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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门客阶层述论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魏晋南北朝门客阶层述论

——以非卑微化门客为中心

张敏

(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摘 要] 门客是指投靠在贵族官僚和豪强门下的一种非同宗的依附者,先秦时代,门客的地位较高,对主人的隶属关系不强。魏晋南北朝时期,组成门客阶层的成员发生很大变化,总体地位逐渐下降,但仍然存在着一个非卑微化随从性质、幕佐身份门客的社会阶层。

[关键词] 魏晋南北朝 门客

门客, 泛指投靠在贵族、官僚和豪强门下的一种非同宗的依附者,又称为宾客、食客,魏晋时亦有舍客、舍人、门宾、门义、家宾、门生等别称。先秦战国时代,列国纷争,豢养门客之风最盛,门客的地位较高,作用较大,他们对主人的隶属关系也不强,和者留,不和者去。此时,门客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其地位达到了最高峰。秦汉以降,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经济上租佃关系日益发展,门客的地位逐渐下降,对主人的隶属关系也逐渐加强。王仲荦先生提出:“到了东汉时代,客已成了佃客,佣工的代名词”,至三国时期,门客“终于与奴僮合流,连辍起来,称为‘奴客’、‘僮客’了。”[1](P162、163)

然而纵观史书,仍有许多史料表明: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随从性质、幕佐身份的门客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依然存在着。本文拟从魏晋南北朝非卑微化门客的构成、职责及其社会地位等几个方面来描述这一时期门客阶层发展变化的线索。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最早的门客,他们多数是由破产的贵族和士转化而来,受过良好的教育,地位还比较高,他们一般不参加生产劳动,由主人供养,为其服务。当时门客们按其作用不同还被分为若干级,最低一级的只到温饱程度,最高级别的门客则食有鱼,出有车。在法律上,门客保有平民的身分,虽有主从关系,但人身是自由的,和者留,不和者去,在主人的提拔下还能作高官。《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载:“廉颇之免长平归也,失势之时,故客尽去。及复用为将,客又复至。廉颇曰:‘客退矣!’客曰:‘吁!君何见之晚也?夫天下以市道交,君有势,我则从君,君无势则去,此固其理也,有何怨乎?’”可见,当时门客来去自由,其来为“君有势”,其去因“君无势”。“此固其理也”一语固然显露了廉颇之客的小人嘴脸,但多少也反映了社会对于主客关系的价值观。

从政治上说,这种主客关系实际上反映了分裂割据时期诸侯和官僚贵族对人才的渴求与依赖。李斯上给秦王政的《谏逐客书》,列举了秦国历史上的人物,充分地证明了门客对于秦国由弱变强的重大贡献以及在实现“跨海内、制诸侯”目标过程中的不可替代性。在这种情况下,才华出众的门客不仅要求主人给予较高的物质待遇,甚至追求与主人建立精神上的“知己”关系,这才肯为之效忠卖命。著名的“士为知己者死”一语出自《史记·刺客列传》:豫让是赵国权臣智伯的宾客,甚得尊宠。赵襄子灭智伯后,豫让逃到山中,发誓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说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雠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后来,他变易姓名,漆身吞炭,使人认不出自己,几次刺赵襄子,但都告失败,赵襄子因为他是义士而没有杀他。最后一次刺杀,赵襄子责备他说:“子不尝事范、中行氏乎?智伯尽灭之,而子不为报雠,而反委质臣于智伯。智伯亦已死矣,而子独何以为之报雠之深也?”豫让回答:“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最终伏剑自杀。可见,原来范、中行氏并不是豫让的知己,只有智伯,把他看作国士,才是他的真正知己,所以豫让要用死来报答。

到了秦汉时期,养客之风仍然盛行,但组成门客阶层的成员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门客的人身自由度越来越低。汉代州郡属吏皆由长官自行辟除,称作门下掾。《后汉书·公孙述传》注曰:“州郡有掾,皆自辟除之,常居门下,故以为号。”这些属吏很大一部分是由州郡长官之门客充任的,门客与主人之间有事实上的君臣关系。门客只要得到主人的赏识,还有飞黄腾达之日。此时作门客仍不失为一条入仕

