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规范财务管理.
(二)依据: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 (三)适用范围:财务部门 (四)职责:
1、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与检查落实工作; 2、科内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法规,依法实施会计核算,履行会计监督义务,加强医院财务管理。
2、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掌握各项开支标准,履行逐级财务审批手续。 3、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和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按制度办理各项会计业务,及时准确编制各种会计报表。
4、加强财务管理,定期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当好领导参谋. 5、加强对外往来收支业务管理,依法取得各种原始凭证,保证医院经济活动合法化。 6、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账,经常核对各类账目,保证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7、加强医院资产管理,配合相关科室,定期清查财产物资。处置资产需按规定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保证医院财产保值增值。
8、接受上级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业务监督,加强医院财务内部控制,落实各级政府有关公立医院财务管理规定,保持医院公益性。
二、财务收支预算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医院运营效益,保障医院经济决策的科学性与支出的高效性。
(二)依据:预算法、医院财务制度。 (三)适用范围:全院 (四)职责:
1、在院长统一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2、财务科负责对医院相关科室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收集汇总整理上报. (五)内容
1、、落实预算法和医院财务制度,加强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医院运营效益,保障医院经济决策的科学性与支出的高效性.
2、、坚持“收支统管、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编制原则。 3、预算编制的内容及归口部门
(1)医院业务收入预算、医院业务支出预算、医院项目支出预算(财务科编制) (2)医院专科设备、一般设备预算(设备科、后勤保障科编制) (3)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大型维修维护项目预算(基建科编制)
(4)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及外请专家培训支出预算(医务科编制、各科申报) (5)护理人员进修培训及外请专家培训支出预算(护理部编制、各科申报)
(6)业务招待费、公务用车消耗、行政后勤人员培训及全员培训(院办公室编制、各科申报)
(7)急诊救护用车消耗预算(急诊科编制)
(8)人力支出及信息化建设预算(人事科、网络中心编制,各科申报) (9)医院质量控制奖励项目预算(质控办编制) (10)医院安全消防支出预算(保卫科编制)
(11)医院广告宣传、文化建设预算(党办编制、各科申报) (12)医院感染及传染病防治预算(感染办编制)
(13)医院内部外部营销支出预算(病人服务中心编制,各科申报) 4、预算的组织和审批
医院预算在院长统一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财务科负责对医院相关科室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收集汇总整理后报院委会初审并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卫生局审批。经批准后的预算向各归口管理部门下达“预算执行通知书\"。
各科室向各归口管理部门申报本部门相关项目预算。各归口管理部门收集各科室预算后汇总上报财务科。
5、预算执行
各科室按医院下达的“预算执行通知书”严格执行预算。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下属科室项目预算履行审核义务.财务科对所有预算项目落实实施全程监督并实行项目总额控制。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预算执行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部门)预算任务的组织实施。
6、预算的调整
年度预算一经确定,一般不予调整。“预算执行通知书\"以内的预算年初经审定,由院长签字留财务科备案。确因各种原因需要增加预算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填报“追加预算申报表”,经院委会研究批准后执行。 7、财务决算
年末财务部门要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医院实际收支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形成年终财务决算向职代会报告并接受职代会审议。
8、预算的分析和考核 (1)财务部门应组织相关归口部门对医院各科室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日常监督、定期考核和分析。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预算执行。
(2)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医院下达的预算任务,预算外项目要按规定程序申报.
(3)年终,医院将根据预算考核结果对预算执行好的科室进行必要的表彰和奖励,对预算执行较差的科室进行经济处罚。
三、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一)目的:加强医院会计内部控制.
(二)依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 (三)适用范围:财务科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督促检查与指导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依法监督医院财务收支活动全过程.
2、医院所有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由财务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3、按医院财务制度和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要求设置会计岗位,人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加强制约和监督。
4、加强对医院收入票据、收入凭证和收入结算的监督和审核,保证收入核算的及时准确。严格按医院退费制度办理退费手续,加强对退费票据的审核和管理。
5、各项支出按预算执行,遇突发事件或临时急用需经院委会研究追加预算。加强成本核算,控制成本费用,落实医院审批制度,实行院长一支笔签字制度。重大支出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保证支出的合法性。
6、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支付结算办法》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和银行结算业务.现金、银行日清月结,印鉴、支票分人保管。定期对出纳及收费员、票据管理员进行盘点,保证医院资金安全。
7、加强对医院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由资产管理科牵头,财务、审计、物资采购部门参与,对医院资产定期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
8、坚持对医院大型基建、项目工程、药品及卫生材料进行招标和集中采购。实行医疗收费价格公示制度。落实费用清单、费用查询和费用审查制度.
9、加强对医院债权债务的管理,经常核对往来账户余额,及时清偿债务,对长期呆账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清理,并进行必要的账龄分析,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10、加强对会计电算化的管理,严格操作程序,进行必要的数据维护,做好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的保存,保证数据安全.
四、经费审批制度
(一)目的:严格经费审批手续。
(二)依据:《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和《预算法》 (三)适用范围:全院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督促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医院所有财务开支严格按照《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和《预算法》要求,本着“量入为出、履行节约\"的原则按规定办理。
2、所需列支费用实行“统一管理、归口负责、逐级审核和院长一支笔签字”制度。 3、经职代会表决通过的年度财务预算开支,由财务科实行总额控制,并结合实际需求及当月资金支付能力,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当月资金使用计划报院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4、职工因公出差、外出参观考察、探亲等,需先经本科室及主管院长批准,回院后到财务科填写报销单,财务科按规定标准审核签字,再经所在科室、主管副院长、院长签字后列支。
5、职工外出学习、进修,参加各种学术会,岗位培训班,需经科室同意并填写审批表,经财务科按定额报销标准审核签字后,经所在科室、业务归口管理科室及主管副院长、院长签字后列支。
6、医院所有药品、卫材、后勤物资采购,需凭采购计划,严格按照医院资产管理规定及招标采购办法进行。
7、医院大型维修及基建开支,事先需按规定编制预算并履行逐级审批手续,项目完工后,凭验收报告及完工决算报告经审批后由财务科列支。需按施工进度预付部分款项的,由基建维护科和财务科共同编制预算计划经审批后执行。
8、为方便职工签字,正常开支实行固定工作日院长签字制度,急用开支可随时找院长签字。
9、职工因公借款,需经院长审批。遇院长外出,急需借款的,由院长授权,主管财务副院长签字后先予办理,待院长回院再履行补签手续。
10、医院重大经济事项,除按规定逐级审批外,实行领导负责制。若有不执行审批制度的,按医院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1、实行单独核算科室正常业务支出,原则上实行“谁发生、谁买单\".在财务科报销后由所在科室在绩效核算时直接列支。
12、医院大型基建及公共维修费用由医院支出后,按成本核算制度和会计制度规定分期计入科室成本.
