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农村矛盾化解机制的思考——基于新农村社区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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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卷第5期 2011年9月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Jinggangsh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VOI.32 N0.5 Sep.2011 文章编号:1674—8107(2011)05—0061—07 关于完善我国农村矛盾化解机制的思考 ——基于新农村社区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李长健,吴洁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摘要:在当前社会利益关系发生重大调整的背景下。农村矛盾也更为错综复杂,而如何及时高效化解 这些矛盾成为影响农村和谐稳定发展的大难题。通过结合新农村社区发展的相关理论和实践,把握"3前我国 -农村矛盾化解机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多维度分析现存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农村社区为时空载体,探索集预 防、预警与排查、应急处理、化解、责任追究与反馈为一体的农村矛盾多元能动环状化解机制。 关键词:社区发展;农村矛盾化解机制;多元能动环状化解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DOI:IO.3969/j.issn.1674—8107.2011.05.013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 受社区发展成果为内容,促进社区居民的主体发 也在农村,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整个社会的 展权与社区资源的客体发展权的相互融合而实 和谐。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各项 现。[1]农村社区的结构决定了其整合城乡资源配 政策的实施使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与 置,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此同时,农村各种矛盾仍然存在且随着经济社会 同时,完善我国基层服务、管理网络、政府公共服 的发展变化呈现出主体多元、类型多样、问题复 务和管理在农村基层延伸的需要也决定了农村 杂的特点,集中反映了转型期农村社会利益关系 社区在应对当前由于人员流转加速、社会分层加 的发展变化。如果不予妥善处理必将弱化新农村 剧、社会结构变迁等因素时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中 建设的成效,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 的作用。通过社区发展的形式促进人的全面自由 的长足发展。因此,以农村社区为时空载体为农 发展,使个体发展权在主客体融合的时空载体下 村矛盾化解机制的完善开创视角是当前理论研 得以集体实现,发挥社区同质利益的认同、异质 究与实务的重要思路。 利益的协调和多维多向利益之间的整合功能,尽 一量减少或避免农村矛盾的产生和激化。同时,农 、源起意蕴:社区发展与农村矛 盾化解的契合 村社区可以通过制度资源整合和组织创新,发挥 独有的地缘优势,结合农村传统风俗习惯和特有 我国传统的农村社区是以村落为居住和活 的民间规范,高效及时地化解农村矛盾,维持各 动范围、以农业生产为主要谋生手段的人组成的 方利益博弈的动态均衡。由此可见,农村社区可 区域社会共同体。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 以作为农村矛盾的重要平台存在。同样,农村矛 我国农村社区发展呈现出人口群体结构多元化、 盾化解机制是农村社区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经济活动多样化、文化发展开放化的特征0其中, 农村社区的发展依赖于稳定有序的内部环境。目 社区发展以社区居民平等参与社区活动、平等享 前我国农村各种体制性、制度性和社会性的问题 收稿日期:2011-05-20 基金项目:司法部科研项目“基于农民权益保护与新农村社区发展的农村矛盾化解机制研究”(项目编号:07SFB2043)。 作者简介:1.李长健(1965一),男,湖南湘西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三农法律问题研究。 2.吴洁(1985一),女,湖北通山人,2008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农村经济法制和“三农’’问题研究。 62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32卷 交错复杂,农村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突发性不 处理不善有可能为矛盾的反复爆发或以其他形式 的爆发埋下隐患。由此可见,当前农村矛盾化解机 制调整范围较为狭窄,不足以应对复杂多样的矛 盾是制约着我国农村矛盾化解工作深入开展的重 要问题。 