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责任书
为了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确保本处《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方案》的完成,推动本单位精神文明再上新台阶,特对本大队干警签订以下责任目标: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实精神文明建设方案,明确本大队精神文明建设年度目标,认真组织、计划周全、责任落实,大队全体人员普遍性参与创建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二、大队全体人员严于律己,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按照支队精神文明办布置,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经验宣传教育,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做到“十二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人人皆知,人人皆行。
三、坚持对大队人员进行科学文化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工作纪律严明,落实环境卫生和计划生育制度,计划生育率达100%,无违法违纪案件。
四、大队管理规范有序,注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做好大队个人桌面卫生。每日及时登记干部职工出勤情况,每月统计出勤情况汇总,以便做好年终考核工作。
五、积极参加支队精神文明办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书画、摄影和登山活动,进一步做好每年参与“窗口形象建设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文明职工率达98%,加强“文明大队”创建工作,按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大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七、对因在精神文明工作不力,要求不严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理。
八、责任书一式两份,监督人和责任人各一份,执行时间从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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