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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赔偿法形成性考核答案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第1次练习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国家赔偿狭义-----国家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对国

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赔偿。

2、行政赔偿-----即因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及其他公务执行机关和人员的侵权损害行为或者处在他们管理或监督之下的物体给他人赞成损害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3、行政赔偿程序-----即行政赔偿请求人向国家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行政赔偿行

政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行政赔偿以及通过人民法院解决行政赔偿纠纷的方式、方法和步骤。

4、制约预防功能-----是国家赔偿的一个重要功能。它是指国家赔偿所具有的预防和控制国家机关及基工作人员职务违法侵权行为员加强处律的作用。

促进国家机关加强内部监督和国家工作人

5、权利救济功能-----是指当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的违法侵犯并造成损害时权益给予恢复或弥补的功能。

国家赔偿所具有的对公民、组织受侵害的合法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国家赔偿的功能表现在权利救济、制约预防、_公务保护_、_居民保护、利益调整、体现民主与标示法治六个方面。

2、广义的国家赔偿法是指涉及国家赔偿责任的各种_法律规范和判例的总和。

3、国家侵权赔偿的归责原则分为过错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违法原则三种。

4、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由职务行为主体、职务违法行为、损害与因果关系四部分组成。

5、具有一定经济内容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

6、《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1、简述国家赔偿法的基本特征

答1、形式方面国家赔偿法具有系统的法典形式。 2、结构方面国家赔偿法实

国家赔偿法的调整对象是因国家

涉及到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

体法规范与程序法规范寓于一体。 3、从调整对象来看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形成国家职务侵权赔偿关系的平衡与兼顾。

2、简述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目的

答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条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改进工作。这

既是我国国家赔偿立法力求实现的目标也是贯穿于整个国家赔偿立法的指导思想。

3、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有哪些

答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3

2非法

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4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

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违法行为。 成公民身体伤害与死亡的违法行为。

5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4、简述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要件

答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由职务行为主体职务违法行为损害与因果关系四个部分组成。 1、职务行为主体 职务行为主体是指执行国家职务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职务违法行为 职务违法行为是国家侵权责任中的最根本的构成要件它说明了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最根本的原因。 3、损害 确立国家赔偿责任的目的在于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因此

损害的发生是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

件。我国国家赔偿法暂将损害确定为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损害。 国家赔偿法中所称的损害不包括精神损害。精神损害是指对公民和法人人格权的损害。损害仅指直接损害

不包括

间接损害。 4、因果关系 我国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应采用直接因果关系。它是指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逻辑上的直接关系

其中行为并不要求是结果的必然或根本原

因而仅仅是导致结果发生的一个较近的原因。

5、要求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必须记载哪些事项

答1受人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业和住所2请求权人

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务

3

应写明他们的名称、住所、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

4

具体的请求

5

赔偿义务机关

6

要求赔偿的理由和事实根据。

提交申请的年月日。

7、简述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赔偿义务机关已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2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

支付了赔偿金或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四、论述题每题8分共16分

1、行政先行处理原则的内容是什么它有哪些优点

答行政先行处理原则是指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法院行政诉讼之前应先向行政赔偿

则请求权人

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如果行政处理未能解决争端方可提起赔偿诉讼程序。 行政先行处理原则的优点是偿争端利用行政手段在内部处理

其程序简单、迅速

第一

将行政机关能够解决的赔

使受害人与行政机关都免进司法

程序省时省力对受害人权利的保护和行政机关的开展工作均不无好处。 第二实践证明大量的赔偿请求基本都可在行政处理过程中得到解决

这样

大大疏减了诉源

减轻

了法院处理行政案件的负担。 第三它体现了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尊重行政职权之于赔偿义务机关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是必须行使的

带有“强制性”

因而当职权的行使出现差

错时亦应使其有机会采取“补救措施”纠正差错赋予“主动权”。况且“过错”自纠既表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纠错”能力之信心又能调动其努力工作的积极性。

2、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条件由哪些它与我国《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相比有哪些不同

答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条件有下列五项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欲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必须以行政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 2、必须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职权行为而起诉。 3、必须在行政处理结束后的3个月内提起

