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什么管理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说法应该是: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来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自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知室,其办公室工作由国家安监总局承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们政府也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部分市县建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易安网整道理)
2、当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明确的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2015年
要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二是要打好煤矿、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两场攻坚战,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三是狠抓治本
和预防措施,加强应急管理;
四是加快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和企业基础管理;
五是推进依法治安,深化打非治违,严肃事故查处。
3、党和国家加强安全生产的十六字管理方针是什么?
党和国家加强安全生产的十六字管理方针是:“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 199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也是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1、企业负责
就是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必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设施,加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必须对特种作业进行安全资格考核,持证上岗等。 2、行业管理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指出,政府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行业所属企业以及归口管理的企业安全工作的管理,防止和控制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行业的安全管理不能放松。 3、国家监察
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安全监察部门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如《矿山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监督职责。 4.、群众监督
群众监督是安全生产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也就是说,企业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还要接受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劳动部门的国家监察,工会及其他组织的群众监督。形成一个互相作用,互为补充的有机整体。
(3)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随着经济体
制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还将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 因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将随着经济发展,社会的进步,不断推陈出新,建立最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 网络-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4、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 56号文作废了吗?
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已经于2016年2月4日失效作废。 (2004)56号文《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针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下发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陆续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监控工作,为了加强管理,统一标准,规范运行而制定发布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意义和依据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坚持科技兴安,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遏制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要求“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加强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市)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首先是要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其次是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第三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防范;第四是对有缺陷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实施治理;
第五是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既要促使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实施,自主保安,又要针对各地实际,有的放矢,便于政府统一领导,科学决策,依法实施监控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以实现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主要任务:
1、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
2、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3、建立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市)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有效监控;
4、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整顿,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建立和完善有关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治理的法规和政策,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三、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
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如下:
1、贮罐区(贮罐); 2、库区(库); 3、生产场所; 4、压力管道; 5、锅炉; 6、压力容器;
7、煤矿(井工开采); 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9、尾矿库。
四、重大危险源的登记与评估
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2、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级救援措施和评估结论等。安全评估报告应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3、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五、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要求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监督 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从践行“三个代表”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普查、评估、监控、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把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布置好,落实好。
2、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成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导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力度,督促辖区内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监控管理工作。 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经行评估、监控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要依据《安全生产法》第85条的规定严肃查处。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而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4、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
5、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按照国家局组织编写的《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与管理》(试行)教材做好培训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和管理工作。
6、为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各地区应统一按照国家局组织开发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建立本地区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和危险等级,有针对性的做好日常监督工作,采取措施,切实 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4)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扩展资料
