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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各项规章制度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急诊各项规章制度

【篇一: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 目录

一、急诊科室管理制度 二、急诊科室工作制度 三、急诊首诊负责制 四、急诊留观病例书写制度 五、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六、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 七、急诊会诊制度 八、急诊抢救制度

九、急诊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急诊交接班制度 十一、急诊死亡报告制度 十二、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十三、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十四、急诊收住院制度

十五、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十六、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十八、医患沟通制度

十九、法定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发症状的疫情上报制度 一急诊科室办理制度

第一条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第二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第三条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

第四条急诊科要设立针对不同病情急诊病人的停留区域,保证急救室危重病人生命体征不乱后能及时转出,使其保持充足空间便于应对突来的其他危重病人急救。

第五条急诊科内常备的抢救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药品在使用有效期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对急救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公道摆放,有序办理。

第七条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当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急诊病历,要记录诊疗的全过程和患者去向。第八条急诊科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并对特殊感染病人进行隔离。

第九条急诊科在实施重大抢救时,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医院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

第十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质量掌握和办理,急诊科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医疗质量和平安办理。

第十一条医院及医务办理部门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急诊科办理,帮助和谐紧急情况下各科室、部门的协作,指挥与和谐重大急救和急诊患者分流问题。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制定主要常见急危重症的急救流程和处置预案,做到急诊科急救关键措施及相关医技等科室支持共同

有章可循。各类辅助检查部门应当按规按时间出具急诊检查报告,药学等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优先向急诊患者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其他科室接到急诊科会诊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急诊会诊。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急诊病人优先住院的制度与机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能够及时收入相应的病房。

第十五条医院应重视对急诊科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急诊科的安全巡视,保证急诊科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急诊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对急诊科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和分配政策方面给予倾斜。

二急诊科室工作制度

1.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制度、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和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2.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

同时予以一定处理(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3.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医师和实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有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5.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准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6.急诊患者收入急诊窥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窥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窥察时间普通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1周。

7.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医师应将病历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入院治疗。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医师负责抢救。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

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四)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诊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师负责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护送及病人交接手续。如患者确需转院,且病情答应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向医务科汇报,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五)患者在门、急诊治疗过程中病情忽然变化,首诊医师要到场处理。若涉及他科疾病,应在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诊。严禁相互推诿。

【篇二:急诊科各项规章制度】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品德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态,都应一

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医师行为规范

一、对急诊病人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危重抢救病人要及时抢救,不得延误治疗。

二、对病人诊断和治疗,要认真、及时、准确。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给假的原则。

三、廉洁行医,自发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以医谋私,不开情面方、情面假、假证明,不“搭车”开药,不收受“红包”。

四、认真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上级医师既要指导业务,传授技术,又要抓医德、带作风、带思想,同级医师要紧密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下级医师要尊重上级医师,虚心研究。

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发扬学术民主,教学、科研不能损害病人健康、利益,不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不嫉贤妒能。

六、严守医密,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泄露病人隐私,更不允许利用隐私要挟病人。

七、认真、及时、准确书写病案,禁绝涂改、伪造、隐匿和烧毁病案及各种原始资料。

八、在诊治过程中,严格执行诊疗、技术操作常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九、积极预防差错事故,一旦发生要及时挽救,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准隐瞒和私自了结。

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一、遵守院规、着装整洁、态度和蔼、仪表端庄、行为文明。

二、工作态度端正,做到清廉正直,接待病人热心,接受意见虚心,解释工作耐心,护理工作细心,一视同仁,出以公心。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三查七对”等工作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四、树立“敬业、爱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五、医护密切配合,认真执行医嘱,按时巡视病人,观察病情,抢救及时,认真交接班,准确记录,切实做好病员护理。

六、慎言守密,取信病人;加强病室管理,为病人创造良好身心医疗康复环境。

“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树医疗行业新风”十条要求 一、医院一切工作要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医务语言文明,服务热,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公道检查、公道用药,努力减轻患者的负担; 三、采取有效措施,基本消除门诊服务中的“三长一短”现象(即患者挂号、划价、取药排队时间过长,医师为患者诊察的时间过短);四、认真搞好门诊的分诊、导诊服务,并配备适量的便民设施;五、急诊抢救病人到院后,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