逾期不起诉则其提起

诉讼的权利归于消灭。 4、起诉人必须具有赔偿请求权。 5、侵权损害必须是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 上述起诉条件与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相比起行政诉讼无须经过行政先行处理可。只要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

有以下不同 1、提

只要原告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即才经行政复议程序而后起诉。 2、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个起诉期限远比单独的赔偿诉讼为短。受害人应在知道受害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请求在2个月未予准予则可在相继的3个月内提起赔偿诉讼。 3、赔偿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赔偿诉讼必须以行政侵权行为被确认为违法或被撤销为前提但在司法实务中

常遇到行政侵权行为是否违法的争议

而赔偿诉讼只能对行

政违法侵权行为提起。因此对侵权行为违法性的判明必须是先于赔偿裁决进行的。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7分共14分

问题 1、县土地管理局的拆房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2、对于王某所受的损失

国家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根据第二款的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县土地管理局作为国家行政机关

其违法之处表

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

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没有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拆除房屋知而没有通知王某将屋内的财产搬出。因此偿责任。 问题

二是拆除房屋时应当通

县土地管理局应当对王某所受的损失承担赔

为什么 2、国家应否

1、警车撞坏服装厅橱窗玻璃的行为是否违法

对该损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答1、本案中警车为了追捕逃犯而不慎撞坏了服装厅橱窗玻璃其行为不具有违

法性而刑事赔偿的原则必须是违法偿责任但有补偿的义务。

所以不属于刑事赔偿的范围。 2、国家对此不负赔

3、劳动教养-----是行政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但

又不够刑事处罚且又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措施。

国家赔偿法第2次练习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国家赔偿法的效力----即国家赔偿法的适用范围它是指国家赔偿法适用于哪些地方适用于什么人力和时间效力。

在什么时间内发生法律效力

包括国家赔偿法的空间效力、对人的效

2、时效----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将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制度该“一定的时间”称为时效期间或时效期限。

3、恢复原状----是指负有赔偿义务的机关按照被害人的愿望和要求恢复损害发生之前的原本状态。

4、刑事损害赔偿程序-----是指国家对于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法侵犯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予以赔偿的程序。

填空题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一款规定实施逮捕必须具备的条件是①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②可能被判 徒刑以上刑罚的证据③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

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2、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3、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部门。

3、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实行“一审终结”。从这个意义上种程序称为一种“准司法程序”

我们可以把这

4、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5、

简答题

1、 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 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

3

12

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依照刑法第17条、18条规定不负刑事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

5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

法律规定的其他

人行为。 情形。

2、 7、简述国家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事项 答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5、16条之规定其范围包括

① 在刑事诉讼中

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行为 ② 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方法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行为

③ 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行为 ④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执行的情形。

论述题

1、 试述申请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刑事赔偿决定的法定条件。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程序条件。 事实条件有

1

申请法院赔偿委员会做出赔偿决定必须具备事实条件和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错误行使国家刑罚权2

错误

事实已为司法机关所确认和纠正。 受损害损害事实确已存在。

3

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因司法机关的错误刑事追究遭

受害人所受损害依法应纳入国家赔偿。 程序条件是

该赔偿争议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复议机关复议。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请求人请求赔偿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义务机关为人民法院的请求人对赔偿处理决定不服或逾期不予赔偿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或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做出赔偿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为法院以外的其他司法机关的请求人则必须先经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做出赔偿决定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做出赔偿决定

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决定的

2、 试比较国家赔偿方式与民事赔偿方式的异同。

答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在赔偿的目的、侵权责任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赔偿关系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

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以及所侧重或称以之为主的赔偿方式

第一

赔偿的根本目的不同。 第二

侵权责任主

等方面均有明显的不同。具体来讲

体及赔偿义务主体的范围不同。 第三赔偿中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

赔偿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地位不同。 在民事

抑或是公民与

还是

当事人双方无论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

而在国家赔偿中

法人之间都是相对独立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无论是行政赔偿

刑事赔偿当事人双方所处的地位均是不对等的。 如在行政赔偿中基于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侵权责任和赔偿义务方与受害人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主体。同样地在刑事赔偿中

