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制产品外观质量的规定
为提高产品外观质量,减少因人为作业不当而引起的浪费,特对产品诞生的重要环节作如下规定,请各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
一、 采购
1、 按文件对外观的要求采购,必要时查看实物;
2、 对开包后,开剪前发现的外观不良品,负责与供应商交涉退货、掉换或索赔等事宜;
二、 仓储、开剪
1、 按体系要求,做好仓储物资的搬运、防护等工作,防止搬运中的磕碰伤以及材料表面的锈蚀;
2、 对需进行表面处理的材料(如水星产品),应定期检查,加强防护;
3、 准备开剪时,应先检查原板是否已经划伤、擦伤,出现上述现象时,暂停开剪,立即通知质检科确认,对不合格的材料由质检科通知采购部处置;
4、 开剪时应注意:防止取板、上料、整理时板与板、板与剪板机,因摩擦而导致的划痕、擦伤;
三、 工序作业
1、 检查材料表面是否划伤、擦伤,对表面有缺陷的条料,应剔开作退库处理;
2、 实行轻拿、轻放的作业方式,控制产品从转序、上料、下料、入箱的环节,冲压时可采用滑梯入箱的方法,减少工件碰伤;坚决不允许作业过程中出现抛扔现象;
3、 对在制品做好防锈工作(钎焊件除外,严禁上油);
四、 外协
1、 根据工件特点,选择合适的包装容器,防止装箱,运输中的磕碰伤;
2、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由外协职能部门提出具体要求,采取合适的措施,防止工件外观损伤;
五、 检验、包装、运输
1、 最终检查产品外观是否满足规定要求,对外观存在缺陷的应及时剔除;
2、 对表面处理的产品(如水星产品)应注意包装时的清浊度,按规定要求装箱,防止装箱时的磕碰伤;
3、 规范运输作业,防止因装御、撞击、雨水渗漏等因素而导致产品受损。
对违反本规定,因人为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处理
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华光产品工程部 05-10-25
编制: 批准: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