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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项目部用工标准计算公式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一、建筑工程工人数量计算公式 N=S×A÷T·

N:工人数量(人) S:建筑面积(㎡) T:合同工期(天)A: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 A=1.8-2.2(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1.6-1.8(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1.4-1.6(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例:S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A每平方平均用工数2.0。T合同工期365日,则计算公式如下:

100000×1.5÷365=410人。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人数量计算公式 N=S×A÷T

N:工人数量(人) S:工程总造价(万元) T:合同工期(天)A: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 取值按:特大型桥梁及隧道和施工条件复杂的大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5-7.5;其中大中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6.25-9.38,;其他桥涵及隧道工程,结构工程取7.5-11.5;机电安装取6.25-9.38

例:大中型桥梁及隧道工程总造价3仟万元。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取最低值7.5.合同工期1095天。

3000(万元)×7.5÷365=61.6人 工程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市政:工程合同额≤5000万元 ≥5人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

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互相兼任。 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市政:5000万元<工程合同价≤1亿元≥8人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原则上此5类人员至少配备2人,可互相兼任。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市政:工程合同价>1亿元 ≥10人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原则上此5类人员至少配备3人,可互相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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