六、三级医院急诊科,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的医师;二级医院急诊科,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主治医师;一级医院也必须安排本院风格好,技术过硬的技术骨干,负责急诊工作;

七、院内急会诊,要在20分钟内到位; 八、不发生乱收费的现象;

九、不购进、使用伪劣、过期药品;

根据患者的需求,不断改进服务,群众对医院服务的满意率,要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病员

时。

二、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自制药品

首次投入临床使用。

三、党政机关正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着名人士和外宾住院、手术及特殊检查。

四、紧急手术而病员家属、单位领导均不在场。 五、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含行政、后勤部门的事故和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

重器材,发现贵重药品丢失或成批药品变质。

六、收治涉及法令或犯罪怀疑以及有自尽迹象的病员。 七、报批数额较大的经济开支,签订重要的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八、严重违反医德医风和严重违反法纪的人和事。

9、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

十、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请院外会诊。十一、参加院外进修、研究,接收来院进修人员。

12、新闻机构来院采访或摄录音像资料等。 十三、涉外事项。

十四、本院职工因病住院。 医疗安全制度

一、各科室主任为科室医疗平安的义务人。

二、认真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尤其是岗亭义务制、查房制度、查对制度、会诊制度、值班、交班制度、急诊首诊负责制度、手术审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放射防护制度、毒麻药品办理制度、医嘱及处方制度、机器维修保养制度、医疗保护性制度等。各科关键部门要有专门的防护及平安措施。

三、注意防火、防盗、防爆及其它重大事件发生,对危险品、易燃品、毒品必须加强管理,严防滥用、偷盗、中毒、燃烧及污染环境的事件发生。

四、注意平安用电,禁止任何非专业人员动用医疗器具及设施。五、凡产生病员人身伤害及医务人员人身伤害和公共平安缺点,必须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并书面报告XXX。

六、安全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必须对所属部门及管辖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危害安全的事件发生。

七、如违反制度及操作规程,出现危害平安的事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八、医疗制度执行由医务科进行监视和考核,水、电设备及设施平安、治安平安由总务科、设备科及保卫科监视考核。

病房平安办理制度

一、凡住院病人、陪伴及探视人员应自发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共同医护人员搞好平安保卫工作。

二、病人及陪伴、探视人员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以防丢失。三、病人入院带有大量现金时,应交住院收费处暂收,出院时结清帐目,取回余款。

四、用现金交付费用时,由病人或家属、陪伴亲自办理,不要随意让他人代办,以防上当受骗。

五、陪伴及探视人员不得在病区内吸烟、大声喧哗、乱扔污物或发生有碍病人治疗和休息的行为。

六、爱护病区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禁止在病房内用明火、电炉煮食或取暖。

七、发生纠纷或有疑问时,应找有关部门解决,不得在病区内吵闹、滋事,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八、病人死亡,应按规定将尸体停放太平间,不得无理取闹,轻者说服教育,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病区医护人员要对病人、陪伴、探视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做好防范工作。

急诊科质量办理委员会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对全科医疗的质量实行周全办理。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科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三、负责组织全面医疗质量检查和调查。

四、负责组织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质量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组织推行急诊科医疗标准化工作。全面完成考核指标。六、负责汇总科室的医疗,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信息,资料,控制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图,并具体执行管理措施。

七、负责监视检查各医疗、护理小组的质量办理工作,并给予具体指导。

八、负责提出有关要素质量计划管理资料,并参与要素质量的计划管理。

九、随时向科主任汇报科室医疗质量信息,定期汇报质量管理资料和工作情况。

保护性医疗制度

一、对病人态度和蔼,礼貌用语,避免恶。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

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奉告患者,及时解答其

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查房时对病情的分析讨论应避开病人及家属。有关病情诊断、处理、预后等情

况,由负责医师或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医师向病人或病人受权委托人交待清楚。

对无行为能力的患者及有可能对病人造成不良刺激和不良后果的,应向病人授

权委托人交待。

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或其他医护人员在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以免