13、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发生相关费用需由院方直接列支的,由院长直接审批,并在审批单上标注“院支\"字样
14、未尽事宜由院委会研究决定。
五、定期财务分析制度
(一)目的:提高医院经营管理水平,发挥财务管理和监督作用。 (二)依据:医院财务制度 (三)适用范围:财务科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督促与实施;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医院经营管理水平,发挥财务管理和监督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2、由财务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医院财务活动进行分析.
3、根据年度财务预算、月资金使用计划及同期数据对比按月、季、半年、年度拟写财务分析报告、成本控制分析报告和预算完成情况分析报告。
4、财务分析报告使用收支数据要真实可靠,重点经济指标分析透彻,为院领导及科室管理者加强管理提供依据。
5、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并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财务监督作用,减少浪费发生,杜绝违规现象。
6、及时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医院经营状况、科室经营管理现状,不断更新财务管理理念,为医院可持续发展及科室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六、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医院货币资金管理,保证医院货币资金安全。
(二)依据: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支付结算办法》。 (三)适用范围:财务科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监督管理与检查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熟知并执行. (五)内容
1、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支付结算办法》有关规定加强现金业务和银行账户管理,保证医院货币资金安全。
2、重点要害部门落实货币资金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并实行交接班及资金押送制度。取送现金实行保安押运.
3、按规定办理各项收入业务,当日收入现金及时上交银行.收费员、财务出纳要作到日清月结,财务科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保证账帐、账款相符.
4、严格执行支出预算制度,对所有支出凭证的合法性、要素完整性、金额正确性等进行认真审核,落实逐级审批制度,审核无误后予以办理.
5、及时登记现金记账及银行记账,按规定签发银行票据,支票与印章分开保管,做好签发登记,定期与银行对帐,编制余额调节表,保证帐账相符。
6、加强对有价证券的签发、领用、使用、保管、销毁等流程的监督管理,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有价证券的合法性。
七、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医院债权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
(二)依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三)适用范围:财务科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督促管理与检查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熟知并执行。 (五)内容
1、严格按照医院财务制度及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管理医院债权债务。 2、加强医院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在保证医院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使医院负债达到合理水平。
3、确因业务需要,发生大额债权债务者,需报院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4、医院财务人员要定期对各种借款进行清理,及时对帐,进行帐龄分析,按规定核销长期债权债务。对因各种原因无法及时清理的,向院领导汇报并研究处理办法。
5、加强住院病人欠费催交和管理,电脑设置允许欠费限额,对因特殊原因需开辟就医绿色通道者,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6、加强对各种预交金、保证金、备用金、押金的管理,严格财务手续,定期组织检查,严防帐外私设小金库行为。
7、对因救治无主病人或承担大型抢救任务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形成的欠费,要定期向民政及财政部门申报预以解决。
八、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
(一)目的:坚持财务重大决策公开透明
(二)依据:《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 (三)适用范围:全院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督促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为落实财务法规,坚持财务透明公开的原则,医院重大经济事项(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实行院委会集体决策讨论制,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2、按规定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年终财务决算,财务预算由院领导负责、财务科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经论证评估后提交院职代会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3、医院重大基建、设备、融资等项目须经院委会研究,50万元以上经济项目(医疗纠纷赔偿10万元以上)应有院委会讨论记录及申报审批材料。
4、和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职工福利、工资变动、奖金分配政策调整,职工住房等经济事项,须经院委会研究后,提交职代会通过,方可实施。
5、符合《医院招标采购规定》及《采购法》规定范围的采购项目,应由院委会研究,院招标办组织招标或报市采购办组织招标采购。
6、未经院委会研究或履行招标采购的重大经济事项不得列支,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违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7、未尽事宜,由院委会研究决定。
九、禁止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医院财务收支管理
(二)依据:《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 (三)适用范围:全院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督促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活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一步落实《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2、医院一切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必须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不得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3、医院财务科要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收入业务,收入必须开具收款票据,并保证及时、完整入账。
4、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支付结算办法》办理现金及银行业务。
5、加强结算票据、有价证券和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对银行预留印鉴、及银行票据实行双人管理。
6、财务科、审计科要定期下科室检查是否有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现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院委会研究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十、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院会计档案管理
(二)依据:会计法和医院财务制度、《档案法》。 (三)适用范围:财务科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督促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贯彻“会计法”和医院财务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医院会计档案。 2、定期对医院会计档案进行整理、分类、装订、归档。建立会计档案管理目录.
3、建立会计档案查询、借阅和审批登记。对外来查阅和借阅者,需提供相关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查询和借阅。
4、对院内职能科室或相关人员查询、借阅者也需经科长同意,档案外调时按规定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5、每月及时对各种原始和记账凭证进行装订、编号.年末对各种账本、报表、协议、合同、文件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6、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会计档案,按档案管理规定,移交医院档案室管理。
7、严格执行有关会计档案保管年限规定,对超过时限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报批销毁,并经有关人员监销。
8、按规定保管好各种电子会计档案.保持档案室内干净整洁,定期通风,防止霉变,保证医院会计档案安全。
十一、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院会计电算化操作 (二)依据:会计法和医院财务制度 (三)适用范围:财务科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督促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为确保医院会计数据和软件安全保密,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将会计数据和软件提供给他人.
2、严格会计电算化操作流程,加强操作密码保护,会计电算化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3、调阅会计电算化档案,应履行相应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
4、操作人员在输入数据前应先检查凭证是否经过审核,未经审核的原始凭证不得输入系统.
