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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指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操作指导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和取得原则

1、无论进项税专用发票还是销项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货物、发票、资金必须三项统一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货物流入该企业、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符、并且对应支付的资金相匹配;否则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提供或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

(1)证件:为核对受票方真实信息,第一次给受票方增值税专用开票时必须向受票方索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三证合一的只要营业证照)的复印件,受票方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2)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与电话、在税务部门备案的开户银行及账号。每次开票前落实受票方开票信息是否变更,如有变更及时调整开票信息,否则影响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通过。

(3)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否则发票无效。 3、合同相关条款要求:

(1)合同总金额或价款要明确是否是含税金额(价款)

(2)结算条款中要明确需要开具的发票种类、税率、开票时间、结算时间等。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认证、传递

(1)货物购进后或需要结算货款时,根据合同约定,业务经办人员按时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

(2)收到的发票名称应为营业执照单位全称,内容应完整,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省、县(市)区及***项目,打印要清晰,且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 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不可折叠,不能污损,密码区不能出格、压线,盖章不能压住发票金额。业务人员应回到公司即可将增值税交财务科保存。

(3) 这次营改增的企业的财务部门要采取措施,让业务人员、司机、其他有关人员尽快掌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的信息,做到主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公司业务经办人员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三日内(或最迟当月月底前)必须交于税务会计(县外独立核算交税的会计兼职税务会计),以免保管不当毁损无法认证或发票信息不符时及时发现及时退票当月作废。发票联根据报账要求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10日内报公司财务科办理结账。

(5)项目部采购人员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抵扣联三日内必须交于项目会计,由经办人、项目会计、项目经理签字,复印一份项目部记账,项目会计月度前或(每10天)必须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抵扣联交于会计。会计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三日内转交税务会计。

(6)按外施项目方式核算的区域公司会计于25日前将本区域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送至或邮寄企业注册地税务会计,双方登记台帐。

(7)税务会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后的审查。

A、核对销货方与购货方开票信息是否正确、发票内容是否与签订合同及实际业务相符、签章是否正确。 B、每月30日核对当月账务处理的进项税额与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进项税额是否一致,不一致及时落实解决。

C、每月月底前将核对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到平邑县信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认证并加盖“认证相符”章(能自己网上认证的自己认证)。

D、将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按月装订成册,附“征税/抵税单证汇总薄封面”存档。

E、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于当月申报抵扣。 三、增值税销项发票的领、购、存、开具及传递

1、增值税票的领购:税务会计凭金税盘及发票领购簿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主管税务人员把需领购的发票信息分配到金税盘,税务会计仔细核对领购发票号码与发票领购簿登记的号码是否一致,回来后及时将空白发票信息读入开票系统。

2、登记发票领购台账:税务会计登记信息有领购日期、起止号码、份数、发票种类、用完日期、领用人、落实人、备注。

3、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开票申请单根据需要自设)

(1)项目部因回收货款或结算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由项目会计核对需要开票的数据形成书面开票申请单,经项目经理批复后报公司财务科会计核对相符后经财务科长批复后税务会计开具。

(2)跨区域的可传递电子版开票申请,跨公司施工的需由公司经理批复后税务会计方可开具。 4、增值税发票的传递:

税务会计开具完增值税发票后,印章保管人员在发票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业务经办人员在增值税发票存根联签字确认,税务会计将发票联、抵扣联交给业务经办人,同时将发票交接单交给业务经办人;记帐联转交会计;按外施项目核算的区域需税务会计将发票联、抵扣寄送给区域会计,会计办理上述事宜。3日内业务经办人到客户方办理收款或挂账,对方在票据交接单上签收;业务主办人将对方签收的发票交接手续2日内交票据专管人,作为客户票据接受依据。

四、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项目 1、原材料 材料采购成本一般包含: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如下为例子。 材料名称 钢材 水泥 五金建材 混凝土 砖 瓦 砂 石子 木材 管理要点: (1)各项目主要物资通过中联建材或各区域设立的集中采购平台进行; (2)尽量采取一票制,所谓“一票制”,即供应商就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合计金额向建筑企业提供一张货物销售发票,税率统一为17%;所谓“两票制”,即供应商就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向建筑企业分别提供货物销售和交通运输两张发票,税率分别为货物17%、运费11%。 税率 17% 17% 17% 3% 3% 3% 3% 3% 13% 备注 简易征收税务局代开 简易征收税务局代开 简易征收税务局代开 简易征收税务局代开 简易征收税务局代开 2、周转材料

