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上[2010]434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审阅了审计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1000万元,到2010年4月12日已经提前还款,担保解除,该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0.23%。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为零。
我们认为,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的利益。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资金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期末担保余额为零,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字:
周志济 綦好东
李质仙 王 磊
毕秀丽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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