5、输入的凭证必须经审核后才能记账.若记账前发现录入错误,由审核人通知录入人员进行修改;若记账后发现错误,下月调整会计分录进行更正。
6、会计人员每日电脑操作后要做好数据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7、任何人不得私自对会计数据和软件进行修改和删除。若遇故障应及时和医院信息科联系,并由专业人员查找并排除故障。
8、定期检查计算机安全,爱护设备,保持设备清洁及常温状态,保障会计电算化操作及资料安全。
十二、收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医院收费管理制度. (二)依据: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法。 (三)适用范围:财务科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督促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医院各项收入的取得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科室不得受理现金收入业务。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2、财务科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统一规定的票据。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确认并核算收入.
3、门诊挂号收款、急诊收费、住院结算中心当日收入必须于下班前随报表及各种收费原始凭证上交财务科,做到日清月结。
4、财务科汇总各班组现金收入,整理后由保卫科押运送存银行。
5、各类收入票据由财务科专人管理。票据的购买、领用、核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并进行详细登记。
6、财务科负责各种收入票据存根的审查核对,确保收入真实完整。 7、按医院退费制度规定办理各种退费和冲账手续。 8、按财政部门规定使用各种财务收费票据,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医院各种收入凭证按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存档。
十三、门急诊收费工作制度
(一)目的:加强门急诊收费管理。 (二)依据:会计法和医院财务制度。 (三)适用范围:财务科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督促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一切以病人为中心,认真、热情、细心地做好本职工作.
2、树立一切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广泛使用文明用语,开展微笑服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备好零钱和票据。收费票据按顺序使用,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脱岗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4、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为病人办理就诊卡、收费、退费及出入院手续,做到快速、准确.
5、收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现金每天及时上交财务科,做到日清月结。 6、妥善保存备用金,每天交款后清点,保证账款、账卡相符,禁止转借和挪用现金. 7、急诊实行24小时收费制度,遇急 危重病人及大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医院相关规定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先诊疗、后收费”制度。
8、了解新农合及医保付费政策,作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9、爱护医院电脑及相关设备,做好日常维护,发现故障及时上报, 10、财务重地,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十四、退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退费流程,严格退费管理。
(二)依据:会计法和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三)适用范围:全院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督促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退费金额在400元以下的经门诊办主任或财务科长、审计科长签字即可退费.超过400元者,须经主管财务副院长或院长签字。遇节假日或院长外出时,可先由门诊办主任、财务科长、审计科长或院总值班人员签字,待院长回院后再补办签字手续。
2、门(急)诊患者 (1)凭就诊卡交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进行检查(或治疗)需退费的,由检查(或治疗)科室电脑执行退费,到收费处打印“退费申请单”,由患者、执行科室经办人、门诊办主任签字后到收费处办理退费。或由退费科室电脑执行退费并手工写退费单由患者、执行科室经办人、门诊办主任签字后到收费处办理退费.
(2)药房药品一经售出原则上概不退换,特殊原因需退费者,由药房工作人员打印出“电子退费申请单”由患者、药房人员、开单医生签字后,到收费处办理退费。只收费未取药或用现金交费需退药费者,凭交费单由患者、药房人员、开单医生签字后,到收费处办理退费。草药不执行退费。
(3)已结算完毕打印门诊发票或交现金需退费的,持门诊发票或交款单由患者、科室经办人员、门诊办主任签字后到收费处办理退费。
(4)门诊患者退费时效为7日,超过7日退费的,需持相关手续经院长签字方可退费。 3、住院患者
(1)患者在住院期间因各种原因需进行退费的,需打印“退费申请单\",由执行科室负责人签字到“住院结算中心\"办理退费。
(2)计价录入不能打印退费申请单据的科室需退费时,由退费科室手工写退费申请,由经办人或负责人签字后到“住院结算中心\"办理退费.
(3)住院期间因特殊原因需退药费的,由医生执行电子申请,药房确认后退费。
(4)患者出院结算打印发票后需退费的,需由执行科室工作人员手工书写退费申请单,经院长签字后持患者住院结算发票及退费申请到“住院结算中心”办理退费
(5)住院转科后需退费的,由退费科室手工书写退费申请单,经院长签字后持患者住院结算发票及退费申请到“住院结算中心”办理退费。
4、因收费员操作失误需退费的,由收费员在发票上注明原因按退费规定限额经财务科长或院长签字后办理退费。
5、持体检卡就诊者,就诊结束后不打印结算发票,不予办理余额结算手续.
6、持银联卡消费需要退费时,按医院退费规定及银行相关规定在POS机上操作退费,不退现金。
7、所有门诊或住院退费票据、退费申请单由收银员随当日交款报表上交财务科随凭证装订并保存。审计科负责对所有退费手续进行常规或定期审计。若发现有违规退费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膳食会计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院膳食财务管理,保证医院财产安全。 (二)依据:会计法和医院财务制度 (三)适用范围:财务科、膳食科。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督促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贯彻执行“会计法”,遵守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医院膳食会计核算工作。
2、依法办理各项收支业务。所有收支统一纳入医院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审批手续。
3、按规定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审核编制会计凭证,建立登记会计账目,及时编制会计报表,保管好会计档案。
4、接受医院财务科及膳食科双重管理,进行必要的会计监督,保证膳食经营收支活动按合同约定履行.
5、及时关注膳食经营活动,对运行情况认真分析,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当好领导参谋.
6、建立膳食科固定资产及物资台账,保证医院配备设备物资完好无缺。及时登记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账.
7、按医院有关规定,分类保管好职工及病员就餐卡,做好领用和发放登记,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医院财产安全。
十六、住院收费工作制度
(一)目的:加强住院收费工作管理开展优质服务。 (二)依据:会计法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适用范围:财务科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督促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严格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一切以病人为中心。认真、热情、细心地做好本职工作。
2.上班前要备足零钱和票据。上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脱岗而造成
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3.接待患者要态度热情、和蔼,办理出入院做到准确、高效。 4.住院患者实行预交款(押金)制度,患者入院时应根据入院诊断收取合理的住院押金。 5.对需抢救患者和急危重患者住院,按医院规定开辟绿色通道。
6.收付患者的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现金每天及时上交财务科,做到日清月结。 7、了解新农合及医保付费政策,作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8.患者出院办理结算时,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预交款和各项费用,确认无误后,办理出院手续,打印发票.
