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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青少年社区矫正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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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青少年社区矫正

作者:杨佩霖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36期

摘 要 思想的变化与社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近代西方学科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人们对犯罪有了更深的理解。在传统观点看来,犯罪行为是个人对社会统治秩序的反抗,犯罪的行为人都是一些绝对的“邪恶之人”。但随着社会进步,法制的不断完善,到了当前阶段,民主与法制成为时代的声音。人们对犯罪行为有着重新的认识,理性的声音在世界各地传播。在此基础上,人们对罪犯表现出了宽容的一面,给予了罪犯相应的权利和与之相适应的待遇,特别对于青少年而言,通过社区矫正可以帮助青少年更好的融入社会,为社会服务。当前,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并呈现了一定的上升趋势,这也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更多的期待,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键词 社区矫正 青少年 犯罪 作者简介:杨佩霖,临沂一中。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2.316 从21世纪初,上海作为青少年社区矫正的试点进入了人们的视野,随着试点工作的成功,之后的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省市也相继开展了社区矫正。虽然说社区矫正对青少年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在传统“重刑主义”等思想的深刻影响下,在短时间内,人们对社区矫正在情感上仍难以接受。这也为社区矫正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同时,相关立法依据的不健全及工作主体的协调不力,也制约着社区矫正的持续健康发展。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建设法治中国日益成为人们的共识,以人为本的理念正逐渐深入人心。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促使有关国家、政府、机构、专家从理论与实践上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完善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

一、青少年社区矫正的简介

青少年社区矫正,顾名思义,就是对青少年犯罪人或者违法者的矫正教育,其年龄范围在14周岁-25周岁之间,在一定的时间内将以上情况的青少年置于社区内进行的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受中国人传统思想的影响,人们对犯罪与罪犯有着自然的敌视,很难接受这样的人。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受歧视,被冷落,已成为重新融入社会中的犯罪人必须要面临的问题。在这种强大的传统观念冲击下,青少年的社区矫正就会面临很大的挑战,尤其对于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困难重重。当然,我们也可以看到,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对青少年有了更多的宽容度,在日益包容开放的社会环境中,青少年的社区矫正有了推行的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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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青少年社区矫正的相关理论 (一)标签理论

对于一个罪犯来说,很多时候的犯罪是出于一时兴起的激动性犯罪,更多是情绪指导下无意的犯罪。但是,等到犯罪成为事实后,其身上的犯罪就成为一个很难去除的标签,可能会出现一时的罪犯被看成一世的罪犯。在这种错误标签之下,他会认为自己就是一个永远的罪犯,这样认识的不断强化,并且甚至他会回到罪犯的犯罪生活中,导致矫正的失败。青少年处于青春期,心理敏感而脆弱,对别人的看法尤为在意,再加上其生活经验与自我认知的不足,因而比较容易想偏。 (二)失范理论

在实际的生活中,有的社会成员通过自身的长期努力,难以达到心中的理想目标时,心态就会失衡,可能出现较为偏激的情况出现,甚至寻求非正常或者是非法的手段来实现社会的期望。在理想与现实脱节的情况下,社会所推崇的目标和社会所认可的手段必然存在一定的冲突,于是,失范出现了,犯罪也就产生了。如当青少年家庭经济情况不理想或者难以满足自身需求的时候,就会用采用不正当乃至非法的手段去实现自己心中所谓的理想。这类情形在香港电影《围城》中,有着较为明显的表述。 (三)社会缺陷导致犯罪的观点

从目前有关心理学的理论来看,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其存在必然有其存在的原因,这种原因可能是个人成长历史的原因,个人家庭成长环境的原因,个人所受文化因素的影响等等。但就个体的成长而言,个体犯罪行为之所以发生,有着内外部两方面的原因,既有外部诱因的驱使,又有其生理、心理原因作为其根据。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要想真正改变一个人,矫正犯罪人的外在行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更需要通过再社会化的过程,由外及内,对犯罪人的心理产生积极的引导。 (四)冲突理论

