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综治工作的指示,充分明确“责任重于泰山”的深刻含义,切实保障师生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学校特制订施工期间安全管理责任,希望全体老师认真贯彻执行。
一、教职员工职责:
1.按学校统一部署,经常检查自己责任范围内的用房、用电、用气、防火、教学等安全,发现隐患快速上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不发生任何事故。
2.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的管理,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其他户外集体活动中,必须有周密的方案,组织管理人员切实到位,不发生死、伤事故。学生课间活动,老师应该提醒学生不得接近施工场所,不得进入学校有明确规定的有危险的任何场所。这里每一位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有管理责任。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发生因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伤亡事故。校车和教师私家车必须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到指定地点停放。
4.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按规定放置和领取。加强消防工作,经常检查器材。严格管理学生对电线、开关等乱摸现象。严防爆炸、中毒、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5.加强文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和体育课中,教师必须带队,教育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活动场所,不得做任何危险性游戏,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
6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各位教职员工应切实履行在学生安全教育方面的职责,认真落实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时刻挂在嘴边,增强学生的安全知识。
7.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不断完善安全应急机制,协同校务部门经常检查并及时更新必须的设施器材。
8.切实做好防盗工作,尤其要重视财会室、电脑室、语音室、演播室等贵重物品所在室的保卫工作,不发生现金和财产的损失。学校门卫加强外来来访人员的登记,夜间加强校园的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二、学校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加强对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内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建立健全自己职责范围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安全、综治检查,及时表扬先进典型和通报学校事故隐患,严肃追究事故的责任人,妥善处理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工作。
三、考核与奖惩:
1.考核期为本年度。学校每个月对各位教职员工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实行绩效工资后以上级文件为准)
2.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管理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
3.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班级不得评为先进集体,教职员工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4.对遵守安全管理目标较好,安全综合考评好的人员与班级,在评选各类先进时,优先考虑。
5.对在安全工作中有相当突出的成绩或有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者,给予重奖。
6.对隐瞒事故不报、弄虚作假的,按违反师德从重从严处理。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全体师生警钟长鸣,努力为创建“平安校园”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责任教师签名: 责任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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