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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为保障煤矿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各类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的安全生产要求, 按我矿实际编制二00八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如下: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史秉章(矿长、法人代表)

副组长:巩生俊(生产矿长) 王 震(技术矿长) 成 员:张勇德(总队长) 马进荣(副总队长) 郭丛桂(总工程师) 张维虎(副总队长) 二、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进一步完善明确责任,在矿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同时按专业成立管理小组。

(一)、“一通三防”(矿井通风、防瓦斯、火、煤尘)管理小组:

组 长:张维虎

成 员:巩小军 王克胜 (二)防治水管理小组: 组 长:巩生俊

成 员:张勇德 马进荣 (三)顶板管理小组: 组 长:张勇德

成 员:马进荣 巩小军 徐永胜 张清范 董启军 王克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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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电管理小组: 组 长:马进荣

成 员:吕启彪 巩生龙 高斌 张振斌 (五)地面后勤供应管理小组: 组 长:师振兴

成 员:孙炳珍 张俊贤

郭城青城煤矿

自然灾害预防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章 瓦斯预防措施与计划

一、矿井瓦斯预防工作首先要健全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通风设施必须保证完好,主局扇保持正常运转,不得随意关停,保证井下各作业场所有足够的新鲜风量。

二、瓦斯管理工作由行政矿长或主管生产技术矿长负责,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瓦斯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瓦斯管理工作。

三、必须健全瓦斯检查制度,配备足够的瓦斯监测仪器,配齐专职瓦斯检查人员,建立瓦斯台帐、瓦斯纪录和瓦斯日报表,瓦检员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检查沼气的浓度,如果沼气超限时不得强行爆破作业。

四、瓦检仪器定期进行校正和维修,瓦斯检查人员每月一次业务学习,每半年一次考试,不合格的瓦检员要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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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井下作业人员发现有瓦斯超限或异常情况时,要立即向班长、矿长汇报,应迅速查明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六、采掘工作面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采掘工作面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20米内风流沼气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在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中,局部积聚的沼气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七、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长报告。停工区内沼气浓度达到3%时,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应制定安全措施。

八、严禁任何人携带引火物下井,井下严禁吸烟,使用电炉和任意打开矿灯盖,井口和扇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任何火源,有自然发火煤层的矿井,要采取措施预防煤炭自燃发火,要严格管理火区,防止密闭漏风,禁止在井下明火放炮。

九、矿上要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职工和特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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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了解掌握瓦斯的危害性,加强预防瓦斯窒息、中毒、燃烧、爆炸事故等方面的基本常识教育。

十、矿井要健全沼气预防和排放措施,电气设施要三专两闭锁,严禁工人在井下带电作业和挖掘时产生火花,工作面要悬挂瓦斯报警仪。

第二章 井下火灾预防和计划

一、井下防灭火工作由专人或通灭班具体负责,防灭火工作要加强检查,及早发现预兆,并不失时机地进行控制和灭火,加强火区管理。

二、井下严禁使用明灯炮和电炉取暖,井口附近15米内严禁生火。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允许,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源、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不合格矿灯不准入井使用。

三、井下发现火灾,立即向班长、值班矿长和矿长报告说明发火地点火势情况,设法撤出火区与受威胁的人员。值班矿长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救护队,迅速按救灾计划抢救,救护队应先营救受害人员。

四、灭火时应正确选择灭火方法,火灾初期尽量采用水、砂、岩粉与化学灭火器等直接灭火,或挖除火源,直接灭火无效时,应果断封闭火区防止蔓延。

五、预防煤的自燃发火,必须做到:

1、选择合理的开拓方式,尽量相对集中减少辅助巷道,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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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煤柱压力。

2、尽量采用后退式采煤法,回采工作面浮煤要清除干净,采区结束后及时封闭。

3、防止漏风,进行灌浆。

六、封闭或启封火区时,必须由技术员或生产矿长制定出安全措施,防止人员中毒或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封闭或启封火区工作必须由救护队负责完成,火区回风流所经过巷道内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七、距离密闭前5米处必须设置栅栏,提示警牌,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牌板,注明密闭处有害气体的成份、温度、测定日期和测定人员的姓名。