的捷径。

值得注意的是,秦汉时期除了四方文武游士之外,还有许多门客是由主人的门生义故以及有勇力的依附农民充任。门客为主人营治产业,出谋划策,奔走效命,甚至盗掠财物,杀人越货。遇有战乱,门客还常被主人征发作战,新莽末年的战乱中,冯鲂、岑彭、臧仓、刘植等人都曾部勒门客起兵作战。

魏晋以降,门阀士族兴起,尤其是东晋南朝,皇权相对比较微弱,士族门阀豢养了大量的门客。这些门客附于主人户籍,脱离国家的管辖,其中不少人被迫为士族从事农业生产,必须听从主人的役使和指挥。据此,学术界一般认为门客逐渐沦为部曲和佃客。冯尔康先生主编的《中国社会结构的演变》一书在论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前期秦唐间的社会结构”时,把门客划入半贱民阶层,认为他们的社会地位“低于平民,比奴隶又略高。”[2](P63)

何兹全先生主编的《中国通史》第五卷《中古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上)》之“封建依附关系的发展”一节中对门客的论述大致有四个观点。其一,“东汉时期,客的身份已有所降低”,如马缘宾客数百家既作牧客又作佃客。其二,“三国之始,客与奴隶以连缀起来称为‘奴客’、‘僮客’,客的身份明显降低”。此外,“客要脱离主人,必须得到主人同意,经过自赎或放遣。客和主人是有连带关系的。客出了问题,主人也负有责任。”书中援引了《晋书·王敦传》的记载,东晋元帝初年,朝廷“复依旧名,普取出客,从来久远,经涉年载,或死亡灭绝,或自赎得免,或见放遣,或父兄时事身所不及,有所不得,辄罪本主,百姓哀愤,怨声盈路。”其三,部曲和客已逐渐混同,“大抵私兵性质强时,多称作部曲;生产和劳役性质强时,多称为客。”第四,“依附民免除役调的特权”一直是存在的。

我们基本同意上述前辈学者的观点,但我们认为,并不是所有的门客都沦为佃客甚至奴客,或者被部勒成部曲,门客的卑微化始于生活上和权势上依托于豪强,而不是开始于以劳动者的地位和豪强发生关系。而随从性质、幕佐身份的非卑微门客依然大量存在,他们近侍主人左右,为其出谋划策。如刘宋通事舍人载法兴“与太宰、颜、柳一体,吸习往来,门客恒有数百,内外士庶,莫不畏服之”[3](卷94《恩倖传》)。如果公卿大臣门下没有辅佐的门客则显得势单力孤,难以有所作为。如刘宋豫州刺史殷琰“素无部曲,门义不过数人,受制于(士人前右军参军杜)叔宝等”[5](卷87《殷琰传》)。南朝时甚至

有主人临终托后事于宾客的事例。萧齐尚书吏部郎谢眺遭江陷害下狱死,“临终谓门宾曰:‘寄语沈公,君方为三代史,亦不得见没’”[3](卷19《谢眺传》)。谢眺子弟众多,临终前在狱中却把后事嘱托于门客,可见其关系之亲密。

根据有关史料,笔者将魏晋南北朝时期非卑微门客划分为四种类型。

其一,许多才学出众而门第又较低的知识分子,为了获取功名利禄或衣食温饱而投身贵族门阀,充当门客。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是九品中正制,门阀士族把持了选举大权,中正品评人物,只看门第高低而不分贤愚优劣,士族子弟独占上品,寒族地主无法靠正常的选举途径入仕为宦。在这种情况下,投身王侯贵族门下,与主人朝夕相处,或谈风论月,或出谋划策,甚至生死相随,成为主人心腹之后,则能提高知名度,得到上流社会的赏识,从而获取较高的官职。而王公大臣为博取盛誉,也乐意招致有才学的人士充当门客。