一方是有权作出处罚行为的司法机关

双方之间并非平等的而另一方则是被处

罚的对象也是十分显然的不对等关系。 第四侵权责任方承担赔偿的能力不同。 在民

在可能出现的巨额赔偿中形成无力

有的可能形成裁判机构不得民事赔偿中侵权责任方承担

事赔偿中赔偿义务方是以自己所有财产承担赔偿的赔偿的情况

有的可能造成企业申请破产然后进行有限赔偿

不对负有赔偿义务方的公民以酌减或分期赔偿的情况。可见赔偿的能力是有限的。 第五则一般是恢复原状

两种赔偿各自侧重的形式不同。 民法所奉行的损害赔偿原

凡因侵犯民事权利而致人损害的

均应恢复受

除法律特殊规定外

害方损害发生前的原状。 国家赔偿大都以金钱赔偿为主恢复原状为辅。

案例分析题

国家赔偿法第3次练习

一名词解释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关。

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

国家赔偿法的效力----即国家赔偿法的适用范围它是指国家赔偿法适用于哪些地方

适用于什么人和时间效力。

在什么时间内发生法律效力包括国家赔偿法的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

简答题:

1、简述有关机关给予刑事赔偿以后行使追偿权的必备条件。 答通常情况下各

国都把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作为国家行使追偿权的前提条件。一是必须在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履行了赔偿义务后才能行使追偿权行使。

二是追偿权必须在法定期限内

2、简述赔偿义务机关对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几种情形。 答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国家赔偿法》第3 条第

1

项指行政机关

2

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第3条第项指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第15条第

1

项指行使侦

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第15条第

2

项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

3

项指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

员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第15条第罪原判刑罚已执行的。

3、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如何加以确定 答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

务机关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4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5刑讯逼供、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作

出上述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属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据以提起刑事损害赔偿请求的法律文书有哪些不应当拘留或者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予以释放决定③ 法院宣告无罪的生效判决判决。

① 公安机关已作刑事拘留发现

② 检察院的不起诉

发给的释放证明

④ 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无罪的再审无罪

5、提起刑事损害赔偿的事实条件是什么 答①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错误行使国家刑罚权错误事实已为司法机关所确认和纠正。 ②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因司法机关的错误刑事追究遭受损害

损害事实确已存在。如人身自由、生命健康、人格名誉、财产权利

的损害 ③受害人所受损害依法应纳入国家赔偿。

6、

论述题

1、

2、试述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

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例分析题

1、 赵某可以请求国家赔偿吗么途径去解决

2、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3、你认为赵某应采取什

4、 如果你是律师你将从什么方面请求维护赵某的合法利益

答1.可以 2.是S县人民检察院 3.赵某应向S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若S县

人民检察院在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不予答复可向其上一级机关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 4.请求赔偿被羁押期间的工资请求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返还存款26500元。

请求

2、 问题 1、刘某对先执行2年的有期徒刑应向谁提出赔偿后执行的\"四个月零

二十五天\"应向谁提出赔偿 2、5天的拘留刘某应向谁提出赔偿 3、刘某对2个月的逮捕是否可以提出赔偿请求民事赔偿还是国家赔偿提出赔偿请求

他应向谁提出

4、刘某对于某殴打他所造成的伤害是请求

应向谁提出请求 5、刘某对剥夺其政治权利的附加刑是否可以

答 1、刘某对先执行2年的有期徒刑应向S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后执行的“四个月零二十五天”可向S市中级人民法院和T县法院中任何一个请求赔偿。 2、刘某应向S市国家安全机关提出赔偿请求。 3、可以。应向S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提出。 4、可以。应向W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5、请求国家赔偿。应向劳动改造机关提出。

国家赔偿法第4次练习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国家赔偿偿。

广义---从广义上讲国家赔偿就是以国家为赔偿主体的侵权损害赔

2、

3、行政先行处理原则----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4、行政追偿-----是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

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类型主要有_立法赔偿、行政赔偿和_司法赔偿三种。

2、国家赔偿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建立了三个阶段即_否定阶段、相对肯定阶段和肯定