断增强,矛盾产生原因以及矛盾内在结构都更为 复杂化,需要构建统筹协调、功能互补的矛盾化解 机制。在矛盾的预防、预警、排查、应急、化解以及 信息反馈等方面形成闭合的综合体系,并且逐步 法制化和规范化。通过矛盾化解机制的运作,实现 矛盾的有效化解,最终实现农村社区的和谐发展。 由此可见,农村社区发展与农村矛盾化解机制的 (三)农村矛盾产生阶段预防、预警和排查机 制缺乏 农村矛盾的预防、排查和预警能够及时将矛 完善存在着内在的联结。 二、现状审视:基于社区发展的农 村矛盾化解机制问题剖析 为对我国农村矛盾及化解机制的现状有较为 全面的把握,我们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结合实 证调查的数据和相关资料,对农村矛盾化解机制 的现存问题有了较为清晰的把握。 (一)农村矛盾化解主体的单极性 当前农村社会的矛盾冲突的化解主体较多, 包括村委会、基层人民政府等。尽管不同主体在矛 盾化解中的作用不同,但是调查结果显示,无论是 农村家庭日常矛盾、宗族矛盾、干群矛盾还是土地 矛盾,无论各主体在不同矛盾化解中的作用为何, 绝大部分农民的选择都恰如政府宣传的“有困难, 找政府”,例如对于“你的土地权益被侵害了”的问 题,55.3%的被访者选择找政府,即使是对于“日 常矛盾你会怎么处理”的问题,仍然有32.9%的被 访者认为找乡镇人民政府是可取的。相较于政府, 受时间、成本、传统观念和效果等诸多因素的影 响,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等矛盾化 解主体在当前农村的作用还是比较有限的。此外, 我们也了解到,社会力量如农村社区、合作组织、 有威望的群众代表、家属和亲戚朋友、工会、妇联、 共青团以及综治机关等社会主体也未能充分参与 农村矛盾化解。 (二)农村矛盾化解机制调整范围的局限性 经济快速发展给农村带去更多发展机遇的同 时也对农村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一个重要方面 是农村矛盾的频发与激化。调查显示,当前农村无 论是传统矛盾还是新型矛盾都有不同的表现形 式,复杂程度也加深,如果不及时排查并采取积极 措施有效化解并遏制就有可能发展成为深层次矛 盾并产生连锁反应,例如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在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农 村矛盾化解的预防预警从某种程度上说较为缺 乏,调查结果显示,在机构设置方面,41.8%的被 访者表示没有相关机构或者不知道这样的机构, 相关工作都是由村委会或基层政府承担,但是由 于他们业务重点的偏向性,许多被访者也表示村 委会或者村干部会、乡镇政府会主动了解情况的 情况并不多见,其他组织或个人更少,大家把重心 多放在矛盾发生之后的处理和应急方面,缺乏对 农村矛盾区域分布差异、分布强度差异、演化规律 差异及所处阶段差异的监控、分析、趋势、频率等 方面的把握,缺乏高效灵敏的信息搜集和共享网 络,对农村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监控不利。 (四)农村矛盾化解方式存在缺陷 当前化解农村矛盾的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 调解、仲裁等。通过对集中化解方式的分析和调 查,我们认为当前农村矛盾化解的具体方式都存 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首先,行政性化解方式处于 单极核心地位。如前所述,政府从某种程度上说是 农村矛盾化解的核心主体,农民有事多找政府解 决,这反映了百姓对政府信任,但是由于行政主体 的职能划分不明确、矛盾调处程序缺乏规范性、调 处范围的交叉性、调处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不 够、与司法诉讼的衔接不畅等等问题,都影响行政 化解的实效,同时行政处理不当很容易造成群体 性事件。其次,调查中被访者普遍认为到法院打官 司太麻烦,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 间,收集证据、聘请律师、申请执行等等诸多环节 都需要支付较高的成本,种种因素导致农民在矛 盾化解途径选择中的“避讼”。再次,人民调解的功 能未发挥。虽然大多被访者对人民调解持基本满 意态度,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农村的人民调解委员 会一般设置在村委会内部,调解员一般由村委会 第5期 李长健,吴洁:关于完善我国农村矛盾化解机制的思考 副主任或其他村委会成员担任,对国家的专项法 律规范了解不多,大多数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 保障制度滞后,覆盖面狭窄,运作方式过于集中和 单一,管理分散,社会化程度低。农民的自我发展 和培训,矛盾调解过程与结果的合法性和执行力 度不够,矛盾化解程序不规范,其制度优势未能发 挥。最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的作用 能力、自我维权能力相当薄弱,在与其他利益集团 的博弈中处于不利地位,权益受损时很难得到合 理补偿和维护。[2 而政府行政职能越位、错位和缺 范围相当有限。虽然已经确立了农村土地仲裁制 度,但是仲裁范围过于狭窄,行政倾向较浓,缺乏 位的现象普遍存在,经济政策实施效率低下,无法 有效调节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利益冲突,矛盾化解 机制出现“机制性麻木”。 独立性和公正性,诉讼化也较深,程序缺乏灵活性 和应变性,弱化了裁决的权威和效力。