造成不良影响。

对危重、痛苦嗟叹、病情恶化的病人,有条件者应分别安装,以免影响其他病

人,增长恶。

除相关医护人员以外的人不得查阅病历记录等医疗文书。病人做检查或会诊需

要病历资料时,应由医护人员携带。

病人死亡后,应向病人受权委托人交待是否同意尸解等有关事项,进行尸体料

理并尽快送太平间,不得在病房停留过久。二、三、四、五、六、首诊责任制度

一、凡危急症患者就诊,尤其是科间“临界”危重者,均应由首诊科室进行有关检

查、处理,并作好详细记录,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被邀科室会诊人员应

随喊随到,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并写好会诊记录。对诊断治疗有困难者,应

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及协助,不得对病员未作任何处理就推向他科。对诊断一时不明的危重患者,应先收急诊观察室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初步抢救。

不得因等待检查而停留诊断室内,以致贻误抢救时机。 凡需入院的病人,按主要疾病以第一诊断为准收入院,如因门诊诊断不清而误

收它科者,该科应先作必要的处理,作好记录,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应邀科接

到会诊通知后,应立即前往协助诊疗,如需转科者,须待病情不乱后,才能转

科。

在收治病人中,如发买卖见分歧时,双方应先报告本科下级医师,如仍得不到

解决,则应汇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医务科及总值班根据病情有权确定收治科室。

凡诊断明确的传染病需转院时,由门诊内、儿科医师直接与医务科联系,如诊

断不明确者,可请传染病医院会诊。

对当时未带现金或经费手续的急症抢救病员,应先抢救后补办经费手续。药房、

放射科、检修科、收费室、入院处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借故推诿拖延。

收住急诊观察室的病员,由收住科负责处理,对非急诊科收住的观察病员,在

行政下班时间后由急诊医师负责观察处理,但收住医师必须向急诊医师交班并

做好交接班记录。急诊医师处理如有困难者,可通知主管医师共同处理。

对下班前半小时就诊的普诊病员开出了各种检查单,不能返回时,医师应据病二、三、四、五、六、七、八、

情给病员开一些必要的药物,并解释清楚必要时再诊。如病情较重者,要向急

诊医师交班。 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各级医师必须按时查房,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普通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不含参加下级医师查房)。

二、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对新入院病人,科主任或医生组长应在48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

三、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

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查房时必须严肃认真、全面详细,保持病房安静整洁,分析讨论病情应避开病人及家属。

五、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六、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是否正确、及时、恰当,决意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检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和平安隐患缺点,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及安全隐患缺陷,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手术、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

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4、值班医师在其他医师休息时(如中午、夜间、假日等)应主动对病房的所有病员逐一进行查房或巡视。

七、下级医师查房请求

1、做好准备:选好病人,做到三看(看病人、看病历、看文献)。2、认真组织:遵守三项程序(病历报告、询问检查病人、讨论),达到三个目的(解决诊断和治疗问题、检查治疗及护理工作质量、结合病例进行教学)。

3、体现一高(查房质量高),三严(严厉请求、周密组织、严谨态度),四细(询问细、检查细、分析细、处理细)。

八、院领导以及专家委员会,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医嘱制度

一、医嘱应在上班后两小时内开出,新入院病人的医嘱应及时开出。

【XXX:急诊科管理制度】

急诊科办理制度

1、急诊科属一级临床科室,隶属于院部直接领导,业务工作由分管院长直接领导与指挥。

2、急诊科的业务工作无条件的接受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职能科室督导、检查、评判、协调,以及差错事故的认定和各种纠纷的裁决。

3、急诊科医师按院部规定采取固定与轮换相结合的方式,轮换医师一般采取年~1年轮换制;急诊科护士采取固定制,人员的增补由分管院长和护理部决定。

4、急诊科实行全天候24小时应诊,全体医护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且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确保能够胜任急危重症的抢救和日常诊疗工作。

5、急诊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主持日常业务工作、科室管理和重大抢救的组织、指挥与协调等事宜;护士长协助科主任搞好科室管理,并具体负责日常护理工作。