阶段。 3、在对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理论和学说中人民主权学说是由法国学者卢梭倡导的

社会协作法学理论以狄骥为杰出代表。

4、我国最早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文件是1954年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6、我国国家侵权赔偿的归责原则为_违法原则。

7、确定国家赔偿标准的原则主要有惩罚性原则、补偿性原则和抚慰性原则。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基本采用_抚慰性原则。

8、行政赔偿请求人主要有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1、法国行政赔偿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1行政主体赔偿责任的原则由判例产生2行政赔偿由行政法院适用不同于民法规则的特殊规则予以处理普通法院不得过问3行政赔偿采用公务过错的概念即公务活动不完善

有缺陷打破了民事赔偿个人过错要领的桎梏4采用无过错责任的范围在西方国家最

广。

2、侵权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有哪些

3、导致刑事赔偿复议程序发生的有哪些情形 答1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

务机关拒绝受理2赔偿义务机关受理赔偿请求后作出不予赔偿的裁决3请求人对赔偿裁决中有关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内容有异议4请求人在赔偿决定作出后反悔5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赔偿请求后超过两个月而不予答复6赔偿义务机关虽作出赔偿决定但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超过两个月而不予履行。

4、刑事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可能作出何种处理 答关先行处理而直接提出复议申请的

2

1请求人未经赔偿义务机

复议机关应告知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

请求人认定的复议机关不是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的收到复议申请的机关

3

超过提起复议的法定期限的申请予以驳回应予受理。

应告知其向正确的复议机关提出申请

4

请求权人的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

5、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有什么意义 答义法制建设的迫切需要

第一、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反映了社会主

第三国家

第二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充实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

赔偿法的实施促进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第四、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培育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为我国市场经济的

6、适用国家赔偿法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第一、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二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第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论述题

1、 试述对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之计算标准。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

应当支付医疗费

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

最高额为国家上年

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及残疾赔偿金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

残疾赔偿金 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

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

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项第2、3项规定的生

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法。被扶养的人是为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2、 我国国家赔偿法实施的条件有哪些一方面是实施的有利条件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国家赔偿法实施的条件可以从两方面理解

另一方面是实施的不利条件。有利条件为国家赔偿法的施行

或为制约国家

不利条件又为国家赔偿法的施行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赔偿法施行的不利因素。 有利条件包括第一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定程度的国家赔偿法制基础。 第二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实践已经积累了不少的经验。 第三度及其实施等已成为世界潮流

国家赔偿法的制

这为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指定和具体实施提供了宝贵经验。

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都

第四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对国家赔偿法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得到了解决。这就为实施我国国家赔偿法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五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民主法制观念的逐渐深入人心也为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但是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将会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现行政治、经济体制尚未完善

它不可避免地要受以下诸种因素的制约

第一

还没有形成符合民主法制要求的法律秩序从而对国家

赔偿法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立法理论准备不足。国家赔偿方面的立法理论尚未形成体系缺乏稳固扎实的理论根基以有效地指导立法和司法。 第三法院整体审判机制不完善。审判机关体制的不适应性也制约着国家赔偿法的事实。 第四沉重的历史包袱和现实心理障碍阻碍了国家赔偿审判的有效开展。

案例分析题

问题 1、刘某是否超过了赔偿请求期限为什么 2、刘某向县人民检察院请求赔

偿是否正确为什么 3、刘某的赔偿请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4、设县检察院迟至2004年9月15日也未答复刘某的赔偿请求则刘某可寻求哪些权利救济 1、刘某未超过赔偿请求期限。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违法行为的确认依据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时间是2002年9月2日。从这一天2年内刘某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2、刘某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请求是正确的。本案中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3、刘某的赔偿请求不合理。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主要对当事人的直接损害、物质损害给予赔偿对刘某精神损害的赔偿不应予以支持

刘某的误工损失每日赔偿金应

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应当为刘某恢复名誉。 4、刘某可在10月12日之前向市检察院申请复议。市检察院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2个月内不做出复议决定或对其复

议决定不服的刘某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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