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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告知合同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职业危害见告合同

职业病危害因素见告书

(劳动合同补充约定)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同样协商,自觉签订本补充约定。

一、甲方权益与义务

1. 负责如实将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以结果、 防范措施、待 遇到告乙方,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见告表(见合同附表1)。

2. 负责安排乙方上岗前、 岗中、离岗以及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不同样样时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见告乙方, 检查开支由甲方肩负。

3. 负责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时期职业安全卫生培训, 指导乙方正确使用相关职业病防范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范用品。

4. 依据国家规定,使用达标的生产工艺设备、技术、资料,并对乙方工作区 域进行职业危害防范,且按规定周期进行职业危害平常监测以及年度检测、 讨论,将结果在危害岗位中见告。

5. 不得安排处在孕期、哺乳期的乙方从事对自己和胎儿、 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6.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相关规定,对因甲方工作环境致使乙方患职业病的,进行救治、补贴。

7. 在劳动合同存续时期, 因乙方工作岗位、 内容改正致使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改变时,甲方应向乙方见告, 并与乙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见告改正表(见附件 4 中表 2)。

二、乙方权益与义务

1. 自觉遵守甲方拟订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 正确使用职业病防范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范用品。 3. 积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4. 如期参加职业健康体检。

5. 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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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见告合同

6. 成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甲方,避革职业病发生。 7. 离岗时,应依据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三、若是甲方未依据规定如实向乙方见告, 乙方有权拒绝从事职业病危害作

业,甲方不得因此除去也许停止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

四、此约定装入《劳动合同书》中。

甲方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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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职工)签字:

年 月 日

职业危害见告合同

合同附表 1

职业病危害因素见告表

车间

岗位 危害因素名称 可能致使的危害 个人防范用品 备注

合同附表 2

职业病危害因素见告改正表

车间

岗位

危害因素 名称 可能致使的 危害 个人防范 用品 改正时 间 乙方签 字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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