八、当井下出现下列反常预兆时,要加强火情观察 1、空气温度升高,巷道内时而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或巷道内渗水、温度升高。

2、工人出现头痛、憋气、闷热,裸露的皮肤有微痛,有兴奋、疲乏、四肢无力等反常症状。

第三章 防治水管理措施与计划

一、矿井防治水工作由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实施,摸清矿井附近地面排水能力,充分利用河流沟渠及水利工程,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建立疏排水系统。

二、井口要构筑水堤坝,防止地面水从井口灌入井下,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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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距河流沟渠要有一定距离,要避开水源,防止水沿露头、裂缝、断层破碎带,陷区等流入井下。

三、井下防治水要首先查明水源,通过勘测掌握水文土质资料,掌握老塘积水情况及主要含水层,涌水断层和裂隙分布,必须在矿图上标清楚。

四、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边探边掘和超前探水”的原则,探放水工作要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并要懂技术有经验的专人负责。

五、采掘工作或其它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缝、发生涌水、水色发浑、有嗅味等其它异状)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迅速报告矿领导进行处理。探水时发现眼内流水增大或有臭鸡蛋味,必须停止打钻,不得拔出钻杆,待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做好放水准备工作后,再进行放水工作。

六、放水前首先要清理好泄水路线的水沟,并配置相应容量的水仓及排水设备,安排好避灾路线,并在探放水地点设置联络电话,随时与井口联系,同时准备好木塞,以便必要时堵塞钻孔。

七、水泵水管闸门和其他排水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必须定期清理水仓,保证其有效容量,排水设施必须有工作和备用各一套,并保证均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最大涌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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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煤尘和粉尘预防计划

一、 防尘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矿上制定的防尘措施计划, 并负责做好防尘情况等各项工作。

二、在防尘技术上根据具体条件,采取湿式打眼,使用炮泥等,减少粉尘生成的措施和在生产点、装煤点及工作面进行喷雾洒水,放炮前后洒水降尘,减少煤(岩)尘飞扬。

三、提升巷及掘进巷的煤尘要定期清扫,然后进行洒水降尘,以防煤尘爆炸事故。

四、对职工要进行防尘知识教育,使矿工知道粉尘的危害性,有岩(煤)巷作业时按《规程》规定,要佩带防尘口罩。

第五章 顶板管理和预防措施计划

一、顶板管理应根据作业规程编订的采煤方法、地质、水文地质及顶板岩石的性质,顶板压力变化规律,确定切合实际的顶板管理方法,支架形式控顶距(或棚的大小)及放顶方法。

二、 采用陷落式采煤时,要严格控制撤塘范围,棚口20 米内巷道要加强支护,如棚顶悬露面积过大,顶板不垮落时,要采取人工放顶、打眼放炮强行放顶,放顶时必须由班长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三、采掘工作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在工作前,班组长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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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工人进入工作面。每个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地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护等,每隔一定时间由跟班安全员进行一次敲帮问顶工作。

四、识别冒顶预兆,防止冒顶事故发生。如顶板连续出现断裂声、掉碴、尘雾大、闷雷声、直接顶下沉、信号桩压弯折断、片帮增多、顶板出现脱层等,要立即撤出人员,待煤壁稳定时,再制定处理措施,对处理顶板措施的方案,要请有经验的技术代人员共同讨论,拿出切实可靠的方法,决不能盲目蛮干。

五、掘进巷道的支护距离不得少于0.8m——1.0m,必须用缘木或板皮绞实顶部,两帮背满填实,棚口要严实合缝,严禁出现错牙、吊唇、后穷、棚腿不得前倾后仰,左右迈步,所有支护保持完整,架设牢固,断梁拆柱要及时更换,不准有少棚缺腿现象。

六、采煤工作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矸石上架设支护,在恢复老井或老塘工作面穿过老空,必须调查研究,查明情况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掉底、透水等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矿井要制定计划,不断改进现有的采煤方法,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无支护空顶区,要取消木支柱,采用悬移式支架或液压支架,真正形成两个安全出口和全风压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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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爆破管理和灾害预防计划