6、全体医护人员必须以“精湛、热忱、团结、奉献”的招医精神为工作原则,作到身体力行。

7、全体医护人员要时刻牢记“挽救生命、减轻病痛、明白诊断、确保平安”的根本工作任务,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一切工作都要突出方便、快捷、高效、优质;

8、全体医护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亭;严厉遵守院、科两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严禁无故脱岗、空岗与窜岗,特殊事情要严厉请、消假,因故暂离要作到向有关人员申明具体去向与大抵时间。

9、遇有重大灾害性事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要迅速向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报告,实行全院一盘棋的大急诊救治体系,迅速启动相关预案。

10、凡涉及法律、刑事、纠纷的事件,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11、要恪守文化礼节规范,作到语言文化、举止大方;工作时间衣帽整齐、挂牌上岗;注意各工作与糊口环境卫生。

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急诊工作质量,确保急诊绿色通道的畅通,贯彻便捷、安全、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急诊科必须始终不渝的贯彻首诊负责制:

1、无论病员自己挂号来诊,还是经院前急救科接送来诊,凡是经急诊分诊后其第一个接诊病员的医师即为首诊负责医师。

2、首诊医师应以对病员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急诊接诊制度执行,一旦接到指令危重病人必须立即靠到床边、一般病人不超过15~30分钟开始处置。

3、首诊医师接诊后必须详细的询问病史,进行全面而规范的体检,急危重症患者必须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再检查的顺序和原则执行。4、各项体检和必要的紧急处置完毕以后,方才安排进行相关的辅助检查和完成必备的病历文书,并等待结果完善诊断。

5、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疑难、危重、复杂、科室间的“临界病人”,在首先完成病历记录和辅助检查以后再请本专业下级医师复查,必要时邀请科内其他专业会诊,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初始分诊意向或推诿病人。

6、凡遇有多发伤、跨科性疾病或确系他科疾病病人时,首诊医师也必须首先完成病历记录和相关的辅助检查后,方可邀请相关专业医师会诊或转科。

7、凡是病情和各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在未落实责任科室或虽然落实但相关医师还未到达或接手的情况下,首诊医师仍必须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做到负责到底。

8、会诊时首诊医师必须认真听取会诊医师意见,敦促写好会诊记录和拟诊意见,如会诊医师仅为口头意见或拒写时,为确保医疗安全,首诊医师必须详细书写会诊意见,拒写时要有具体时间和拒签的相关记载。

9、危重或诊断不明且生命体征不不乱的患者,确需紧急检查时首诊医师应负责安排护送、联系相关通道科室或亲临护送,并尽最大可能在自己的有效监控之下进行。

10、首诊医师在遇“三无病人”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病人时,均应据病思治,不得以医疗费用为借口而拒治和拖延治疗,由此而造成的医疗差错和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11、凡首诊医师留院观察的病人,只要其在班,要尽最大可能由该位医师负责,并严格按急诊观察制度执行,定时巡视病人,相关病情解释由首诊医师负责;

12、如患者需收住院,首诊医师要根据病情,负责医患沟通、联系病房、安排护送等事宜。如需转院提请相关专业科室予以会诊安排;13、在以上诊疗全过程中,凡因擅离职守、敷衍马虎、相互推诿、不负责任而造成医疗差错和事故者按相关制度和纪律严肃处理。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急诊科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级医师负责制度,急诊内、外科专业都必须有至少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参与科室的各项业务与管理等事宜:

急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并协助科主任及护士长搞好科室的行政管理等工作。

2、负责指导本科室的值班医师(包括主治和住院医师)作好各项日常医疗工作,有计划的开展三基训练。

3、定期查房,主持和指导本专业的重大急、危、重症的抢救和特殊疑难及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工作,并定期作出业务总结。

4、担任本科室和上级下达的教学工作,负责进修、实人员的理论培训和技术指导。

5、尽力参加急诊门诊工作,以提高日常工作水平。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负责下级医师所完成的各项医疗文件的检查、指导、纠正与签发,并定期作出质量报告。