9.财务重地,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十七、财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目的:加强医院财务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 (二)依据:会计法和医院财务制度。 (三)适用范围:财务科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督促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保证正常业务需要.
2、妥善保管空白支票及印鉴,银行票据与印鉴实行双人管理。
3、门诊收费处及住院处收入的现金当日必须送存银行,遇节假日,应妥善保管现金,保证安全。
4、医院大额提现必须医院派车,保卫科押送。 5、下班后收款员备用金应按规定妥善保管。
6、非财务及保卫人员严禁进入门急诊收费处、住院结算中心及农合、医保报销工作室。各收费、报销工作岗位下班后要锁好门窗、上好保险。
7、夜班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不得会客,不得随意开门,如遇突发紧急情况,及时报警. 8、注意安全用电和防火,非工作时间关闭一切电源.
9、做好防盗工作,随时检查各种安全措施,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 10、各部门人身、资金、财产发生意外时,及时按规定逐级上报。
11、违反本制度造成资金和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十八、票据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医院票据的购买、发放、核销的管理,保证票据安全使用。 (二)依据:会计法和医院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 (三)适用范围:财务科
(四)职责 :
1、科长负责督促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医院使用各种票据,须由财务科派专人向财政部门购买 。 2.财务科指定专人保管票据,出纳不得兼管或核销票据。
3.票据管理人员负责登记收费票据的购买、发放、核销的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等。票据领取人应对相关内容确认后签字。
4。各种票据按规定使用,不得向外单位转借,不得伪造票据.
5.作废票据要求联式齐全,作废后应在票据上加盖作废章并注明原因。
6.各种收据应按号使用,存根及日报表审核后核销。票据遗失、短少应及时向财务科报告并登记备案。
十九、内部稽核制度,
(一)目的:加强医院财务内部监督,保证各项收支活动合法化。 (二)依据:会计法和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三)适用范围:财务科
(四)职责 :
1、科长负责督促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实行内部财务收支稽核。
2、依法审核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各项收支活动合法化。
3、坚持财务收支两条线,内部稽核人员责任明确,按分工及各岗位职责要求各负其责。 4、收款和付款出纳在办理收支业务过程中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保证要素齐全、合法有效,账款相符、账表相符.
5、会计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收支凭证审核并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6、财务科长和主管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有会计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定期会同审计部门对医院资金使用、科室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医院财产物资安全。
二十、核算办工作制度
(一)目的:加强医院科室核算工作管理,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二)依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三)适用范围:核算办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督促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根据医院工作计划及安排,负责各科室成本核算及绩效分配核算工作,参与医院经济管理政策的制定、分配方案的调整及执行工作.
2.在成本核算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3.对科室在医疗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成本费用进行详细记录、整理、归集、对比、分析。控制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4.按照成本收益匹配原则,每月及时准确完成科室收支核算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绩效工资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反馈到科室,不断提高科室绩效和成本管理意识。
5.及时为院领导提供科室绩效和成本核算信息,提出改善医院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实现“优质、高效、低耗、”的经营管理模式。
6.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实事求是、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严格按照院科两级核算和绩效分配方案实施管理,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
7.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适时了解国家医改政策法规,指导科室经营管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十一、成本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院成本管理,打造节约型医院.
(二)依据:医院财务制度。 (三)适用范围:全院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督促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成本管理的概念和目的
(1)成本管理是指医院通过成本核算和分析,提出成本控制措施,降低医疗成本的活动. (2)成本核算是指医院将其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
(3)成本管理的目的是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医院成本信息,强化成本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
2、医院成本核算的原则、对象和分类
(1)成本核算应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按实际成本计价、收支配比、一致性、重要性等原则。
(2)成本核算的对象:医院全成本核算、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
(3)成本核算按科室性质分类: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 (4)成本核算按计入方法分类: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3、成本核算实行归口管理
(1)财务科负责按医院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要求归集、分摊各项成本,对医院各项成本费用预算执行及控制情况进行必要的分析,提出节约和控制成本的意见和建议。
(2)核算办负责对全院各科室成本进行归集统计、分析,关注科室异常成本,指导科室科学经营,履行节约,树立成本意识。并提出节约和控制成本的意见和建议。
(3)人力资源科负责分管与人员经费有关的成本费用根据人员编制计划合理分配人力资源,控制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等指标,用好、管好人力资源.
(4)院办负责公务用车消耗、日常公务会议接待、公务出差、文印、报刊杂志、全院性人员培训等费用管理,制订相关控制措施,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费用支出。 (5)医务科、护理部、感染办、质控办、病人服务中心、保卫科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分管与医院日常专业经费相关的成本费用,控制办公费、差旅费、专科建设及科研、专业人员培训费等项指标,同时控制相关支出,避免损失浪费.
(6)党办负责医院广告、宣传、人员培训等费用控制,出台相关控制措施,避免浪费发生.
(7)审计科和资产管理科负责按招标采购规定组织大型基建、设备、批量物资采购,监督各物资管理部门按规定管理各种物资。并对医院基建大型维修费用及各归口管理部门成本费用进行审核,定期进行设备使用效益分析,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减少浪费发生. (8)设备科、药剂科按规定负责有关的物资及消耗成本费用统计分析,出台控制物资消耗、物资储备等控制指标。节约采购费用、降低保管成本。 (9)后勤保障科负责分管后勤物资采购及与动力能源消耗有关的成本费用。制订控制水、电、气费等消耗指标.指导和考核各科室节约使用,做好数据统计等工作。
(10)基建科负责医院基本建设、大型修缮改造项目的申报,并实施监督和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大型开支预算管理,节约基建开支,避免浪费发生。并负责分管与设备维修保养有关的成本费用,控制修理费用等指标,指导科室正确使用设备仪器。
4、对部分项目实行定额或总额成本控制:为加强成本管理,减少浪费发生。在保证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对办公费、劳保费、业务招待费、绩效工资及人员支出等项目实行定额或总额成本控制。
5、建立成本分析考核制度
为了正确地评价医院及各科室成本管理工作的成效,衡量成本计划完成情况,财务科和核算办要定期进行全成本及科室成本分析和考核,把成本考核与院科二级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以此考核各科室的业绩,并与科主任任期目标和职工年度考核挂钩,以加强管理、履行节约,实现医院效益最大化。
二十二、财务科重要岗位轮岗制度
(一)目的:加强医院财务岗位管理,保证医院财务活动安全.