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所针对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是国务院于2004年01月09日发布的,其主要内容是: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2、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奋斗目标。到2007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扭转,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运输万车死亡率等指标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二、完善政策,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1、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2、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运用长期建设国债和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支持大中型国有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
3、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把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持续不懈地抓下去。
4、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制。对《安全生产法》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要抓紧制定配套法规规章。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5、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全国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尽快建立国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6、加强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开发。加强安全生产科学学科建设,积极发展安全生产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和造就更多的安全生产科技和管理人才。 三、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制定和颁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在全国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
活动。
3、搞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网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
4、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借鉴煤矿提取安全费用的经验,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建立对高危行业生产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
5、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四、完善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加强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实必要的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权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
2、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要制订全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建立全国和分省(区、市)的控制指标体系,对安全生产情况实行定量控制和考核。 3、建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国家行政许可的范围,在各行业的行政许可制度中,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开办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生产经营。
4、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区可结合实际,依法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5、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要增强执法意识,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6、加强对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小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各地要高度重视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安全投入等方面入手,逐步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 五、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1、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落实。特别要加强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地方领导干部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
2、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部署、督促和检查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支持并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3、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
5、关于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几点建议求答案
“安全第一”是我党我国发展路上的一个重要方针,也是任何机关单位或是企业中一个永恒的主题,一切工作的基础。因为只有安全的发展才是健康的发展、和谐的发展。由此看来,抓好安全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单位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不乐观,存在着“中间梗阻”的现象。他们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不及时落实,考核不过硬,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形同虚设,甚至在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时,还存在谎报、瞒报等现象。
一、 抓好安全工作,首先要提高职工的生产安全意识。
正所谓“事未先做,意识先行”。要想做好安全工作,首先必须提高心中职工生产安全意识。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的根本,是健全安全文化的基础,是真正能够实现安全生产投入最少,效果最好的一项工作,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在安全工作中,只有全体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得到加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而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找到好的切入点,找准培养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的好的做法。而如何提高职工生产安全意识,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创造“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氛围,把安全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通过会议、学习班等各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张贴安全宣传画、标语,使全体职工能够认识到现在国家、党和政府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使大家认识到,现在的安全生产,已经提升到法律的高度,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就是违法行为。
2、培养职工自我安全意识必须做到持之以恒。 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有持之以恒的态度,特别是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这种解决思想问题的东西,更需要通过长期、艰苦的努力才能达到的。如果今天讲这个重要,明天讲那个重要,使职工无所适从,认为是搞活动、一阵风。“雨过地皮也不湿”。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方面,更需要持之以恒地抓,不能今天看到这种现象管,明天就不管,或者有的人管,而有的人视而不见,这往往使职工误认为不管是正常、管就是吹毛求疵,是为了完成罚款指标,这样一来,也就起不到好的作用。
3、普及安全常识。
当职工的安全法律意识得到加强以后,迫切需要一些安全知识。我们要让职工从了解安全常识入手,通过张贴安全宣传画、开办讲座,把一些常用的贴近生活
的安全知识传授给他们,由于简单而贴近生活,容易被接受,效果好,容易得到职工理解和支持,安全工作就有了良好基础,职工的安全意识可以得到很大提高。
4、是从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着手。
要从安全教育工作经常提到的“三不伤害”入手,这其中的内涵就是首先要保护好自己。人都有求生的本能,安全,归根到底,就是每个职工不要受到伤害。要告诉全体职工,安全工作的目的就是要保护每个职工身心健康。因为事关自身利益,职工容易理解和接受,也就能够达到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
5、以身边耳熟能详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为教材。