8、指导全科医务人员结合本专业的临床实践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急诊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专业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具体掌握负责范围内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一旦产生病危、死亡、医疗变乱或医疗纠纷等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向科主任报告。

4、参加值班、日常急诊门诊、会诊和出诊工作。

5、检查、修改下级医师的病历文书,决定病人是否出院,审签、完善出院和收住院病人的一切病历资料。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回顾检查本辖区的各项医疗质量,严防差错变乱,杜绝平安隐患,协助护士长搞好义务区的一样平常办理。

7、主动和带动下级医师研究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并作好资料积累,予以及时总结。8、根据上级的工作安排,担任一定量的教学任务,指导进修、实医师的三基知识的水平和日常业务技术的提高。

急诊值班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本班次的急诊接诊病员的日常诊疗工作。

2、无条件的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所接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负责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同时负责我院在急诊辖区内门诊治疗病员的临时应急措施的补救和监督工作。

3、按病历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及时完成和书写病历,普通急诊病历即刻完成,留院观察病历必须当班完成;负责本专业留观病人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和完善出院和收住院病人的全部病历资料;检查和修改实医师所开具的检查单;

4、向当班上级医师及时报告经治病人的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的病情变化,提出相关的转归去向;

5、住院医师对所管辖的病员应XXX负责,每一班次在下班以前,均要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窥察的重症病员,须床边交班并填写交班本。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的留观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视一次;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巡视)时应具体汇报病员的病情变化和所做的诊疗措施;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认真研究、运用国内外的先辈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并及时予以总结。

急诊会诊制度

在急诊日常业务工作和危重病人救治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急诊科本身和专业诊疗有困难的现象。因此,为提高急诊医疗服务质量、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因病情涉及其他专科范围时,急诊值班医师必须及时邀请相关专科会诊,以免贻误诊断、损失急救良机。遇有疑难危重病人,应紧随会诊医师前往,并向其面陈病情。

2、急诊值班医师在申请会诊以前,必须将病历书写完整,尽其所能作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并在急诊病历中写明会诊的目的。

3、应邀会诊的专科医师一旦接到会诊通知,必须认真对待、即刻前往(白天不得超过10分钟,午、夜间不得超过20分钟),任何被邀科室不得无故拖延、推诿和拒绝。

4、会诊以后,应邀会诊医师必须将其检查结果、诊断意见和重要的专科救治措施在病历文书中注明。危重病人、诊断疑难者、我院无条件诊治或治疗有困难的特殊病人既要向原接诊医

师交代清楚,又要向患者及家属面陈,以使患方得以知情、共同诊治。

5、特殊情况下的口头会诊,原接诊医师必须在病历中予以详记,并注明会诊时间以备查。任何专科会诊医师不得马虎,出现拒写现象,一旦云云,原接诊医师有权在病历文书中注明。因此出现医疗纠纷等,被邀科室均要承担相关的义务。

6、危重病人的急救、治疗应在病人到达或产生、发现以后马上展开,不得因等待会诊而耽搁时间、贻误最佳救治时机和延缓诊断,只要在未明白诊治义务转换以前,首诊医师要始终如一的给予应急性救治。

7、诊断不明或病情危重且其伤病又跨专业者,必须多学科联合会诊;需要住院但又有争议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向急诊科主任汇报,由急诊科会同门诊部、医务科按病情的严重性来进行裁决。

8、急诊医师必须时刻牢记会诊的重要性,会诊的过程既是一个研究提高的过程、又是一个保障医疗安全的过程。任何级别的急诊医师均要克服爱面子和盲目自大的思想;一旦需要会诊,就要做到积极、虚心、热情、礼貌。

9、年资低的(3年以内)住院医师原则上不负责、也不单独会诊,实、进修医师不负责会诊工作。

急诊科抢救工作制度

1、重症抢救是与时间争夺生命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抢救的成果如何直接体现急诊科的总体素质及业务水平。因此,平素必须具备各种抢救预案,一旦急危重症来临立即启动组织实施。

2、抢救工作一旦展开,必须具备严密而健全的组织分工,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有经验的医务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和指挥。参加抢救的全体人员必须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以赴、紧密配合。