(二)依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 (三)适用范围:财务科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督促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要求,结合医院财务工作需要,特制订财务重要岗位轮岗制度。
2、凡经手办理医院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人员要有计划的进行轮换。
3、经办医院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岗位包括:财务收款出纳、付款出纳、门诊收费员、住院收费员、医保收费员及新农合报销人员。
4、财务科内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关岗位至少一年轮岗一次。
5、对需轮岗人员,要建立定期培训机制,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经办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医院财务管理规定,恪守财务人员职业道德,保证医院资金安全。
二十三、会计工作制度
(一)目的:加强医院会计工作管理,保证资金安全。 (二)依据: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 (三)适用范围:财务科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督促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为规范医院会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管理在医院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现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2、医院财务管理的任务: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安排和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确保国有资金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预算;积极落实医院绩效考核方案;完成责任目标任务;做好财务检查、监督和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营决策;加强医院收费管理工作。
3、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成本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负债、净资产及收支结余管理等.
4、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 组织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院长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所有开支实行院长一支笔签字制度。
5、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主管财务副院长主抓财务工作。财务科长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单位财务部门管理工作。
6、医院财务接受上级财政、审计、物价、卫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7、医院按规定设置会计工作岗位,进行明确分工,健全各会计工作岗位责任制,完善工作制度。
8、财会人员要依法取得会计任职资格,按要求进行会计继续教育。要恪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十四、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强化医院绩效工资管理,使分配体现多劳多得,公开透明,激励员工积极性。
(二)依据:国家相关工资管理制度及医院财务制度 (三)适用范围:全院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督促落实工作; 2、相关工作人员知晓并执行。 (五)内容. 1、 总则
指导思想:重点参照“医院财务制度、河南省医院十大控制指标、按病种付费管理、新农合总额预付及公立医院改革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出发点:力求克服人为因素,让数据说话。临床科室采用五项指标评价系数(人均结余、人均实占、人均出院、人均手术例数、人均手术费用)测评绩效方案的合理性.行政后勤科室实施“岗位测评系数分配”办法。通过绩效分配激发职工积极性,实现医院快速发展。让职工充分享受医院发展成果,使职工个人收入增长和医院收入同步增长。
实行总额目标控制:工资和绩效工资采用总额控制办法。即工资、绩效工资、三金总额控制在医院医疗收入的25%以内,不超医院业务支出的30%。
分配原则:
(1)向重点科室、重点岗位、突出贡献科室倾斜.绩效工资总体水平:临床科室高于门诊医技科室10—15%,门诊医技科室高于行政后勤科室10-15%。 (2)兼顾特殊专业性质,支持新科室发展.
(3)坚持降低病人费用宗旨,强化成本控制意识。 (4)依法进行收支及绩效核算。
(5)坚持经济指标、工作量指标、质量考核指标相结合。 (6)科室二级分配要体现同一工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同工同酬.
(7)严禁药品收入、检查收入和职工个人分配挂钩。禁止医技检查开单提成。 2、科室收入、支出按医院财务制度及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3、分配办法
(1)科室绩效=结余—专科资源价值费,按比例分段、递增分配计算。 (2)科室绩效=结余-专科资源价值费,结余按比例分配计算。 (3)行政后勤科室采用岗位测评系数分配。
4、药占比的控制:各科药占比严格控制在39。5%以内。
5、新农合按病种付费执行情况:节余全额给科室,超额科室和院方各负担50%,每开展一例奖50元。
6、新农合总额预付各项指标按医院新农合总额预付控制方案进行奖罚.
7、实行全面质量控制和满意度考核、6S管理指标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按医院质量管理方案和绩效分配挂钩。
8、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需经职代会审议。一经确定,原则上保持不变,一年进行一次微调.若有新增科室或科室调整变动者,由科室写出书面申请,上交至医院经济核算办,由核算办测算后拿出调整意见,报院委会研究批准执行。
9、核算办定期对科室收支、成本控制、临床三项指标、五项指标等经济运营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公示,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指导科室进行科学管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对医院经济调节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二十五、病历记录与费用核查制度
(一)目的:保证患者费用与病历记录一致,落实费用公开透明.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文件。 (三)适用范围:所有住院患者 (四)职责:
1、审计科负责检查督导; 2、相关人员知晓并落实. (五)内容:
1、各科室均应对本科住院患者的各项费用与病历进行核对。
2、患者住院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求各科室必须在病历记录中显示,保证三单(医嘱、报告单、费用清单)一致。
3、各科室在收费转账时,所转费用应与病历记录内容相符,包括用药、检查、检验、手术及各种处置治疗。
4、对于病历记录中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一律不得收取费用,否则按乱收费处理。 5、价格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及病历,核对各项费用与病历对应情况。 6、对于科室所转费用与病历记录不一致的,转账科室应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 5、对于未按要求执行的科室将给予处罚。
二十六、出院患者费用审查制度
(一)目的:保证患者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文件。 (三)适用范围:所有出院患者 (四)职责:
1、审计科负责督导检查. (五)内容:
1。 各病区要对本科出院患者的费用进行审查,包括患者住院期间的用药、检查、治疗等所有费用。
2. 要求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在病历中有相应记录,并与病历记录保持一致。 3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患者住院费用有疑问,应认真进行核对落实,对涉及其它科室的收费,应积极联系,进行核对。
4. 费用审查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如发现费用确实存在问题,应及时纠正,以保证各项收费符合规定。
5 物价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各病区对出院患者费用审查情况,并抽调部分出院患者费用,核对收费情况。
二十七、费用查询制度
(一)目的:让患者了解就医期间费用情况。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文件。 (三)适用范围:所有来本院就医患者。 (四)职责:审计科负责督导检查。 (五)内容:
1.各科室均应对患者就有关医疗收费的询问给予解释说明,或协助了解情况。
2。门诊收费科室在收费时,应向患者详细说明费用的具体情况。
3.各病区在向患者发放一日清单时,对于患者有关费用情况的询问应给予详细的说明。 4。多媒体查询系统和显示屏应保证正常工作,显示实际执行的各项药品和诊疗收费价格,以方便患者了解收费标准。
5。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患者就收费方面的询问,应做详细耐心的解释,如不属本科或不了解的收费,应及时询问收费科室,并向患者说明情况。
6。各科室在接受患者询问过程中,应实事求是地向患者说明情况,不得隐瞒推诿。 7。如在接受患者询问中,发现收费存在问题,应及时核对并反馈,以便及时纠正。
二十八、价格公示制度
(一)目的:让人民群众了解医疗价格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文件。 (三)适用范围:医院所有医疗收费科室 (四)职责:
1、审计科负责督导检查; 2、党办负责落实。 (五)内容:
1.各收费科室必须将本科常用医疗服务价格在科室醒目位置公布,便于群众监督。 2.明码标价内容必须做到常用收费项目齐全,价格准确,字迹清晰。
3。多媒体查询系统和显示屏应保证正常工作,公布各项药品、诊疗服务价格。 4。各科室必须保证本科各项公示价格内容与政府规定标准一致。
5.服务价格如有变动,各科室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对公布内容进行调整。 6。各科室不得以任何名义借口,私自更改公示的医疗服务价格内容
二十九、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一)目的:对医院的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三)适用范围:医院内部的各项收支及经济活动。 (四)职责:审计科负责落实。 (五)内容: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对医院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进行经常性的审计监督。
2。对医院的财务收支及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3.对医院资金资产的安全、完整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对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并及时完成院领导交给的其他审计任务. 5。对各项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三十、医疗服务价格投诉处理办法及程序
(一)目的: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医疗收费的真实性。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文件。 (三)适用范围:本院 (四)职责:
1、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负责接待. 2、审计科负责落实处理.