提高安全意识,事故案例的教育效果非常明显,因为那都是活的血的教训,切忌空谈。要以在社会上影响巨大或者是发生在身边的生产安全事故为案例,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何防范,做到举一反三。要把事故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划分清楚,要把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危害阐述完整,一定要让职工心灵受到震撼,切实知道安全事故的危害是终身的,是家庭的悲剧所在,是社会安定最大的敌人。 职工安全意识增强了,我们的安全工作才有了群众基础,我们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顺利得到执行,我们的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才能有保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工作管理既强调管到底,又强调理到位。调理到位就是要理出头序,理顺关系;就是要不断完善安全工作行为准则,检查制度和标准,考核奖惩办法。管到底,就是要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人心,要严抓细管,刚性考核,绝不姑息任何违章行为。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责任制为基础,以落实反事故措施、反违章、推行标准化工作为原则,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三、抓好安全工作,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制度作保障,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制”可以有两种含义。一种较为狭义的解释是,“制”就是制度;而另一种较为广义的解释是,“制”就是机制。制度往往体现为某些文字上的规定或程序,或某种不成文的,但被组织普遍接受的某种实践或工作过程。机制则不仅仅包括制度的所有内容,更重要的是包含了确保制度得以有效落实,以及确保制度本身先进性的所有因素。
而我们要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应当是机制这一含义。在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不仅仅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而且要制定保障这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得以执行和落实的保障措施。我们制定制度的目的是使其得到有效落实,对我们的工作起到规范、约束和指导作用,而不是为了制定制度而制定制度。只有有了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才可能规范开展,收到应有效果。
拓展资料:
所谓“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辞海》中将“安全生产”解释为: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形成良好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将“安全生产”解释为:旨在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的一项方针,也是企业管理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的工伤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后者将安全生产解释为企业生产的一项方针、原则和要求,前者则解释为企业生产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根据现代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上述解释只表述了一个方面,都不够全面。 参考资料:网络—安全生产
6、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国家哪里有规定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省、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邹平县政府及各行政主管部门、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下设的各行政主管单位。
第三条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有关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制度,负责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设的各行政主管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第二章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条 县、镇(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县长、镇(办、开发区)长(主任)是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负责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同级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及时对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六)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督查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7、关于国家对安全生产的管理的作文
安全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安全是一种文明,是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和人的整体素质的提高。安全是人生幸福的港湾。有了安全,才有欢乐和温暖,有了安全,才会拥有美丽的人生。
安全,是多么美好的字眼,如同温馨一样,让人倍感亲切、踏实。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常常发生许多触目惊心的事故。事故的发生有客观的原因,但更多的却是人为的原因而造成的。不注重安全宣传,不注重安全生产,不注重安全操作,使得多少生灵涂炭,多少幸福家庭惨遭不幸。
安全靠什么?安全靠责任心,在工作的每一分钟、每一秒钟,安全隐患随时都可能像凶残的野兽张开血盆大口,盯着我们脆弱的肉体,麻痹我们的神经。只有强化安全意识,增强
责任心,安全生产才不受威胁,只有增强责任心,安全才有保障,生命才会美丽。
因此,把安全“印”在心中,是我们必须坚守的神圣职责。把安全印在心中,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让安全生产、安全经营、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到实处,从身边的小事抓起,把一切隐患消灭在可能出现的萌芽之前,让我们的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都处于一个安全的环境之中,让我们的生活充满更多的笑容和欢乐。
对于安全生产,我一直以为安全和生产是同等的,但现在知道,更重要的还是安全,首先应该是安全的生产,然后是生产的安全。我们是在生产一线的工人,我们的生产关系到国家建设的命脉,所以不能因为安全而误了生产,更不能因为生产而误了安全,生产与安全对于我们来说,对于我们的国家来说,都是一样的重要。因为安全而造成的生产停滞对于企业是不可弥补的损失,而因为生产造成的安全问题对于我们的工厂、我们的同事、我们所有的人来说都是可怕的。
安全,是我心中一个朴实的心愿。要搞好安全,真正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除了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作业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自己管住自己”。事故往往就在工作走神,思想溜号,违章操作的情况下找上门来。出了事故,单位受损失不说,自己轻则受皮肉之苦,重则缺胳膊少腿,甚至连生命都没有了,家人还要为你承担痛苦与不幸。生活是美好的,家庭是温暖的,何必为一时之错、一念之差,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为此,还要重复那句话:“若珍惜自己的生命,请自己管住自己”。
思想工作是一切工作开展的源头问题,我们只有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才能使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安全生产一样是这样,要让大家认识到安全生产对于一个工厂、一个行业的生产活动的重要性,意识到安全生产对于生命的重要性、对于家人的重要性。这说起来似乎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做起来可能会很难,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惰性,刚开始可能真的会意识到这个问题是多么的重要,但是时间长了就产生麻痹思想,就松懈了,问题也就在这个时候出来了。所以,这也就要求我们接受更多的思想教育,要求我们不断的给自己充电,不断的强化思想上的认识,在工作中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时时刻刻给自己敲警钟,认真分析危险点预控,只有这根弦绷紧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开展所有活动的意识问题。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是啊,这个责任,不仅仅关系着我们的企业,更与我们自己息息相关!我们要知道,没有安全,企业就谈不上发展;没有安全,也谈不上我们个人的生存;没有安全,我们的幸福,我们的未来又从何而来呢?为了我们的企业,为了我们的家庭,为了我们自己,请把你的安全思想牢牢树立。我相信,只要每个人都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就一定能把好我们的安全关!
8、一、我国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什么?
我国目前安抄全生产管理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 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 相结合的格局。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 理 部 门 依 照袭 《安全生产 法 》,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 理 部 门 依 照 《安 全 生产法》,对 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拓展资料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百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度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知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道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与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意见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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