一、防止井下爆破引起其他灾害事故的发生

由于管理不严,炸药雷管使用不当、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原因,井下爆破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爆破提供了瓦斯、煤尘爆炸的火源)、顶板事故、透水事故、火灾以及其他事故的发生,直接威胁着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

二、矿用爆破材料的正确选用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低瓦斯矿井的煤层采掘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二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在雷管选用方面,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雷管。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含水炸药包括乳化炸药和水胶炸药。这两种炸药中都含有水,故称含水炸药,它们和铵梯炸药相比,具有突出优点;原料来源丰富,制造加工简便,成本低,抗水性强,爆轰感度高,爆炸和传爆性能好,无熄爆、爆燃现象。在同等安全等级条件下,比煤矿铵梯炸药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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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爆破材料的保管、运输安全

井上下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爆破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

爆破材料必须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四、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

爆破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公安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的爆破制度。这是预防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基本措施之一。

在采煤工作面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在掘进工作面要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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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砂子制成的炮泥封实,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炮泥一般用粘土和砂子按1:3的比例和成。 水炮泥是用塑料水袋内装200ml水制成。 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

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炮眼深度大于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炮眼深度大于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的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

要落实上述规定,工作面 必须具备足够的炮泥,才能实现。

第七章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

一、煤矿机电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做好煤矿机电安全工作,仍然要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首先要提高对机电设备在煤矿生产中的主导地位的认识,认识到许多井下事故是由于机电设备管理不善、电气设备失爆、保护装置不完善失效、电缆短路、机械设备摩擦过热等所造成的,从而认识到加强煤矿机电工作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极其重要的一环,因而必须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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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安全管理质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从设备的安装到调试、使用、维护、检修,都要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机电安全规程、操作规程;要层层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建立一套考核机制,实行重奖重罚。

矿用机电设备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防爆设备还必须要有防爆合格证。

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严格按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

三、加强技术改选、提高安全装备水平

对于安全性能差、缺乏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以及严重老化的设备要坚决淘汰。要积极应用矿井综合监控系统,实现对主要设备的工作状态的监测和自动化操作。

四、强化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技术素质。对从事设备安装、运行和维护的从业人员,一定要通过岗位技能培训,取得上岗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要鼓励职工学业务、钻技术,达到“懂设备结构、原理、性能、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检查、会排除设备故障。

五、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要让工人充分认识到机电工作的重要性以及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增强责任感;同时,要开展自主保安的教育,增强安全生产的意识,提高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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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能力。

第八章 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

一、提升事故的防治措施

要严格进行钢丝绳的定期试验、检验工作;及时维护和合理使用钢丝绳,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至少每月涂油一次。对有隐患的钢丝绳要及时更换,消除隐患。

完善安全保护装置。提升机的制动装置和保险装置是保证提升安全运行的关键。制动装置既是控制装置,又是主要的安全保护装置,要绝对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提升装置必须装设防止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防止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限速装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装置以及减速功能保护装置等。

二、加强提升系统运行的安全管理

不断提高司机、信号工的操作技术水平和处理故障的应变能力,加强劳动纪律。

主提升装置必须配有正、副司机,在交接班升降人员时,必须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对易发生故障的部位加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斜巷提升的安全管理

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按规定设阻车器、挡车拦、跑车防护装置和信号装置。挡车装置必须处于常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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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处于常开状态,并可靠地锁住。

加强司机、信号工和挂钩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

四、矿车运输的安全管理

平巷运输时,人员要走人行道,或进入躲避洞,等车过去后再行走。严禁违章蹬、扒、跳车等。

人力推车严格执行在坡度小于5‰时,两车距离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7‰时,两车距离不得小于30m,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五、运输事故的隐患的防治措施

加强运输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责任心,学会正确的推车方法,在经过弯道、交岔点或发现前方有人时,要喊叫“车来了”,让前方人员及时躲避到巷宽的地方,在挂钩时一定要细心操作,把钩挂好,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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