(五)内容:
1.及时受理患者任何方式(信函、电话、面谈)的投诉,热情接待,并进行登记.
2.根据病人投诉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规定为准则,公正处理投诉。
3。在处理价格投诉过程中,各相关科室应按要求及时提供有关病历、费用清单、转账收费单据等资料。
4。当时能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当场解决;当时不能答复的,应在7天内给予答复;对疑难、复杂的投诉,最迟不能超过30天,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
5.调查落实后,应向投诉人详细调查说明,如收费存在问题,应及时办理费用冲退手续。 6。对于经查实的违规收费问题,应及时向有关科室通告纠正,以免同类问题发生,并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以处理,重大问题报院委会研究处理。
7。对于投诉处理情况应及时登记记录.
三十一、医疗收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院医疗收费行为。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文件。 (三)适用范围:本院 (四)职责:
1、财务科负责指导检查。 2、审计科负责督导。
3、所有与收费有关人员必须知晓并落实。 (五)内容 ;
1、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对于新增或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及时进行调整。严禁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项目或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2、审计科负责医院的各项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监督全院的医疗收费项目。
3、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各科室要将本科常用医疗服务价格在科室醒目位置公布,便于群众监督。
4、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
5、对于科室需要维护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须经审计与物价督察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维护。
6、公布价格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病人对医疗费用的监督.
7、对于患者关于医疗收费的询问、投诉,要求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耐心解释,公正处理,及时解决。
三十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
(一)目的:让住院患者了解本人住院期间具体费用情况。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文件. (三)适用范围:本院 (四)职责:
1、审计科负责督导审核。 2、财务科负责检查指导。 3、相关人员必须知晓并落实。 (五)内容:
1、对全院住院病人(不包括进入按病种付费程序的病人)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必须按规定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每天向病人提供病人具体费用情况。
2、各病区每天要及时将本科住院病人前一天发生的各项明细费用内容,在本科微机上打印两份,一份交给病人或陪护,另一份并由病人或陪护签字后收回保存备查。
3、为住院患者提供的每日费用清单,要求必须显示病人全天所有的费用明细. 3、各病区对住院病人提出的有关住院费用的咨询,要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 4、各病区对其他科室转账的费用,要及时向有关转账科室询问,向病人做好解释说明。 5、对经核对确属转账错误的,由转账科室负责及时进行纠正,并向病人说明情况。 6、对病人提出的有关费用方面的投诉,审计科要及时调查、公正处理.
7、对不按照规定执行的科室或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质量控制标准扣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三十三、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院医疗收费行为。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文件。 (三)适用范围:本院 (四)职责:
1、审计科负责监督。 2、财务科负责指导检查。 3、相关人员知晓并落实。 (五)内容:
1.必须严格执行省、市物价局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方面的规定,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价收费.
2.院内所有新增检查治疗项目收费标准必须先由科室写出报告,经院领导审核,审定价格上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3.医院内的一切经济活动,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向患者或家属无财务凭证和自制凭证收费。
4.各科室各项检查、治疗、手术等按物价标准可收取材料费的项目,必须按照物价标准执行,不得任意多记或少记。
5.材料费的价格按物价局文件规定进价顺加收费,如价格随市场上下有浮动,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审核后统一调整。
6.医院药品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价作价方法核价。加价后的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价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统一调整价格的药品由药品会计及时对库存药品进行盘存调整。
7.医院自制药品的定价,按省物价局、卫生厅、药品管理局有关文件的规定,由药剂科物价员填制药品价格申报表,由医院向相关物价部门申报定价。 8.审计科不定期对医院各项收费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及时给予批评指正,对屡犯者给予经济处罚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9.各科室必须将常用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并向患者出具收费清单,以利于患者对医院收费进行监督。
三十四、审计工作保密制度
(一)目的:加强审计人员保密意识。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三)适用范围:医院内部审计人员 (四)职责:
1、科长负责监督检查. 2、科内成员知晓并落实.
(五)内容:
为加强审计工作对经济活动的监督,健全审计工作制度.
1、对审计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高审计人员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感和保密意识。 2、审计人员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守机密,未公开的事项不得外传。
3、审计人员在执行业务时,对发现的疑点线索和问题不得泄露;调查审计方案和方法不得泄露;调查取证中取得和了解的资料、情况应严格保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和泄露,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
4、审计工作中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档案,审计科应送档案室妥善保管。
5、在审计工作中,无意或故意泄密并对经济活动造成重大损失者,应追究其责任.
