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精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修承诺书(表6-8)
保修承诺书
本公司承包的贵司位于 的工程项目,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施工验收完毕,即日起正式交付甲方。在此我司郑重承诺,在保修期间将按照合同约定及如下承诺内容及时履行保修责任,具体如下:
1. 保修期_ _年,从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2. 我司联系方式: (1)
联系人___________; 公司电话__________;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 ; (2)联系人___________; 公司电话__________;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 ; 我司认可 为甲方指定代理人,代表甲方行使各项权利。
3.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我司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保修。
4.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我司在接到事故通知后, 小时内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 若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我司应予实施保修,费用按实结算。
6.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或甲方代理人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支付保修金。
7. 如我司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有权委托他人实施维修,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8. 保修期内若发生需要非保修责任的配件、材料,我司将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予以提供。
9. 保修期结束前一个月,由我司进行自查,确保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后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提出保修期结束申请,经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书面确认保修期工作正式结束,否则保修期顺延。
10. 如涉及保修期使用非原工程材料进行维修、更换而影响使用寿命的,保修期依合同顺延。
11. 本保修承诺书与 签订的“ ”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承诺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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