南朝名臣江淹就是一个从门客起家,终至高位的典型例子。江淹,刘宋陈留郡人,其父江康之官至南沙令,早逝。江淹自述为“本蓬户桑枢之人,布衣韦带之士”[3](卷59《江淹传》),显然门第不高。他自幼“不事章句之学,留情于文章”,终于小有成就,名声在外。后为建平王刘景素引为门客,并“随景素在南兖州”[3](卷59《江淹传》)。不久因事得罪而下狱,江淹自狱中上书云:“窃慕大王之义,复为门下之宾,备鸣盗浅术之余,豫三五贱伎之末。大王惠以恩光,顾以颜色,实佩荆卿黄金之赐,窃感豫让国士之分矣。”[4](卷14《江淹传》)在此江淹自比为战国孟尝君门下鸡鸣狗盗的门客,虽是谦词,但也清楚地表明了其门客的身份。刘景素览书后即日出之,以为王府主簿,再迁镇军参军,后为萧道成赏识,仕至秘书监兼卫尉,入梁为左卫将军,封郡伯,成为南朝名臣。

南朝时期,象江淹这样的低级知识分子入幕为宾的情况并不罕见。刘宋侍中王僧绰门下就有不少门

客入仕为官,史载刘劭弑父自立后,“陷北第诸王第,以为与(王)僧绰有异志,并杀僧绰门客太学博士贾匪之、奉朝请司马文颖、建平国常侍司马仲秀等。”[5](卷71《王僧绰传》)由此可见,朝中小官僚贾匪之,司马文颖、司马仲秀等人均做过王僧绰的门客。主人被杀,门客亦受株连。

这种情况在北朝亦不罕见。北齐尚书左仆射段孝言“举止风流,招致名士,美景良辰,未尝虚弃,赋诗奏伎,毕尽欢洽。虽草莱之士,粗闲文艺,多引入宾馆,与同兴赏,其贫踬者亦时有乞遗。世论复以此多之。”[6](卷16《段孝言传》)

又如北魏孝明帝末年,裴庆孙为邵郡太守,“任侠有气,乡曲壮士及好事者,多相依附,抚养咸有恩纪。在郡之日,值岁饥凶,四方游客常有百余,庆孙自以家粮赡之。性虽粗武,爱好文流,与诸才学之士咸相交结。轻财重义,坐客恒满,是以为时所称。”[7](卷69《裴庆孙传》)

再如北魏房法寿,其“幼孤,少好射猎,轻率勇果,结诸群小为劫盗,宗族患之。……招集壮士,恒有数百。仕宋为魏郡太守。”后降魏,“以功赐爵壮武侯,给以田宅奴婢。性爱酒,好施,亲旧宾客率同饥饱,坎壈常不丰足。”[8](卷39《房法寿传》)

上述史料表明,为图仕进或温饱,“四方游客”依附于官僚贵戚,虽然地位不高,但也没有沦落到贱民半贱民的地步。

其二,因战乱而流离失所的人士,客居他乡,而被地方守令和豪强引为门客。

魏晋南北朝是一个社会动荡的时代,战争频仍,天灾不断。每当天灾人祸发生时,许多人士被迫徙居他乡。地方上的豪强纷纷招引这些流亡之士,聘为门客。这方面的记载甚多,不胜枚举。如《三国志·蜀志·孟光传》记载,孟光“灵帝末为讲部吏。献帝迁都长安,遂逃入蜀,刘焉父子待以客礼。”东晋江州刺史华轶“在州甚有威惠,州之豪士接以友道,得江表之欢心,流亡之士赴之如归”[9](卷61《华轶传》)。而并州刺史刘琨割据晋北时,“人士奔迸者多归于琨。琨善怀托,而短于控御,一日之中,虽归者数千,去者亦以相继”[9](卷62《刘琨传》)。

又如北魏末年,毛鸿宾为西兖州刺史,“羁寓倦游之辈,四座常满,鸿宾资给衣食,与己悉同,私物不足,颇有公费。”[8](卷49《毛鸿宾传》)再如安定临泾人胡叟,“世为西夏著姓”,然“孤飘坎壈,未有仕路,遂入汉中。宋梁、秦二州刺史冯翊吉翰颇相礼接。授叟末佐,不称其怀。未几,翰迁益州,叟随入蜀。”[8](卷34《胡叟传》)后入沮渠牧犍,又归北魏。