三十五、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一)目的:规范医院各种物资采购。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三)适用范围:本院
(四)职责:医院招标办公室负责落实。 (五)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工作,规范招标采购行为,保护医院利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通过规范招标采购,以可靠的质量和合理的性价比,满足各科室及病人的需要,节约医院资金,杜绝各种采购中的不正之风,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 招标采购的原则:质量第一,价格公道,公开公平,诚实守信。
第四条 凡是利用医院资金采购的药品、设备、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办公用品、日杂用品及维修配件、材料,以及各类基建维修项目、劳务技术服务等均应纳入本规定范围. 第二章 招标采购的组织
第五条 院委会负责医院的各项招标采购管理,包括医院各类药品、物资、设备、设施的购置(含处置)的招标、采购及采购监督等工作。在院委会的领导下,审计与物价督查部具体负责招标及采购监督工作,各采购科室负责采购及验收工作。 第六条 招标采购组织的具体职责 (一)项目立项,确定招标采购项目;
(二)负责确定招标项目范围、招标方式;
(三)负责招标文件或招标项目说明的起草、发放; (四)组织开标、评标等工作;
(五)组织对招标采购项目及中标人的考察、评审; (六)监督各业务科室招标采购执行情况;
(七)负责招标采购项目有关材料的记录与文档管理.
第三章 招标采购的范围
第七条 对于单品种年采购额大于1万元的物资,单件价格在3000元以上或批量采购额在5000元以上的设备、物品,项目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各类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广告设计、发布及各类劳务技术服务项目,以及其它由院领导决定的项目,由审计与物价督查部组织进行招标采购。
第八条 对于中草药、单品种年采购额小于1万元的物资,单台价格在3000元以下或批量采购额在5000元以下的设备、物品,项目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各类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广告设计、发布及各类劳务技术服务项目,由采购科室报主管院长批准后,自行组织采购. 第九条 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统一招标采购或有特别规定的项目(如药品、医用耗材等),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制度另行制定.
第十条 对于列入招标范围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院委会批准,可采用非招标形式采购. (一)市场紧俏、受资源限制,或因实际工作需要,院内急需特别采购的;
(二)独家生产或独家经销的产品,专门为医院研制生产的专用设备、备件; (三)采购量小、潜在投标人较少及零星物品; (四)有特殊安排的物资或项目;
第四章 投标人的条件和要求 第十一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第十二条 投标人应是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或组织,参加投标的产品必须是成熟的产品,未经考验的新产品、试制品不能参加投标。
第十三条 采购科室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并报审计与物价督察部复审,确定合格投标人名单,对经常投标单位原则上一年审查一次.重点物资或工程项目要进行实地考察,审查合格后,方可作为合格投标人.
第十四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或招标项目说明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或招标项目说明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投标人参与投标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特殊行业经营(生产)许可证; (三)税务登记证;
(四)投标产品(代理)授权书; (五)法人授权委托书; (六)资信、资质证明; (七)主要业绩表;
(八)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 投标人需按招标人的要求交纳标书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
第十六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五年内不得进入巩义市人民医院采购市场: (一)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 (四)其他违约行为。
第五章 招标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七条 招标采购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项目立项,由采购科室确定采购计划,报请院委会或主管院长批准; (二)采购科室根据采购计划组织进行前期考察;
(三)采购科室、使用科室提交招标采购申请,制订招标项目基本要求; (四)审计与物价督察部制定招标文件或招标项目说明; (五)公开发标或邀标;
(六)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七)组织评标,确定评标排序;
(八)院委会根据招标情况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九)制定供货合同,按照我院对外经济合同管理规定签订合同,实施采购;
(十)货到验收,采购科室与使用科室及其它相关科室按照合同及招标结果验收; (十一)招标资料归档.
第十八条 招标时可根据情况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比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不同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 对于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应按照招标基本程序进行.采用竞争
性谈判、询价比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的进行的招标,可参照基本程序简化进行。 招标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需要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应当说明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或招标项目说明的办法等事项。
第二十条 对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科室和使用科室(或业务主管科室)应向审计与物价督察部提交招标采购申请,提出招标项目基本要求,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项目、范围、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拟参加单位等内容,并提交拟参加单位及产品的资质证件等材料,对内容不全或不明确的申请,可退回要求补充,招标采购申请内容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凡属设备类物资,使用申请科室必须向采购科室递交论证报告。
第二十一条 采购科室负责对采购项目进行考察,考察由采购科室、使用单位、相关职能科室、审计与物价督查部等按照考察计划共同参与,并由采购科室负责拟写考察报告,随招标申请报审计与物价督察部。
第二十二条 审计与物价督察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招标文件或招标项目说明,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内容、技术参数、资格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实质性要求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项目说明的内容,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适当简化。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须提前十五个工作日,由采购科室和使用科室负责人(或业务主管科室)签字后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文件或招标项目说明一经发出,原则上不再变动。
技术要求指能够反映所招标项目性能的各项指标,具体指标由采购科室会同使用科室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招标规定,不能具有唯一性,即不能出现只有一种产品能满足技术要求,至少三家公司产品达到技术参数要求.
招标文件或招标项目说明要规范、严谨、科学、合理,使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具有合理性和可比性,以便评标和合同的签订.
第二十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最大限度的提高投资效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正常的招标活动。
第二十四条 严格招标项目合同的管理工作。各类中标项目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对外经济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招标方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的其他情况。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六章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的组成
第二十六条 医院在职职工均自动进入评标委员库,列入评标委员库中的人员均可成为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的评标工作小组。 第二十七条 在每次采购招标开始前,由院委会会同审计与物价督查部、相关科室,从评委库中抽取部分人员,并邀请院级领导、有关职能科室领导,共同组成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定工作,评标委员会人数一般为五人以上单数。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比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的招标,可由院委会或主管院长抽取或指定人员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的人数一般为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二十八条 凡被抽中作为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如无特殊情况应按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经主管院长同意后,再从评标库中抽取其它人员替补,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未结束前不得离开现场。评标成员名单在评标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九条 评委会及评委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评审意见承担责任.评委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透露与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条 专业性较强或重大项目的招标,可邀请其他单位相关人员参加评标;特殊情况经院委会研究,可委托招标公司进行招标。 第七章 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一条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审计与物价督察部主持,组织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成员参加评标。必要时可邀请监察局、检察院、卫生局、药监局现场监督。 第三十二条 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参加投标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含三家).无法达到三家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比价、单一来源等不同方式进行.