此外,各种 农村矛盾化解方式的衔接与协调不够也是影响农 村矛盾化解的重要因素。 (五)农村矛盾化解回访反馈机制缺失 矛盾化解的回访反馈是完善矛盾化解机制的 重要环节,是考核矛盾化解的效果、预防矛盾再发 的重要方面。矛盾化解后进行回访,既能够安抚矛 盾当事人的心理纠葛,又能够督促有给付义务的 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判文书中确定的法律义务。事 后回访可以通过说服教育和亲民性说理开导方法 对矛盾化解结果予以巩固,对处理有偏差或者遗 漏的问题予以矫正和补充,也能充分体现人文关 怀。但是就事论事、完事后不管的情况在当前农村 矛盾化解中并不鲜见,在调查中我们也了解到,一 般情况下村委会或政府对已经解决或阶段性解决 的矛盾都没有特定的组织或个人关问,对此, 53.7%的被访者认为矛盾化解的结果需要相关部 门的督办,而对于诉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形,大部 分被访者表示反馈无门或明知无果只能认命,在 这种情况下,矛盾的化解并不具有彻底性,仍然存 在再度爆发的隐患。 三、理性分析:农村矛盾化解机制 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农村矛盾化解机制的体系、运转状况及 现存问题,受到来自历史的、现实的等各方面因素 的影响。我们选取经济利益、政治、制度和民间规 范四个维度分析现存问题的成因。 第一。利益多元复杂化及利益机制不健全是 根本原因。体制转轨和结构转型从本质而言是利 益格局重新调整的过程,新旧利益群体之间的竞 争日益激烈,但是利益分配机制、保障机制和调整 机制滞后是导致矛盾化解机制诸多问题的根本原 因。城乡二元结构产生制度性断裂,造成农村社会 第二。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发展是重要 原因。从某种意义上说,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 改革的配套和协调是我国农村深化改革的保障。 目前我国行政机构职责不明,职能错位与越位现 象较为严重,民主法治进程缓慢,监督机制软化。 行政权过于膨胀也导致了我国农村矛盾化解对行 政机关的单一依赖,而且也使我国司法带有浓厚 的行政色彩,行政权和司法权仍然存在千丝万缕 的联系,司法权严重受制于行政权,难以排除行政 的干涉而做到公正。从深层次来看,农村矛盾化解 机制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聚焦在新农村建设中各种 权力主体和权利主体如何分配社会存量资源和经 济发展所带来的增量利益 第三,制度资源稀缺且配置失衡是现实原因。 农村矛盾化解机制的制度供给尚无法满足人们对 矛盾化解的需求,受历史和现实各方面因素制约。 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人民调解等方式 发挥着单极作用,承载着大部分矛盾化解职能,其 他矛盾化解机制的作用相对较为薄弱。只有逐渐 改变国家法律制度资源稀缺且配置失衡的现实状 况,才能实现我国农村矛盾化解机制的充分供给 和多元和谐发展。对此,新农村社区作为农村矛盾 化解的重要主体之一,其独特的载体功能和作用 尚未得到重视和开发。此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社会中间层组织、农民个体的作用都有待发挥,可 是目前欠缺规范引导和保障。 第四。传统非正式制度路径依赖是历史原因。 诺斯把机制变迁扩展到制度变迁中,用“路径依 赖”概念来描述旧有制度的影响力,证明了制度变 迁过程中,一旦走上某一路径,既定方向会不断地 得到强化,既有可能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也有可 能顺着错误路径往下滑,甚至被“锁定”在某种状 态而导致停滞,所以我们应该不断调整并完善路 径方向。[3J(PW.5)“和谐”与“无讼”理想是中国传统法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32卷 律文化的重要内容,具有制度的“锁定”效应,当发 矛盾突显激化阶段和矛盾处理反馈阶段的有机衔 生矛盾时,民间非正式化解机制很容易得到村民 的认可和支持,而对根据科学理性、功利原则和分 化竞争意识建立起来的行政和司法等的理性制度 则有排斥性。因为这些习惯具有植根于社区生活 接并协调配合的化解机制,包括矛盾预防机制、预 警排查机制、应急机制、多元化解机制、责任追究 与反馈机制。将现有的矛盾化解机制在社区内加 中的合理性,能为社区成员带来的好处更多于它 们的坏处。_4]( 这些问题构成了当代中国农村矛 盾化解机制特有的路径依赖现象。带着传统法律 文化色彩的民间规范有效地提供了一套使得乡村 社会生活得以正常进行的框架。 以统筹、整合与协调,通过社区组织促进矛盾化 解,着力实现农村矛盾的社区化解,将矛盾化解在 基层,有效避免矛盾的发展、升级和激化。 四、创新发展:基于社区发展的农 村矛盾化解机制探析 农村社区作为政府和农民群众信息沟通、对 话、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农村公共事务和公益 事业的组织者与管理者,作为差异利益和冲突利 益的协调者,其维系农村社会共同体的结构性力 量并未充分发挥。农村矛盾化解机制的完善与发 展是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我们应该依托农村 社区的发展契机,建立农村矛盾多元、能动、环形 化解机制,发挥出农村社区独特的利益联接、整合 与协调功能,实现基层社会的自治、稳定与发展。 (一)基本思路:基于社区发展的农村矛盾化 解机制初步构想 图1 农村矛盾多元能动环形化解机制 (二)建立农村社区矛盾预防机制 为切实保护农民权益、促进新农村社区和谐 稳定发展,我们认为,我国农村矛盾化解机制的完 善应针对矛盾产生和发展的各个阶段进行,通过 事前矛盾预防机制的建立、预警排查机制的健全、 事中应急处理和多元能动化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以及事后责任追究与反馈机制的制度供给,形成 个“多元、能动、环形化解机制”(如图1所示), 一农村矛盾预防机制能够从源头预防矛盾的产 生和激化,建立顺畅的民意表达机制、有效的利益 协调机制,完善政府的公共机制,是从源头上预防 农村矛盾产生的首要和关键环节。 1.建立畅通的民意表达机制。完善民意表达 渠道是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的必要手段。一是加强 培育民意表达机制的主体,畅通表达渠道,拓宽表 同时将农民权益保护与新农村社区发展贯穿始 终,确保农村矛盾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多元” 旨在充实现有矛盾化解机制,形成以农村社区为 达途径,注重民意表达的有序化、理性化和有效化, 提高民意表达的理性化程度是至关重要的。二是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对农村群众正当的利益诉求 及时做出回应。发挥民意调查、新闻传媒、网络平 台的喉舌作用,尤其是完善信访、听证制度等民意 表达机制。三是积极发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 完全中立的第三方,是沟通农民和政府的桥梁,并 载体,以社区矛盾调处与服务站为基点,服务于以 基层党委、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政机关、司 法机关、合作经济组织等主体为核心的矛盾化解 主体体系。 ‘能动”旨在强调矛盾化解机制的积极 主动性和高效便民性,能及时回应不同群体的利 益诉求,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环形”旨在建 立一个贯穿于农村矛盾预防阶段、矛盾孕育阶段、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基层政府。确立农民合作经济 组织的地位是提高农村群众话语权的重大举措。 2.构建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利益问题是催 ①“社区矛盾调处与服务站”从本质而言属于群众自治组织,也可以说是居民互惠性组织,是以平等关系结成的社会组织,在组织成 员之间起着某种利益协调作用,旨在增加社区的凝聚力及和谐度,采取的是非行政调解方式的平等协商调解方式,主要是负责协调、联 络、指导、培训和参与调解,并且为仲裁、诉讼等提供指导与服务。根据“一村一社区…‘~村多社区”或者“几村一社区”的不同情况而进行 差异化设置。 第5期 李长健,吴洁:关于完善我国农村矛盾化解机制的思考 生农村矛盾最为直接的动因,所以通过利益协调 实现利益均衡才是根本。宏观层面而言,我们应该 提请有关决策部门和全社会注意,及时采取对策 措施,防微杜渐,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得到有效遏 制。三是建立健全矛盾应急组织体系和保障体系。 在提升农民群众参与意识的同时,建立相应的研 究团队或者机构,定期对农村群众利益诉求进行 了解,通过综合测算和评估,将矛盾分成不同的级 别,及时递交给当地政府或者上报中央。对于群体 完善社会分配制度,公平分配社会资源,共享发展 成果。政府应该通过经济政策、法律、税收、行政干 预等手段,合理调整不同阶层的利益结构,着力实 现政策的透明化、公开化,树立公平、公正处理社 会利益冲突的核心价值观,维护最广大农村群众 的根本利益。从微观层面看,可在农村社区设立农 民、政府和其他利益群体之间的例行对话制度,共 同协商解决农村矛盾。转变群众以合理合法的方 式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理性地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维护社会稳定。[5 可将各个村民小组划分为不同 的群体单位,推选出适当比例的代表,由农村社区 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召开大会,并将每期讨论主题 整理成文并以广播或者公告的形式传达给村民, 经村民集体讨论后最后作出决议。 3.完善政府公共机制。加大政府在农村医疗、 保险和农民工就业等方面公共政策的投入力度, 从源头控制农村矛盾的产生。一是完善农村社会 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济、 社会福利相衔接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群 体基本生活提供“安全网”。二是健全公共财政制 度,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 生、基础设施供给、生态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 域,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足量供给,改变农村 公共服务供需失衡的状况。三是要加大对农村的 普法宣传,采取广播、电视讲话、法律讲座、送法下 乡等方式,普及与农民生活、生产相关的法律法 规,宣传守法和如何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合法 权益。另外,要大力推广村务公开制度,增强村务 管理的透明度,使干群之间互相理解、支持和信 任。