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工程施工中可多次使用的材料、钢模板、木模板、竹胶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进项抵扣税率:

(1)自购周转材料:17%; (2)外租周转材料:17%;

(3)为取得周转材料所发生的运费:11%。 管理要点:

(1)项目使用的周转材料,尽量与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租赁商签订合同。 3、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包括:

(1)临时性建筑:包括办公室、作业棚、材料库、配套建筑设施、项目部或工区驻地、混凝土拌合站、制梁场、铺轨基地、钢筋加工厂、模板加工厂等;

(2)临时水管线:包括给排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 (3)临时道路:包括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路、临时道路; (4)其他临时设施(如:临时用地、临时电力设施等)。 进项抵扣税率:

(1)按照建筑劳务签订合同:税率为11%;

(2)如分别签订材料购销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材料17%、分包11%; (3)包清工,对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税率3%,注意合同比价。 管理要点:

在选择不同方式前,要对不同方式进行筹划,选址不含税价格最低的方式。 4、人工费

(1)对方有建筑资质的分包项目(包工包料的)11% (2)一般的劳务分包增值税普通发票5% (3)其他劳务公司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 管理要点:

选择具有专业建筑资质、建筑劳务资质及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禁止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 5、机械租赁

指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独立核算的单位租用的施工机械(如吊车、挖机、装载机、塔吊、电梯、运输车辆等),包含设备进出场费、燃料费、修理费。 进项抵扣税率:

分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税率统一为17%。 小规模纳税人3% 管理要点:

(1)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包含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租赁价格、租赁起止时间、出租方名称、收款账号等信息; (2)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进行租赁。 6、专业分包

总承包方将所承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专业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主要形式体现为包工包料,总包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 进项抵扣税率: 建筑服务业为11%。 管理要点:

(1)专业分包的价款在计算预缴增值税时可以从总包价款中扣除; (2)总、分包双方应签订分包合同,交项目财务部门进行备案。 7、差旅费-住宿费

核算员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所发生的住宿费。 进项抵扣税率: (1)住宿费用:6%;

(2)旅客运输服务,即机票费、车船费等:不得抵扣; (3)餐饮服务,即因公出差所发生的餐费等:不得抵扣。 管理要点:

(1)实行定点接待的单位,与酒店签订定点合作协议,按月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 (2)职工零星出差,也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8、办公费

办公费指购买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与电脑、传真机和复印机相关耗材(如墨盒、存储介质、配件、复印纸等)等发生的费用。 进项抵扣税率:17%。 管理要点:

由各单位办公室集中采购。 9、通讯费

公司各种通讯工具发生的话费及服务费、电话初装费、网络费等,如:公司统一托收的办公电话费、IP电话费、会议电视费、传真费等。包含办公电话费、传真收发费、网络使用费、邮寄费。 进项税率:

(1)办公电话费、网络使用、维护费、传真收发费:11%,6%。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2)邮寄费:11%,6%。交通运输业抵扣税率11%,物流辅助服务抵扣税率6%。铁路运输服务按照运费11%进项抵扣。 管理要点:

1、由办公室与指定通讯公司、邮递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专人负责建立台帐进行日常登记,定期(按月)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后进行结算。

2、企业管理人员为日常工作使用手机过户到企业,集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研究) 10、车辆维修费

(1)车辆修理费:购买车辆配件、车辆装饰车辆保养维护及大修理等。 进项抵扣税率:17%;

管理要点: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维修厂家签订协议,实行定点维修。 (2)油料费:管理用车辆发生的油料款。 进项抵扣税率:17%;

管理要点: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石油公司司机办理加油卡充值或记账,由公司定期进行结算。 (3)过路、过桥、停车费: 进项抵扣税率:11%;

管理要点:统一办理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ETC)定期进行结算。 (4)车辆保险费: 进项税税率:6%;

管理要点:以后购车用公司名义按户,保险费开增值税发票。 11、租赁费

包括房屋租赁费、设备租赁、植物租赁等。 进项税税率:

(1)房屋、场地等不动产租赁费:11%; (2)汽车租赁费:17%;

(3)其他租赁费,如电脑、打印机等:17%。 管理要点:

各单位应尽量租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资产,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出租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应要求其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谨慎选用自然人的相关资产。 12、书报费

包括购买的图书、报纸、杂志等费用。 进项税税率:13%; 管理要点:

应由经办部门到邮政局、出版社等单位统一订阅,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13、物业费

包括机关办公楼保洁等费用。 进项税税率:6%; 管理要点:

外出企业尽量选择正规物业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和职工住宿,并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14、水电气暖燃煤费 进项税率:

(1)电费:17%;(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且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税率为3%) (2)水费:13%;(自产的自来水或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采用简易征收,税率为3%) (3)燃料、煤气等:17%。 管理要点:

与地方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沟通,协商分开计量办公、经营、集体福利用水电气,分别开具办公楼、食堂等所用水电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15、会议费

各类会议期间费用支出,包括会议场地租金、会议设施租赁费用、会议布置费用、其他支持费用。 进项税税率:

(1)外包给会展公司统一筹办的,取得的发票为会展服务的增值税发票,进项抵扣税率:6%(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后,会议展览服务<含会议展览代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文化创意服务); (2)租赁场地自行举办的,取得的发票为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发票,进项抵扣税率为11%。 管理要点:

(1)应根据召开会议的要求,充分考虑成本效益,选择不同的方式;

(2)选择外包给酒店、旅行社等单位统一筹办的,应取得会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16、修理费

包括自有或租赁房屋的维修费、办公设备的维修费、自有机械设备修理费及外包维修费等。 进项税税率:

(1)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11%; (2)办公设备维修:17%;

(3)自有机械设备维修及外包维修费等:17%。 管理要点:

应由相关部门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维修公司签订协议,定点维修,定期结算。 17、广告宣传费 进项税率: (1)印刷费:17%; (2)广告宣传费:6%; (3)广告制作代理及其他:6%; (4)展览活动:6%;

(5)条幅、展示牌等材料费:17%。 管理要点:

应由相关部门与印刷厂、广告公司等单位签订协议,定点采购,定期结算。 18、中介服务费

中介审计评估费:指聘请各类中介机构费用,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查账、验资审计、资产评估、高新认证审计等发生的费用。

咨询费: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或支付企业聘请的经济股份、法律顾问、技术顾问的费用。 进项税率:6%。

管理要点:相关单位与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签订合同,定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9、技术咨询、服务、转让费

使用非专利技术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开支。 进项抵扣税率:6%。 20、绿化费

指公司用于环境绿化的费用。如:采购花草、办公场所摆放花木等。 进项税税率:13%; 管理要点:

财务部门联系国税局领用农副产品收购凭证(需要落实) 21、劳动保护费

因工作需要为职工配备的工作服、手套、消毒剂、清凉解暑降温用品、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等、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规定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放射线和潜水、沉箱、高温等作业工种所享受的保护保健食品。 进项抵扣税率:17%; 管理要点:

选择具备一般纳税资格的供应方购进,集中采购。 22、检验试验费

指公司在生产、质检、质量改进过程中发生的试验、化验以及其他试验发生的费用。 进项抵扣税率:6%; 管理要点:

应尽量选择集团四通检测公司进行试验检验。 23、研究与开发费

指公司在生产、质检、质量改进过程中发生的试验、化验以及其他试验发生的费用。 进项抵扣税率:

(1)研发劳务:11%、3%; (2)研发设备、材料:17%; (3)委托研发服务:6%。 管理要点:

应按照研发费核算办法,准确归集核算研发项目的相关投入,建立研发辅助账进行专项核算。 24、培训费

企业发生的各类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购买的图书发生的费用,企业人员参加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如获取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 进项抵扣税率:6%。 管理要点:

人事部门负责,选择有培训资格的单位,签订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安保费

为安全保卫购置的摄像头、消防器材等费用,监控室日常维护开支费用:17%。 取暖费

进项抵扣税率:13%。 26、财产保险费

为企业资产购买的财产保险。 进项抵扣税率:6%。 27、物料消耗

主要指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如电线、灯、清洁工具、管理用具、包装容器等。 进项抵扣税率:17%。 28、安全生产用品

包括施工生产中购买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防护网、密目网、绝缘手套、绝缘鞋、彩条旗、安全网、钢丝绳、工具式防护栏、灭火器材、临时供电配电箱、空气断路器、隔离开关、交流接触器、漏电保护器、标准电缆、防爆防火器材等。

进项抵扣税率:17%。

管理要点:由安全部门根据施工生产需求选择定点定量采购。 29、财务费用

服务收取的费用。相关服务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进项抵扣税率:6%。 30、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

房屋、建筑物;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电子设备。 房屋、建筑物进项抵扣税率11% 其他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税率17% 管理要点:

1、车辆购进以公司名义安户(待研究) 2、掌握固定资产抵扣要求,建好台帐 五、不可抵扣事项

(一)所有明确列入不可抵扣范围的支出业务应取得普通发票,不能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相关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三)发生非正常损失时,相关进项税额和随之发生的运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各单位应加强相关资产的管理,完善相关制度,避免非正常损失的发生。 (四)取得合法凭证,但业务内容不属于可抵扣范围,主要有以下项目:

1.食堂所用的厨具、餐具、水电暖气煤气、用具、菜品、热水器、饮用水设备、纸杯、及为运输厨房用品而发生的运输费;

2.工会组织的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物品采购、租赁(场地或车辆租赁)或者慰问费等; 3.为项目部员工租赁宿舍及宿舍配套用品、水电暖煤气、物业费; 4.自购的周转材料摊销;

5.机械使用费中外购设备折旧费、机械操作人员工资及附加费; 6.征地拆迁费及房屋、道路、青苗补偿费;

7.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个人学历教育培训、外聘人员工资、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8.用于职工福利类的培训费、劳动保护费、水电气暖燃煤费、租赁费、书报费、修理费、广告费、物料消耗、取暖费等不得抵扣;

9.会议费中外包给酒店、旅行社等单位统一筹办,取得的发票为餐饮或娱乐业发票不得抵扣; 10.差旅交通费中机票费、车船费、因公出差的餐费及误餐补助等;

11.通信费中以职工个人名义开具的通讯费发票,为职工发放的移动话费补贴、电话费补贴; 12.车辆使用费中司机安全行车费以及用于集体福利的修理费、油料费等; 13.业务招待费,包括餐费、酒、招待用茶和礼品等; 14.折旧、摊销、排污费、诉讼费;

15.保险费中为员工购买的人身保险不得抵扣;

16.税金: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其他税金等不得抵扣; 17.行政事业性收费;

18.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汇兑损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 (五)其他不可抵扣事项:

1.不能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项目; 2.取得合法凭证,未在规定180日内进行认证;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不可抵扣情形。 六、需要做进项转出的事项

1.上述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服务,事后改变用途(发生上述第二条不可抵扣情形)或者发生非正常损失,应将已抵扣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转出; 2.因进货退回或者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3.管理要点:在发生进项税转出事项时应按照的规定逐级审批,做好台帐登记。 七、可抵扣与不可抵扣明细表 项目 宣传用品 税率 17% 项目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以小规模人身份不可抵扣项目 一、纳税人身份不得抵扣进经营期(新开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审批期间除外)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允修理费 可抵扣项目 办公用品 17% 17% 项税额 许抵扣。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普通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外)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低值易耗品 17% 电子耗材 17% 5.增值税纳税人在认定批准的月份(新开业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除外)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允许抵扣进行税额 加油费 17% 6.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1.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车辆租赁费 17%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电费 17% 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设备等动产租赁 17% 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固定资产 17%11% 扣税凭证13% 问题不得抵扣进项2.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不符以及发票代码、号码不符等情况之一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3. 开具错误的增值税发票不允许抵扣 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之日起,超过180天未认证的(因客观原因导致除外),不能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 自来水 冷气 13% 税额 暖气 13% 5.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6.票款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纳税人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服务、天然气 13% 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支付运费,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或服务等的单位一致,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图书 报纸 杂志 13% 13% 13% 7.汇总开具增值税发票,没有销售清单不能抵扣。 8.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印刷费 13% 三、非正常损失不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得抵扣 毁、拆除的情形。 运输费 11%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通讯费(基础电信) 11% 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邮政服务 建筑服务 11% 11%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租赁及转让 11% 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1.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土地使用权转让 11% 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手续费 6% 四、用于最终消费住宿费 6% (负税人)不得抵扣 2.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技术服务费 6% 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咨询费 6% 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鉴证费 6% 五、用于审计费 6% 简易计征办法和免税项目,保险费 6% 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培训费 6% 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宣传费 广告费 会议费 6% 6% 6%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差额征收: 1.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展览费 6% 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信息系统服务费 6% 3.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差额计征。 4.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通讯费(增值电信) 6% 六、采用差额征税的,允许扣减的款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5.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6.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物业管理费 6% 项中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票 3% 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7.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简易征收的建筑服务 3% 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16年5月-7月) 高速公路通行费(8月开始按照简易征收)

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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