内的卸油管道接口、油气回收管道接口宜设在地面以上 (7)油罐应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8)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
(9)当采用自吸式加油机时,每台加油机应按加油品种单独设置进油管
(10)加油枪宜采用自封式加油枪,流量不应大于60L/min (11)加油站的固定工艺管道宜采用无缝钢管。埋地钢管的连接应
采用焊接。在对钢管有严重腐蚀的土壤地段直埋管道时,可选用耐油、耐土壤腐蚀、导静电的复合管材
(12)油罐车卸油时用的卸油连通软管、油气回收连通软管,应采
用导静电耐油软管。连通软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13)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应埋地敷设,且不得穿过站房等建、构
筑物。当油品管道与管沟、电缆沟和排水沟相交叉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措施
(14)与油罐相连通的进油管、通气管横管,以及油气回收管,均
应坡向油罐,其坡度不应小于2‰ (15)油罐通气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 2) 管口高出地面4m以上
3) 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m以上
4) 当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通气管管口与围墙的距离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小于2m
5) 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6) 通气管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7) 当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油罐回收系统时,汽油通气管管口尚应安装机械呼吸阀。其工作压力宜按表5确定
表5 机械呼吸阀的工作压力(Pa) 工作压力 正压 2000~3000 设计使用状态 仅卸油采用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卸油和加油均采用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负压 200~500 1500~2000 以上15条有一项不满足则为0分,均满足为10分。 A.3 环境风险受体敏感性(E)
列出企业周边所有环境风险受体情况:以企业厂区边界计,周边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风险受体(包括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重要基础设施、企业等主要功能区域内的人群、保护单位、植被等)和土壤环境风险受体(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居住商用地)情况,并列表说明下列内容:名称、规模(人口数、级别或面积)、中心经度、中心纬度、距企业距离(米)、相对企业方位、服务范围(取水口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根据环境风险受体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由高到低将企业周边的环境风险受体分为类型1、类型2和类型3,分别以E1、E2和E3表示,见表6。如果企业周边存在多种类型环境风险受体,则按照重要性和敏感度高的类型计。
表6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划分 类别 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企业事故水排口下游1公里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的:乡镇及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表水或地下水)保护区;自来水厂取水口;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风景名胜区;特殊生态系统;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类型1(E1) 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迹;或 ●以企业事故水排口算起,排水进入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24小时流经范围内涉跨国界或省界的;或 ●企业周边500米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5000人,或企业周边200m涉及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国家相关保密区域。 ●企业事故水排口下游500m范围内有如下一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的: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富营养化水域;基本草原;森林公园;类型2(E2) 地质公园;天然林;海滨风景游览区;居民地下饮水井;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或 ●企业周边500米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2000人,小于5000人。 ●企业下游500米范围无上述类型1和类型2包括的环境风险受体;或 类型3(E3) ●企业周边500米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小于2000人。 A.4 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的3种类型,按照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矩阵,确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1时,按表7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7类型1(E1)——企业环境风险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 与临界量比(Q) 1≤Q<10 10≤Q<100 100≤Q 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M) M1 类水平 M2 类水平 M3 类水平 M4 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2 时,按表8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8 类型2(E2)——企业环境风险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 与临界量比(Q) 1≤Q<10 10≤Q<100 100≤Q 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M) M1 类水平 M2 类水平 M3 类水平 M4 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属于类型3 时,按表9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表9 类型3(E3)——企业环境风险分级表 环境风险物质数量 与临界量比(Q) 1≤Q<10 10≤Q<100 100≤Q 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M) M1 类水平 M2 类水平 M3 类水平 M4 类水平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重大环境风险 A.5 级别表征
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可表示为“级别(Q值代码+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代码+环境风险受体类型代码)”,例如:Q值范围为1≤Q<10,环境风险受体为类型1,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为M3类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等级可表示为“较大(Q1M3E1)”。
附录B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序号 物质名称 CAS号 临界量(m3) 备注 1 / 100 汽油 2 / 120 柴油 3 74-82-8 150 天然气 注:当加油站为储罐在地上时,在原有临界量值基础上乘以0.1,以汽油为例,则临界量变为20m3;当加油站为地下储罐,但没设置双层罐,或没有其他防渗措施,则原有临界量值基础上乘以0.2;当加油站为混合加油站,具有天然气储罐和油类储罐,则原有临界量值基础上乘以0.5;加油站油罐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则原有临界量值基础上乘以0.2。
附录C
加油站、加气站的等级划分,依据表10、11的规定:
表10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级别 油罐容积(m3) 总容积 单罐容积 一级 120<V≤180 V≤50 二级 60<V≤120 V≤50 三级 V≤60 V≤30 注:V为油罐总容积;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表11 加气站的等级划分
LGN加气站 级别 LNG储罐 总容积(m3)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120<V≤180 60<V≤120 V≤60 LNG单罐 容积(m3) V≤60 V≤60 V≤60 L-CNG加气站、LNG和L-CNG加气合建站 LNG储罐 容积(m3) 120<V≤180 60<V≤120 60<V≤120 V≤60 V≤60 V≤60 LNG储罐 单罐容积(m3) V≤60 V≤60 V≤60 V≤60 V≤60 V≤60 CNG储气设施 总容积(m3) V≤12 V≤24 V≤9 V≤18 V≤9 V≤18 注:带*的加气站专指CNG常规加气站以LNG储罐作补充气源的建站形式
附录C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1 前言 2 总则 2.1 编制原则 2.2 编制依据
包括:政策法规、技术指南、标准规范、其他文件 3 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 3.1 企业基本信息
3.2 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3.3 涉及环境风险物质情况
3.4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情况 3.5现有应急物资与装备、救援队伍情况 4 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4.1 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 4.2 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源强分析
4.3 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扩散途径、涉及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 措施、应急资源情况分析 4.4 突发环境事件危害后果分析
5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6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7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8 附图
企业地理位置图、厂区平面布置图、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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