注重培养农村和谐共处,互谦互让的社区文 化,不断加强文化道德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 互相谦让,协商处理。 (三)农村社区矛盾预警与排查机制 1.建立矛盾风险预警机制。社会稳定系统中 的警报隐藏在社会矛盾与冲突之中。农村矛盾排 查预警就是为尽早发现、及时化解农村矛盾。一是 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矛盾预警与处理机制。针对 当前农村矛盾中一些“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现象, 要保持高度的警觉,万州事件、郑州回民和汉民械 斗等事件的处理足以凸显预警机制的重要性。二 是要建立一套高水准、可操作的预警预测体系,建 立农村矛盾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监控,跟踪了解 问题进展,力求在矛盾潜伏时期,及时察觉、预告, 性上访事件,要在疏导的同时规范相应的上访程 序,要重视上访的警示作用。[63四是农村社区矛盾 调查。服务站人员、村干部和公务人员要深入农村 实际,了解农民阶层的新需求、新观点、新动向,注 重收集工作有关的农村矛盾信息,并及时采取相 关措施。 2.健全农村矛盾排查机制。一方面,建立矛盾 排查运作机制。一是健全矛盾排查工作例会制度。 例会的内容为对社区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 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情况进行总结,对可 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同时布 置后期工作。二是预防与排查相结合。要深入群 众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矛盾发生情况、特点和规 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 三是完善报告制度,各级组织要将本部门本单位 矛盾排查情况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把握矛盾排 查调处的主动权。另一方面建立排查联动机制。在 农村社区由村民推举出几名村民任调解员或信息 员,加强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特别是 在乡镇一级可确定土地、林业、民政、妇联、团委、 老龄委等部门为矛盾排查联动单位,有关部门共 同参与,有利于更好地化解农村矛盾。 (四)农村社区矛盾应急处理机制 建立农村社区矛盾应急处理机制,以农村社 区矛盾调处与服务站为中心建立高效统一的应急 指挥小组和应急救援组织,找到突发事件的应对 措施和办法具有现实必要性。首先,建立健全应急 组织体系。目前,我国有些城市已经率先开展了应 急组织综合协调机构的工作,加强应急中心建设, 实现应急处置工作联动,并取得成效。[7 在农村社 区也应建立矛盾应急处理机构,统一指挥、协调突 发事件的处理。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各市、县 政府要积极推动和帮助农村社区基层组织预案制 定修订工作,制定《农村社区处置群众性事件工作 预案》和《农村社区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等 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紧急突发事件能做到不 慌、不乱。建立高效统一的应急指挥小组和应急救 援队伍,加强与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和单位的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32卷 密切配合与联动协调。再次,规范和健全应急工作 运行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各类信息的 收集、分析判断,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公共 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突发公 共事件的调查评估制度。及时、客观、公正地对事 件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 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最 后,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进应急 调解形式以及相应的规则、程序和规范,并确定和 固化。(3)结合农村社区的实际情况,注重和认可 民间化解方式,保持其与现代法治的整体协调性 都应当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内容。确保正式司法制 度与民间矛盾化解方式的灵活协调,共同发挥维 持社会秩序的作用是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的基础。 第三,建立农村社区能动仲裁机制。建立专门 的仲裁机构解决土地承包纠纷,能够快捷解决问 机制建设,加强农村矛盾多发地区的应急机制建 题,而且能够把共性问题迅速反馈到决策层。