第三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应按照招标文件或招标项目说明,对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各项内容进行评审。
第三十四条 评标应以方案可行、质量可靠、技术先进、报价合理和售后服务优良等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采取评分或投票方式确定评标排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成员应在评标结果上签字确认。
第三十五条 院委会根据评标结果进行讨论,并可根据需要与投标单位进一步谈判,经研究后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
第三十六条 采购科室按照招标结果组织采购,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招标确定的结果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凡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变更时,应由分管领导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研究决定,并写出变更情况报告报请院长批示,所有参加人员在报告上签字备案。
第八章 采购和验收
第三十七 条 采购科室负责按照招标结果组织采购,对于按需分批采购的项目,招标结果执行周期暂定为一年;采购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计划采购数量,库存数量控制在1个月用量,最多不得超过3个月用量。
第三十八条 使用科室应提出科学周密的物品月使用计划,经采购科室审核汇总后,制订本采购科室的采购计划,报请主管院长审批后组织采购。对计划外及临时采购,使用科室需提出申请,经采购科室及院领导批准后组织采购。同时各采购科室应及时将本科的采购计划(含计划外采购)报审计与物价督察部备查。
第三十九条 采购科室负责入库验收工作,对所采购物品按照招标项目及合同要求进行查验工作,并承担验收责任。对于设备类或重大项目,使用科室及相关职能科室参与验收。
第四十条 物资采购科室在对采购物品验收入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对证件齐全质量合格符合要求的物品,应及时验收入库,对于故意刁难推诿拒收者将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四十一条 审计与物价督察部负责对各采购科室招标采购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招标采购的价格、质量等进行检查,各采购科室在每月初前将上月本科室采购资料报审计与物价督察部审核。
第九章 其它规定
第四十二条 采购科室不得私自采购,凡未按照规定进行的采购,一律不得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门不得办理资金结算,货款由采购科室和责任人承担,对凡未经审批私自增加品种者,按私自采购处理.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取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对违规进行的采购项目,财务部门不得办理资金结算。
第四十四条 对于参加投标单位恶意投标、串通投标及中标后拒不履行,没收其投标供货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以后参加投标的资格。
第四十五条 所有参加招评标的人员在招标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得有任何偏袒现象,如发现有与供货商串通作弊等不正当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处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六条 严格执行卫生行业“八不准”,严禁任何科室与个人以任何形式收受生产厂家或销售单位给予的不正当利益,严禁供货方营销人员搞不正当促销活动,违者一经查实,属本院人员者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加倍处罚,属供货商的拒付货款。
第四十七条 招标采购的有关文档应及时交档案室编号存档。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医院有关招标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院委会.
三十六、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用耗材采购
(二)依据:郑州市卫生局《郑州省会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适用范围:本院
(四)职责:审计科负责督导检查,设备科负责落实。 (五)内容:
1、按照上级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规定成立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委员会和医用耗材采购监督委员会,负责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的管理和监督,设备科贺审计科具体负责招标采购工作。
2、根据医用耗材的专业类别,分别由相应的遴选定标专家员按照定标原则进行品种遴选,从中标结果中选择我院采购品种,确定我院的定标目录。
3、按照质量第一、经济适用、相同专业耗材相对集中、大品种产品少量使用等定标原则,从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委员会专家组中抽取不同专业专家进行定标品种遴选,确定定标目录。
4、设备科负责将定标目录进行整理汇总,报审计科备案后,按照定标目录组织采购。 5、采购目录确定后,由设备科负责与供货单位签订购销合同,医用耗材采购付款时间、售后附加条款,按照招标要求执行。
6、定标目录确定后,临时需要增加的品种,应由具体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主管院长批准,采购科室报审计科备案后执行。
7、采购价格应严格按照集中招标中标价格执行,采购价格不得超过中标价格。
8、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医用耗材验收入库制度,并按医用耗材监管部门要求填写入库记录。
9、对临床确需使用中标目录中不能替代的未中标医用耗材,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十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药品采购程序.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河南省、郑州市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通知。 (三)适用范围:本院
(四)职责:审计科负责检查督导,药剂科负责落实。 (五)内容:
根据《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关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一系列要求,制订本制度。
1、医院成立招标领导组,全程监督药品采购工作。
2、遵循“合理用药、兼顾特需、集体决策、公开遴选、诚实诚信\"的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公开、公平、公正地从中标药品目录中选择药品。
3、由招标领导组和药事管理委员会确定我院基本用药,并与具有省药品中标采购配送权的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4、严格按照招标结果采购药品,药品销售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库房应根据医药购销合同签订的药品产地价格等定期(暂定1个月)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报药剂科主任、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进行网上点击采购。对于河南省重点监控药品,按照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要求进行采购。
6、药库凭经营企业公司出库单、供货发票(加盖卫生局招标办公章)、药品采购计划等有关手续对药品进行入库验收。在药品招标网上办理入库手续。
7、对临时需要的个别品种,按照真皮程序批准后执行,每月采购科室汇总报审计科备案.
财务科工作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科室管理与全体成员的行为,促进全体成员为实现医院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二)依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 (三)适用范围:本科 (四)职责:
1、科主任负责督导检查; 2、全科工作人员熟知并落实. (五)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2.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3.根据医院发展和业务工作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
4.依法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5.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6.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付款凭据。
7.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8.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9.加强财务印章、账号及支票管理,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签发支票要严格登记。支票填错,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10.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 11.不得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
12.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 13.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工作。财务科保管一年,一年后交医院档案室保管。
审计科工作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科室管理与全体成员的行为,促进全体成员为实现医院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二)依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科 (四)职责:
1、科主任负责督导检查; 2、全科工作人员熟知并落实。 (五)内容:
1.审计科负责对对医院的经济管理进行审计和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执行。
2.审计科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医院有关部门对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及各项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
3.审计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和有关政策进行审计监督,对医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正确性及会计资料所反映的财务数据进行审查。
4.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遵守审计工作制度,廉洁奉公,客观公正,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保守机密,恪尽职守。
5.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院领导报告,需向上级机关反映的应按程序整理好资料报送,并协助立案,做好专项审计工作.
6.审计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财经法规,更新知识,维护医院利益,规范医院财务管理及会计行为,发挥好医院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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