《南史·王懿传》中还提到:“北土重同姓,并谓之骨肉,有远来相投者,莫不竭力营赡。若有一人不至者,以为不义,不为乡邑所客。”正是有这种重同姓的风俗,使得流民投奔权贵大臣更有针对性,他们往往也能得到较好的待遇。如王尼“本兵家子,寓居洛阳”,后得免兵籍,被东嬴公司马腾辟为车骑府舍人,“洛阳陷,避乱江夏,时王澄为荆州刺史,遇之甚顾”[9](卷49《王尼传》)。当然,也免不了有所投非人,备受冷落者。但由于此类门客没有严格的隶属关系,完全是自由之身,可以另投主人。如北人王仲德,“闻王愉在江南贵盛,是太原人,乃远来归愉。愉接遇甚薄,因至姑孰投桓玄”[3](卷25《王懿传》),颇有战国时代主客之间“和则留,不知则去”的遗风。

第三,有野心的王公权贵、藩镇豪强蓄养的材力死士。

权贵蓄养材力死士可谓历史悠久,战国四公子每人致门客三千,其中武士所占比例不小。公元前258年,魏公子无忌为救赵都邯郸,集合起门客中能战斗的武士,“约车骑百余乘”[10](卷5·秦昭襄王57年),俨然是一支小型的军队。

汉魏时代,权贵所蓄养的死士一般来说人数较多,有时也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西晋王朝的奠基者之一司马师在发动高平陵政变之前,“阴养死士三千,散在人间,至是一朝而集,众莫知所出也。”[9](卷2《景帝纪》)司马氏蓄养的武士成为保证其政变得以成功的主力军。

不过,就一般情况而言,豪强官宦蓄养死士大多为防身自卫或刺杀政敌仇家之用。如《三国志·蜀书·先主传》注引《魏书》云,平原郡豪民刘平“结客刺(刘)备,备不知而待客甚厚,客以状语之而去。”又同书《吴书·孙策传》记载,孙策“为故吴郡太守许贡客所杀。”

再如《北史·淳于诞传》记载,淳于诞“年十二,随父(南齐南安太守淳于兴宗)向扬州,父于路为群盗所害。诞虽童稚,而哀感奋发,倾资结客,旬朔之内,遂得复仇,由是州里叹异之。”

此类宾客与部曲性质不同。部曲本为军队编制之称,后又为私兵之称。往往是世代相袭的,而材力死士则并非如此。东汉以来,四方兵起,的确有许多豪强地主将依附门客加以部勒,使之成为部曲私兵。但西晋统一全国以后,天下少有战事,中央政权也不会允许私人武装壮大。八王之乱中,互相攻伐的诸王依靠的是正规军队,而不是部曲私兵。东晋初年,将宗党、门客、佃户部勒为部曲的情况又频繁起来,但以少量的私兵自保尚嫌力量不足,更遑论征伐割据了。

权贵们蓄养材力死士往往十分秘密,不欲人知。萧齐荆州刺史萧遥欣“聚畜武士,以为形援”,结果却因其“多招宾客,明帝甚恶之。”[3](卷13《宋宗室及诸王传上》)显然他的保密工作还没有做好。刘宋竟陵王刘诞“造立第舍,……多聚材力之士实之,第内精甲利器,莫非上品。”[3] (卷14《宋宗室及诸王传下》)亦为宋孝武帝疑而诛之。又如东晋左卫将军司马宗“与王导、庾亮志趣不同,连结轻侠,以为腹心。导、亮并以为言。帝以宗戚属,每容之。”[9](卷59《汝南王亮传》)明帝死后,司马宗终为庾亮所杀。可见,蓄养死士往往并不能扭转乾坤,甚至会使政敌更加警觉而招致杀身之祸。