I8 我 设,不断提高这些地方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农村社区多元矛盾化解机制 应对当前农村矛盾剧增的现状,我们要积极 探索化解各种矛盾的途径和办法,建立健全多元 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政组织、人民调解组 织、审判机关、行政复议机构与仲裁机构的作用, 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教育、 协商、听证、调解、仲裁、判决等方法,把农村矛盾 化解纳入有序的轨道。 第一,构建多元农村社区便民和解机制。为解 决民间和解协议缺乏法律强制约束力和执行力的 问题,我们认为可以引导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固定 和解结果。当再次发生争议时,基层人民政府或派 出所可以对当事人共同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 查,对其合法性和有效性予以裁决,然后赋予强制 执行力。书面的和解协议是必要的,这就对和解双 方当事人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鉴于农村社区居民 法律专业知识相对薄弱的特点,必须大力加强为 农村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与救助工作。法律援 助和解中,法律援助人员只起辅助作用,为双方当 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并不对矛盾的化解产 生实质的影响,和解协议完全是矛盾双方当事人 自由意志的结果。 第二,建立农村社区多元化便民调解机制。调 解是通过说服教育,促使矛盾双方当事人依法自 愿达成协议,解决矛盾的一种活动,我们应该建立 多元便民调解体系,高效化解农村矛盾。(1)大力 扶持农村社区民间调解组织。要解放思想,大胆探 索,扶持民间调解组织,明确民间调解协议的法律 效力。对其它民间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加以 确认,形成人民调解外延的扩大。(2)建立农村社 区多元化调解规则、程序和规范。多元能动矛盾化 解机制包含程序、规则和规范的多元化。基层村居 委会、乡镇司法所以及行政机关的调解都有自己 的方式、规则和程序。应对不断出现的新型农村矛 盾,我们应该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丰富民间 们应该着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区便民仲 裁矛盾化解体系。(1)仲裁机构设置应贴近群众。 目前我国有的地区在县、乡镇两级设立仲裁机构, 有的地区则只在县一级设立。据统计,在全国5万 多个乡镇中,已有两万个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矛 盾仲裁机构。[9 可以在县一级统一设置仲裁机构, 在农村社区可以考虑用派出仲裁庭或巡回仲裁庭 的方式。(2)程序的设计要便民化。由于农作物的 生长和管理有很强的时效性和季节性,矛盾纠纷 拖得时间太长容易误了农时。我们必须创新思维 模式,尤其是针对经济落后、交通不便的广大农 村,可以在乡镇或村设立巡回仲裁庭,仲裁关口前 移,重心下沉,达到高效便民的效果。对于事实清 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当场立案,当场处理,当 场结案;对于案情疑难,权利义务关系较为复杂的 案件,仲裁庭可提前做好证据审查工作。原则上矛 盾纠纷发生在哪个区域,就在哪里现场办案,积极 推行便民、为民、利民措施。 第四,建立农村社区便民诉讼联系机制。(1) 建立农村社区便民诉讼联系点。在农村建立便民 诉讼联系点,是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在所辖的社 区、乡、镇、村社驻地设置一个方便群众诉讼的联 系单位,聘任一位在当地较有威望者为诉讼联系 人,形成法庭、联系点、联系人三位一体辐射整个 辖区的便民诉讼网络。(2)注重诉讼举证指导的技 巧性。农村当事人的文化素质、认识理解问题的能 力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对那些文化程度偏低, 理解能力差的当事人,服务人员就应做到耐心细 致,不厌其烦地指导其举证,在语言表述上要通俗 易懂。对举证确实有困难或不便由当事人举证的, 由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调取证据。(3)积极开展巡 回审判,由法官把庭审开到农村院落或者田间地 头,邀请周边群众旁听,通过庭审普及法律知识, 让乡村群众了解相关证据规则,明白证据在诉讼 中的重要意义,增强他们的证据意识,从而逐渐提 高他们的举证能力。(4)强化农村社区便民诉讼教 第5期 李长健,吴洁:关于完善我国农村矛盾化解机制的思考 67 育。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学校等一系列活动, 举办诉讼知识宣传栏,将审判流程图、诉讼费收取 标准、起诉的条件及期间、举证时效等知识予以张 贴明示。设立诉讼指导室,由法官坐班接待,解答 专业知识扎实,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的优秀人员从 事司法和执法工作,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 第二,建立事后监督回访机制。矛盾化解工作 要真正落到实处,必须有相应的监督机制。有些矛 盾,特别是征地拆迁等引发的不安定事端,虽然暂 法律咨询,减小村民的诉讼风险,提高其诉讼适应 能力。此外,还可以在镇、村里建立一些便民服务 中心和村社区代办站,为村民提供便民服务,为群 时得到了化解与处置,但因种种缘由仍存在着“复 发”的可能。