3、抢救范围:凡病情危重,需立即进入抢救室组织人力,全力进行抢救的病例,如:各种严重的外伤危及生命者、各种原因的失血、有休克倾向者、各种原因引发的呼吸困难者、各种原因引起的心律失常有休克及心衰倾向者、各种急性中毒、中暑、溺水、电击伤等。4、抢救器材及药品平时必须齐全完备、定人保管、定位存放、定量储存、用后即时补充。值班人员须熟练掌握各种仪器、器械的性能及正确使用,作到常备不懈,各种抢救物品无特殊科外抢救用途不外借,以确保应急使用。

5、一般抢救由急诊科值班医师、主班护士进行实施;如遇重大抢救应有急诊科主任、护士长或在岗的本科最高年资的医护人员进行,必要时请有关科室协同进行。

6、需有两科以上的重症急救应根据病情缓急以某一科室为主进行,其他科室共同共同完成。

7、遇有重大灾难性事故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成批病员抢救时急诊科在积极准备的同时,立即报告院领导及相关

职能科室,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作到全院参与、全员协同、共同完成。

8、每次参加急救的人员必须苦守工作岗亭、遵从指挥,医师未在现场时,值班护士应立即呼叫值班医师,并根据病情按疾病急救程序及时给予必要的根本急救措施,如:吸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野生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普通强心剂、呼吸兴奋剂的应用等,医师一旦到达立即汇报。

9、在急救过程中各种急救措施必须周全展开,周密窥察病情,专人具体作好记录,并注明各项急救措施的具体时间,对病情复杂、疑难病例要及时请下级或专业医师协助诊治。

10、严厉执行复核制度,护理人员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产生差错变乱。每种药品应用以后必须密切窥察作用及疗效,以便后续治疗的继续。所有急救环节和所实施的遗嘱必须在急救的间歇时间及时补记,并与现场其他人员进一步复核,防止漏记。

11、在急救的过程中应充分注意医患沟通制度,在各重要环节需及时向病人家属或在场陪护讲明,以取得其充分的理解、共同,普通情况下必须得到病人家属或陪护的许诺方可决意急救的继续照旧终止。

12、经抢救病情稳定或允许后应考虑病人的具体转归,如需进入病房应由指定的医师和护士护送,并事前做好相关的告知等事宜。我院因无急诊icu和急诊病房,因此危重病人在急诊的逗留时间及最大可能缩短,原则上不得超过2小时。

13、抢救结束后,各种抢救药品、物品、器械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然后存放原处以备再用,并对抢救室进行彻底清扫和终末消毒。

14、抢救结束以后医护人员应做好抢救小结,并书写抢救记录,以逐步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以利全员业务水平、基本技能的进步与提高。

急诊科疑难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为了全体医护人员的业务素质的提高,杜绝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1、上午交接班结束以后,全体在岗人员必须对留观和待检的疑难和危重病人进行讨论,以利快速诊断、恰当治疗、合时转科。

2、平素遇有疑难危重病人,值班医师必须及时向科主任或上级医师进行汇报,能本科室讨论解决的就地解决,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参与会诊和讨论。

3、疑难、危重病人一旦收入病房,必须随时追踪随访,及时向相关科室了解其诊断和转归情况,必要时申请参加相关科室的讨论。转出病人要注意与病人家属保持一定的联系方式,对诊断和治疗结果及时进行反馈和科内讨论,以获得本院无法解决的技术信息。

4、有需跨科诊疗的病人,科主任要及时向相关职能科室予以汇报,以便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讨论以明白诊断、确定治疗方案,恰当而合时的落实具体诊疗科室。

5、遇抢救过程中产生医患纠纷时,要及时向相关职能科室予以汇报,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讨论、督导与抢救,以利医患矛盾的化解和消除。

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在急诊科就诊或治疗过程中,突然病情发生变化后经急诊科抢救无效而死亡的病人,均应进行死亡病例讨论。(院前死亡病例,来院时已经生命垂危后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病例不在正常的死亡病例讨论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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