其四,是所谓“门义”,或称门徒、义从、门生等。

这部分人的成分很复杂,人数众多。南北朝时期,仕宦者可以招募义从左右,其在门下亲侍者谓之门生。寒门富室为了逃避徭役和谋取入仕,投充皇室和贵族官僚之随从门生是进身道路之一。史籍上经常见到的贵族官僚的门生大多也出于富室商人。刘宋侍中徐湛之有“门生千余人,皆三吴富人子,姿质端妍,衣服鲜丽。每出入行游,途巷盈满。泥雨日,悉以后车载之。太祖嫌其侈纵,每以为言”[5](卷71《徐湛之传》)。徐湛之的门生当然不同于两汉后儒座下的弟子门生,他们跟随在徐氏左右,为其壮声势,执杂役,本身也能获取一定的声誉。由于是富家子弟,不用从主人处捞取物质好处,故而他们的地位比较特殊。但是门生众多,却也难以脱颖而出,加之所谓“士庶天隔”,这些富家子弟在史籍中未见有扬名立传者。

南朝时,寒族地主入为中书舍人而权倾一时者很多,投奔其门下为义从者亦不少。如刘宋中书舍人綦母珍之“迎母至湖熟,辄将青氅百人自随,鼓角横吹,都下富人追从者百数。”[3](卷77《恩倖传》)充任义从的不限于富人、文士,亦有纠纠武夫。东晋名将祖逖的“宾客、义徒,皆暴桀勇士。”[9](卷62《祖逖传》)萧梁骠骑将军沈众“及(侯)景围台城,众率宗族、义附五千余人,入援京邑。”[3](卷57《沈众传》)刘宋人刘怀珍乃“北州旧姓,门附殷积,启上门生千人充宿卫,孝武大惊,召取青、冀豪家私附,得数千人。”[3](卷49《刘怀珍传》)门生义徒能够厮杀疆场,宿卫宫闱,想必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而且他们一旦被集合成军,也将逐渐成为主人的部曲私兵。

先秦两汉以来,往往有门客倚仗主人的势力为非作歹,以气力渔食闾里之事。魏晋南北朝时,这个问题依然存在着,而王侯权贵利用门客助其为作奸犯科之事亦不少见。刘宋时王僧达为吴郡太守,“吴郭西台寺多富沙门,僧达求须不称意,乃遣主簿顾旷率门义劫寺内沙门竺法瑶,得数百万。”[5](卷75《王僧达传》)这是一起典型的绑架勒索案。由于王僧达是吴郡太守,不便用官兵衙役行动,而指使门客去劫僧夺财则不但有利于保密,而且也更为得心应手。

而有较高文学素养的门客则近侍主人左右,时常参加主人的家宴和游园活动,谈风论月,吟诗作文,在关键时刻还能出谋划策。萧齐侍中沈昭略常于“晚日负杖携家宾于弟至娄湖苑”[3]游玩(卷37《沈庆之传》)。梁吏部尚书徐勉也经常与宾客夜集,谈风月,论诗文。南朝诗人谢灵运“因父祖之资,生业甚厚”,家中门生宾客恒有数百,性喜“寻山陟岭”,“尝自始宁南山伐木开径,直至临海,从者数百人。”[5](卷67《谢灵运传》)

又如东魏末,高澄掌权后,“沙汰尚书郎,妙选人地以充之。至于才名之士,咸被荐擢。假有未居显位者,皆致之门下,以为宾客。每山园游宴,必见招携,执射赋诗,各尽其所长,以为娱适。”[8](卷6《齐本纪上》)

其弟高洋“自居晋阳,寝室每夜有光如昼。既为王,梦人以笔点己额。旦日,以语馆客王昙哲,曰:

‘吾其退乎?’昙哲拜贺曰:‘王上加点为主,当进也。’”[8](卷6《齐本纪上》)此时,高洋承父兄之资,已为齐王,其僭篡之心明矣,而问计于门客,所谓“王上加点为主”之寓意双方皆心知肚明,一方面是欲造声势,一方面也是试探众人的态度,王昙哲则十分知趣,及时劝进。