因此,我们应该始终强化跟踪调查、跟 踪预测、跟踪服务等措施,及时反馈情况,巩固调 解成果,消除事端隐患。定期回访双方当事人,了 解农村矛盾的实际化解情况,减少矛盾的反复,促 进矛盾的妥善解决。 第三,落实信息整理与反馈。各组织机构应当 对本组织机构进行矛盾化解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 行总结,对矛盾化解中所发现的问题和原因进行 归纳总结,并将这些信息及时的反馈给相关的机 构或者个人,便于我们从宏观政策及制度规范层 众提供直接服务和代理服务的前沿窗口。积极采 取便民服务措施,深化法官进社区便民服务活动, 保障社区和谐,方便群众诉讼,真正做到公正司 法、一心为民。 (六)农村社区矛盾化解责任追究与反馈机制 第一,实现责任追究机制。具体的责任追究包 括对矛盾当事人的责任追究和对化解主体的责任 追究。坚持对矛盾化解主体不作为的责任追究,落 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把责任和任务落实到部门、单位、个人,加强对矛 盾调处的督办力度。另外,要时常组织基层政法部 门的工作人员参加政治法律知识培训,挑选素质高, 参面及时进行完善和改进。根据信息反馈情况,采取 不同的矛盾预防措施,促进多元能动环形化解机 制的良性循环与运转。 献 考 文[1]李长健.基于农民权益保护的社区发展权理论研究[J].法律科学,2006(6). [2]李长健.论农民权益的经济法保护——以利益与利益机制为视角[J】.中国法学,2005(3). [3][美]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陈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4]梁治平乡土社会中的法律与秩序[AI.在边缘处思考【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5]胡沫.和谐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的构建【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6). [6]吴春梅,刘晓杰.转型期的农村矛盾及其化解机制【J1.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9(6). [7]魏登才.论地方政府应急机制建设[J】.江汉论坛,2006(3). [8]李长健,曹俊.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解决机制的理性思考与制度架构fJ1.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8(4) [9]任庆恩.农村土地权利争议的法律调整机制【J].中国土地,2004(5). A Reflection on Improving the Rural Conflicts Resoling Mechanism ivn China ——based o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s of New Rural Community Development LI Chang—jian,WU Jie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Huazhong Agriultural Univers ,Wuhan DD70,China) Abstract:Conflicts in rural worlds become more complicated in present era when interests of social groups are under substantil restaructuring.How to timely,effectively resolve those conflicts has been a reatg problem that iluences socifnal harmony and stability of rural wodd.Based on the theories and practices of New Rural Community Development,this paper looks into the undedying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esent Chinese rural conflict resolving mechanism,and analyzes the reasons for the existing problems at various dimensions.Taking rural community as a temporal and spatial entity,this paper explores a multi—party,active loop mechanism of rural conflicts resolving which integrates prevention, precaution and inspection,emergency treatment,resolving,accountability check and feedback. Key words:community development;urarl conflict resolving mechanism;multi—party;active loop mecha. nism of rural conlifcts resolving (责任编辑:曾琼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