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加盖公章)。 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原材料、订货数量、交货时间。
甲方与乙方书面签订订货单,并于签订当日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作为预付款。 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宣传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乙方为甲方的产品必须保证质量,双方合作过程中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退款。但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物流原因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双方协商处理。
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双方提供的文件证件只用于履行本合同,不得他用。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壹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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