再如《魏书·崔浩传》记载,“初,(崔)浩构害李顺,基萌已成,夜梦秉火爇顺寝室,火作而顺死,浩与室家群立而观之。俄而顺弟息号哭而出,曰:‘此辈,吾贼也!’以戈击之,悉投于河。寤而恶之,以告馆客冯景仁。景仁曰:‘此真不善也,非复虚事。夫以火爇人,暴之极也。阶乱兆祸,复己招也。《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其犹可扑灭乎?”且兆始恶者有终殃,积不善者无余庆。厉阶成矣,公其图之。’浩曰:‘吾方思之’。而不能悛,至是而族。”此亦是解梦,但情形不同。冯景仁借此劝谏主人,苦口婆心,而崔浩将如此隐秘忌讳之事与门客商量,可见主客关系之密切。

在门客的物质待遇方面,主人官邸别墅内一般有专门的居所馆舍,称作门馆。史载,萧齐武陵王萧宣昭“性轻财重义,有古人风。罢会稽还都。斋中钱不满万,俸禄所入,皆与参佐宾僚共之。”[3](卷43《齐高帝诸子传下》)萧梁邵陵王萧纶“任情卓越,轻财爱士,不竞人利,府无储积。闻有辄求,既得即散,士亦以此归之。”[3](卷53《梁武帝诸子传》)显然,如果没有良好的生活条件和主人的尊重,门客不可能尽心尽力地为主人服务。当然,由于门客人数众多,良莠不齐,不可能每个人都得到相同的待遇,刘宋时,何长瑜为会稽太守谢方明家中西席,教授谢氏子弟,但不得主人礼遇。谢灵运谓方明曰:“何长瑜当今仲宣,而饴以下客之食。尊既不能礼贤,宜以长瑜还灵运”[44]。又如陈朝南徐州刺史侯安都“数招聚文武之士,或射驭驰骋,或命以诗赋,弟其高下,以差次赏赐之。文士则褚[王介]、马枢、阴铿、张正儿、徐伯阳、刘删、祖逊登,武士则萧摩诃、裴子烈等,并为之宾客,斋内动至千人。”[45]可见,非卑微化的门客也分为上下数等,待遇有别。

从总体上说来,门客在社会上的地位是不高的。即使是那些颇受主人优待的门客,在门阀士族眼中也仅是寄食之客而已。《南史·张弘策传》云:“吴兴吴规颇有才学,邵陵王纶引为宾客,深相礼遇。及纶作牧郢藩,规随从江夏。遇(张)缵出之湘镇,路经郢服,纶饯之南浦,缵见规在坐,意不能平,忽举盅曰:‘吴规,此酒庆汝得陪今宴。’规寻起还,其子翁孺见父不悦,问而知之,翁孺因气结,尔夜便卒。规恨缵恸儿,愤哭兼至,信次之间又致殒。规妻深痛夫、子,翌日又亡。时人谓张缵一盅酒杀吴氏三人。”

吴规为萧纶门客,既深受礼遇,参加正式的宴会似乎不足为奇,但却使湘州刺史张缵大怒,出言讽刺,说明当时士族对门客阶层是瞧不起的,甚至不愿与之同席,大有“士庶天隔”之别。吴规受讥而死,实在是一个悲剧。由此可见,即使是非卑微化门客阶层在魏晋南北朝社会中仍然处于社会下层。

注释:

[1] 王仲荦. 魏晋南北朝史 [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

[2] 冯尔康 主编. 中国社会结构的演变 [M]. 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

[3] 南史 [M].北京:中华书局,1975.

[4] 梁书 [M].北京:中华书局,1974.

[5] 宋书 [M].北京:中华书局,1974.

[6] 北齐书 [M].北京:中华书局,1972.

[7] 魏书 [M].北京:中华书局,1974.

[8] 北史 [M].北京:中华书局,1974.

[9] 晋书 [M].北京:中华书局,1974.

[10] 资治通鉴 [M].北京:中华书局,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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