这一理论有着一个普遍认识,就是说现实生活的贫穷无疑会使得人们对生活产生失望不满的情绪,进而对整个社会提出反抗的要求,这种要求不能得到积极回应的时候,犯罪的方法就成为解决这一冲突的最佳选择了。犯罪行为的出现,是综合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不仅仅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在电影《上帝之城》中,里面有生活在巴西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内的黑人少年们,贫民窟内就是一个犯罪人的聚居地,这里的人们没有理想信念,抢劫、贩毒等犯罪行为是这种地方的常态。

三、青少年社区矫正的概述

(一)从我国目前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实践情况来看,社区矫正范围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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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犯罪行为情节较轻,个人主观动机并无多大的恶意的初犯、过失犯,是青少年社区矫正中的重点关注对象。 (二)青少年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 1.青少年社区矫正执行的立法依据不够完善

有法可依,是一项公共事务开展必要前提,特别对于社区矫正这类涉及法律的重要手段,法律的制定完善便显得尤为重要。法律依据制定的程度,直接关系到社区矫正开展的效度。在青少年社区矫正的过程中,要多个方面对青少年社区矫正进行规范,从法律的高度对青少年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适用对象、执行措施、使用条件等进行规范。在社区矫正过程中,行为规范要具体可行,有可操作性,不能仅依靠社区矫正人员的主观推断。在实践中,矫正人员的主观判断与客观存在的潜在社会危害性有着明显的矛盾,这种矛盾有可能引发新的社会问题,不利于青少年更好的成长。

2.青少年社区矫正的主体协作不力

从执行主体而言,公安机关是主要的执行机构;从参与主体而言,地方的司法局(所)参与考察监督,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帮助;而真正的工作主体,是具有专业矫正知识的司法助理员和抽调的监狱、劳教警察。除了这些专业人员之外,一些社会的志愿者也发挥了较好的矫正作用。三者的协调配合,对于青少年社区矫正有着重要的作用,有利于资源的整合利用,但在青少年社区矫正中,三者协调仍存在问题,需要加大协作力度。 3.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特殊性

作为正处于青少年时期的这些违法犯罪的人而言,他们的心理和生理正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其可塑性比其他矫正人员要强的多,青少年在思想、认识、情感等方面有较大的提升改进空间。因此,要真正考虑到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性,尊重接受社区矫正青少年的意见和诉求,从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实际出发,为青少年的长远发展而考虑。 (三)青少年社区矫正的价值

相对于传统的监禁,社区矫正更适应青少年的特点,是更有利于青少年发展的重要方式。社区矫正,对于青少年而言,给了他们再次发展自己的机会;对于社会而言,体现了社会对犯罪青少年的宽容度的增加。

1.给青少年的成长创造了相对好的氛围,避免了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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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青少年自身的特点,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小团体印记明显。青少年在社区改造,不会受到来自监狱中成年人错误价值观的影响。从这一点来说,社区矫正更适合青少年的发展。

2.社区矫正有利于调动青少年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作为正处于青春期阶段的青少年,对社会充满了好奇,在接触外在环境中不断发展完善自我。如果把青少年完全监禁起来,将非常不利于青少年健康心理的形成,甚至影响青少年的长远发展。

3.社区矫正有利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又充分体现立法本意的人道主义原则 青少年以社区矫正的形式回归社会,使得青少年加强对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在社区矫正过程中,青少年可以较多的得到来自于社区的关怀,从而减少了他们对社会的对立情绪,缓解了青少年面临的外在压力。

4.社区矫正有利于更好的维护青少年的权益,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通过社区矫正的方式,可以缓解多方面的压力,促进社会更好的发展。

首先,对于政府而言,从数量上便减少了在押的人数,使的监狱更好的发挥了惩罚的作用,集中力量改造恶习深且社会危害性大的罪犯。

其次,对于中国社会来说,青少年的社区矫正正在改变着人们的传统社会认识,促进了社会观念的更新,有利于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

再次,对于青少年自身而言,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开展,更好的适应了青少年的发展需求,维护其发展的权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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